为切实做好宁洱县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普洱市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普气办发〔2023〕7号)要求,按照安全管理属地化原则,结合宁洱县工作实际,制定了《宁洱县气象局2023年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方案》,现对其予以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评价,如有异议,请联系宁洱县气象局,电话:0879—3236562。
附件:宁洱县气象局2023年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方案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气象局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