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于2019年5月发布,为了维护法制统一,清理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中与现行法律法规、改革决策要求不相适应的内容,县交通运输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云政办发〔2016〕112号)以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22年第42号)等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组织起草了《宁洱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要求,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进行咨询,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3月3日前填写《公众意见调查反馈表》(附件2),通过邮箱或书面反馈至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邮箱: nexjtj@163.com
联系电话: 0879—3232931
附件 1.《宁洱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公众意见调查反馈表》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