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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2024〕—1)和《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德化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按照宁洱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主动公开组织机构、公开目录、公开指南、政策解读等事项。持续推动完善工作制度、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严格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全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2023年,德化镇通过网站公开信息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8措并举政策解读,以便公众深入了解科技政策和参与科技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和执行情况,以便公众监督和参与科技资金的使用。

(二)依申请公开。

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严格规范办理按时答复和办结,保证公众的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

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主要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对发布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与信息安全的平衡,保护国家和公民的利益。二是信息复读:开展日常读网工作,对发布信息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复读,查找敏感词汇并及时改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不断更新政府网站的内容,提高了网站的用户体验和信息的可访问性。同时,积极开展政务新媒体的运营工作,通过“以德化人”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信息和解答疑问。通过建立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为公众提供便捷的服务渠道。做到热线服务的24小时响应,及时解答公众的咨询和投诉,提高了公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年内未收到热线及派件。

(五)监督保障。

一是内部监督:加强内部监督,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进行。二是外部监督:接受公众和媒体的监督,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三是法律保障: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合法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工作的推进需要有健全的各项制度保障。但目前,一些制度机制尚未完善或不够明确,导致公开工作实施中存在操作性和执行力不足的问题。

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个别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不高,对高质量完成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有差距。

(二)改进情况

一是在加强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坚持不懈抓好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十不准》和《德化镇人民政府信息不得公开清单》制度落实,结合实际和上级有关要求,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原则的确定性与公开步骤的渐近性相结合,公开内容的真实性与公开形式的多样性相结合,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创新政务公开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发展。

二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镇人民政府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三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特别把公众关心、社会关注、公共利益大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报告“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3年,德化镇人民政府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情况。

(二)报告“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德化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除本报告所述事项外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德化镇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