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德化镇人民政府
关于发布《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德化镇
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听证会听证报告的
公 告
(第3号)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增加行政决策的透明度,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德化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取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德化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5:00
地点: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德化镇人民政府行政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情况
(一)听证主持人(1人)
吴 昊 (德化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二)听证委员(5人)
杨证评 (德化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陈 娅 (宁洱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谌永海 (德化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熊成林 (德化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段 浩 (德化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三)决策发言人(1人)
张春泓 (德化镇党委书记)
(四)听证记录人(2人)
刘冬冬 (德化镇自然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
段斯祺 (德化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
(五)听证监察人(2人)
周明霞 (德化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纪委委员)
梁惠媛 (德化镇司法所负责人)
(六)听证代表(15人)
李建维 (德化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杨明煌 (德化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陈梦霞 (德化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徐 刚 (德化镇中心学校校长)
朱华春 (德化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段建华 (德化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徐金祥 (德化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贺云文 (德化镇勐泗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毕正华 (德化镇那迁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李瑞锋 (德化镇荒田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张志宏 (德化镇干田村党委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李志强 (德化镇窝拖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李加强 (德化镇龙树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陈廷顺 (德化镇星火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张亚雨 (德化镇顺安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七)旁听人员(2人)
瓦燕玲 (德化镇基层党建办公室副主任)
张力苏 (德化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四、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准备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云发〔2020〕7号),根据《云南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德化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德化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德化镇开展了资料收集、实地踏勘、座谈调研、重点项目上图等工作,按照《云南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要求,主要规划内容包括明确规划定位和规划目标、强化资源环境底线约束、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自然资源保护利用、镇村统筹发展、优化村庄布局、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中心镇区规划、规划传导和实施保障等方面,目前已编制完成《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德化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初步成果。初步成果征求各职能部门修改意见,及部分利害关系人建议,最终形成《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德化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成果。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增加行政决策的透明度,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4年8月28日德化镇人民政府向利害关系人、司法部门、职能部门、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及社会关心人士发出邀请参与听证,并于2024年8月28日和9月3日发布了《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德化镇关于举行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德化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1、2号)听证公告,决定2024年9月19日组织听证。
(二)听证会召开情况
听证会于2024年9月19日下午15:00举行,本次听证会应参加人员共 35 人,其中听证委员 5 人,听证代表 19 人,听证监察人 2 人,听证记录人 2 人,旁听人员 4 人。
经核实,实际参加人员共 28 人,其中听证委员 5 人,听证代表 15 人,听证监察人 2 人,听证记录人 2 人,旁听人员 2 人,请假 7 人。
五、听证代表主要意见
(一)规划林业文本内容数据与镇级林业数据不符;
(二)部分项目规划不合理需调整;
(三)部分农村道路规划不符合发展需要,需删除部分规划道路。
六、听证意见处理情况
德化镇对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逐条梳理,并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41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与本次听证有关的意见和建议经审查后予以采纳,一是规划林业文本内容不符数据已与设计单位对接调整为正确数据,二是规划不合理部分项目已调整,三是集镇农村道路规划不符合发展需要部分已删除,对与本次听证无关的意见和建议不予采纳。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德化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9日
注:以上内容为基本内容,实际材料应以具体听证事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