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索引号: | 100141/20240604-00001 | 公开目录: | 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4-06-04 |
| 主题词: | 发布机构: | 宁洱县德化镇 | 发文字号: |
为帮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更好的提供信息公开服务,特编制《德化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宁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ne.gov.cn/)上查阅或者直接搜索信息,也可以到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德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查阅。
(二)公开内容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2.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3.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通过宁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和当面受理等形式公开。
(四)公开时限
政府信息产生或变更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依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信息的实际状态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德化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德化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9—3341003
传真号码:0879—3341005
通信地址: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德化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665101
邮箱地址:dehuaxiang@126.com
本邮箱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申请的具体步骤”。
(二)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从宁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依申请公开栏(http://www.ne.gov.cn)下载或向本机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亲自到机关、信函、传真、政府网站申请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并在发送传真后电话联系进行确认;通过政府网站提出申请的,申请人进入宁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申请”(点击此处跳转),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3.收到申请时间的确定
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申请人以邮政EMS寄送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邮政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申请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系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系统审核受理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申请人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传真后电话联系确认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的办理步骤
⑴审查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补正的申请不符合要求或者补正后仍然无法指定特定政府信息的,本机关将视情况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仍无法确定的,本机关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内容不明确,无法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⑵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①属于公开范围的,可以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③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④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本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⑥本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本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⑶提供信息
①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提供政府信息的,应当当场提供;
②本机关不能当场提供信息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15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
③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④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和程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47号)执行。
⑤申请公开本行政机关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本行政机关可以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详见附件2)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附件:1.德化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
主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洱县融媒体中心
联系方式:nexxg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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