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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公布《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可在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e.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宁洱县发展和改革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央、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坚持以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为主线,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宁洱县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关于制定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宁洱县普洱中学高中部风雨操场、食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取消人防专用设备跨省域销售安装限制的通知》《关于宁洱县2024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投资计划(宁洱县德化镇顺安村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的公示》《关于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宁洱县发展和改革局 扎实推进价格改革确保经济社会稳健运行》《关于调整宁洱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宁洱县2025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投资计划的公示》《关于转发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晶赛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GW光伏组件制造及配套项目(一期)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的通知煤矿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等

(二)依申请公开本报告期内,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规范公开内容,明确公开主体。信息审核“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机制,对需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把文字关、内容关、政策关、保密关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印发公文时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等字样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立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十四五规划”专栏,聚焦固定资产节能审查、项目批复、经济运行、以工代赈、收费与价格、安全生产等发展改革中心工作、重点信息以及民生关注,优化完善门户网站版面设计、栏目设置等,做好相关栏目的改版、整合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本报告期内,按时参加业务培训,规范公开流程。2024年县发展改革局信息公开发布模块更新及时、内容准确丰富。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信息以外,年度产生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人防地建设费:17.1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县发展改革局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部分股室存在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信息质量不高、发布审核不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宁洱县将严格按照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精神,以求实的精神、务实的态度、创新的思维,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单位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单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