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见整改任务完成公示表
| 索引号: | 100042/20250812-00001 | 公开目录: | 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5-08-12 |
| 主题词: | 生态 | 发布机构: | 宁洱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文字号: |
反馈问题 | 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能源使用效率处于低位,距离全省平均水平还有差距。普洱市度电工业增加值3.3元,比全省低0.8元、19.5%;万元GDP用水量111.2立方米,比全省高54.4立方米、95.8%;亿元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1256亩,比全省高446亩、55.1%。2023年一季度,普洱市能源消费总量为101.98万吨,比上年增长1.6%;单位GDP能耗下降2.8%,下降幅度差省下达全年目标进度0.2%。 |
责任单位 | 宁洱县人民政府 |
责任人 | 张永华 |
整改目标 | 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优化能源资源配置,提升使用效率,推进能耗指标全面完成。 |
整改措施 | 1.围绕全市推动实施“生态立市、绿色发展”战略和推进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重要目标,调整用能结构,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加快节能技术改造,大力推动工业领域节能降耗。 2.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通过招商引资引进新兴产业,围绕新材料和装备制造产业招大引强,规范有序推进光伏开发工作,充分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供应保障、能耗双控调节中的作用,形成新的经济发展增量;深入实施工业绿色化改造,积极参与构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等为主体的绿色制造体系,助推我县“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如期实现。 3.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执行节能审查制度,提升节能智能化管理水平。优化提升能源管控系统,督促重点用能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能耗在线监测,实时监控用能情况,督促重点用能单位完善能源计量器具、提升能效水平。 4.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不断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健全用水定额、计划用水、阶梯水价等节水管理制度;加强节水宣传,强化节水载体建设和非常规水源利用,推广合同节水等。 5.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不断提升土地集约化,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进一步加大,用地控制标准体系健全,节地技术不断推广应用。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一是深入落实“两山”理论和国家“双碳”战略,深化宁洱县国家级林业碳汇试点县建设实践,通过科学规划、机制创新、技术支撑、惠民增收等举措,构建起了地方发展林业碳汇、开发生态产品价值的新模式,形成了全省林业碳汇工作“宁洱经验”。截至7月30日,宁洱县已完成碳汇交易100笔,交易量达7681.77吨,交易金额26.8863万元。同时,通过林下种植中药材、零碳咖啡品牌打造、碳汇基地林建设,带动农户增收超300万元,户均增收2000元。二是积极推行运营车辆新能源替代。截至目前,宁洱县完成公交车15辆、巡游出租车103辆、网约车176辆、20余辆大货车新能源车替代;三是大力发展绿电项目建设。宁洱县8个新能源光伏项目,总装机34.2万千瓦,已全部并网投产,同步助力地区能源结构优化与“双碳”目标推进,通过“清洁发电+生态养护”双轮驱动,构建起多层次环境效益体系,成为践行“双碳”战略与生态保护的创新典范;四是加快推进节能减排技改项目。完成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普洱制盐分公司10万吨/年MVR制盐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完成普洱中林木业发展有限公司热能干燥系统技改项目。2023年,宁洱县能源消费总量为39.46万吨,同比增长5.7 %;单位GDP能耗上升3.6%;2024年,宁洱县能源消费总量为37.74 万吨,同比下降4.3 %;单位GDP能耗下降6.5%;2025年1季度,宁洱县能源消费总量为8.97万吨,同比下降4.1 %;单位GDP能耗下降9.4%。 2.一是深入实施工业绿色化改造,积极参与构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等为主体的绿色制造体系,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普洱制盐分公司、云南普洱天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先后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二是加快在云南思茅产业园区宁洱片区引进新能源电池材料与储能电池优势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建立区域配套供应链,形成产业集群。珈钠聚阴离子型钠离子电池材料生产及电芯和储能装备制造一体化项目、天锂固态电池及智能装备制造产业项目、海博思创储能设备及附属设施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晶赛年产5GW光伏组件制造及配套项目、昌意钠电年产3GWh钠离子储能电芯及1GWh钠离子电池PACK项目有序推进,为宁洱工业经济发作出重要支撑。 3.严格执行节能审查制度,提升节能智能化管理水平。完成珈钠、晶赛、昌意等项目节能审查和云景飞林节能验收,督促用能企业及时填报能效诊断数据,推动企业实现高效节能目标。 4.认真贯彻落实《普洱市“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普洱市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工作实施意见》,2023年宁洱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通过省级第七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评估验收,完成中水回用取水设施建设2套。完成5家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改造,合计36套。完成老旧小区节水改造一个,有效降低“跑、冒、滴、漏”现象。每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持续开展节水宣传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社区活动,普及《节约用水条例》,在公共机构和以旧换新活动中推广节水器具使用,鼓励公共机构使用水效二级及以上产品,促进公共节水。2024年全县万元GDP用水量122.7m³/万元,比2020年的万元GDP用水量159.29m³/万元下降了25.4%,满足市级下达降幅16%目标要求。 5.根据《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审改组〔2020〕1号)、《普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普洱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建审改组〔2020〕1号)文件要求,云南思茅产业园区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完成了宁洱片区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资源论证、地震安全性评价等6个评估事项,正在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把“单个项目评”转变为“区域整体评”,为企业用地节省了时间成本;将“企业付费评”转变为“政府买单评”,为企业用地节省了资金成本。截至2025年7月,宁洱县共完成工业用地出让8宗,面积372.8475亩,出让金共计9480.3108万元,其中按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6宗,出让面积363.7935亩,出让金共计9313.1136万元,“标准地”出让面积占比为97.57%。 |
注:目前已全面完成以上整改工作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及时反映。
主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洱县融媒体中心
联系方式:nexxgk@126.com
滇ICP备09003894号-1 滇公网安备 53082102000114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8210018 网站地图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9-3316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