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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职责、机构设置等相关信息

 

一、职能职责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二)承担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三)负责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组织、规划、协调、服务和建设。

(四)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五)协调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和其他组织的关系,依法维护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各类合作经济、合作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全县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七)经营管理社有资产,建立健全规范的理事会制度,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

(八)代表当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活动;与国内外合作社组织开展交流和协作。

(九)承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行政办公会议等供销工作会议的组织和有关会务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以及文秘、机要、保密、公文管理、档案、信访等工作;负责上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及县社领导批办事项和县社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和反馈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工作。编印政务、社务信息简报;做好合作社系统政务社务信息工作;归口管理县社及机关各科室的宣传工作;负责县社工作简报和内部资料的审核等业务工作;协调各股室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制定机关各项主要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负责县社机关行政事务,车辆管理工作,接待来往人员,搞好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县社机关离退休老同志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了解和掌握企业单位领导班子和人员的情况,对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县社机关编制、人事、离退休、劳动工资、管理人事档案等工作;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社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好本系统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和在职职工的学历教育;负责扶贫挂勾点工作;做好合作社法制宣传及普法工作

(二)合作指导股

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全县供销社改革和发展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本系统建立和完善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基层供销社发展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其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供销社系统化肥、农药、农膜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调供、储备等方面的经营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参与农资市场监督管理;负责供销合作社的统计工作,贯彻执行供销社系统统计报表制度,按时按质按量收集汇总上报各类统计报表;研究监测市场运行经济指标体系;定期分析重要消费品、农产品和生产资料的市场供求状况及价格动态;负责供销系统经济运行分析和有关物价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防火、防汛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县社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综合治理治、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维稳工作

(三)经济发展股

按照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本系统经济发展方针和措施;组织供销社系统的各项经济开发活动;制定本系统商品生产基地建设的计划、规划,组织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指导供销社与农民合作社兴办农副产品商品基地和副食品基地工作;协调本系统对外经济协作及资金技术引进,重大科技开发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实施供销社向政府承包农业产业开发项目;协同有关部门推动、指导农民科技知识普及和科技兴农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本系统市场建设规划和管理办法,制定基建管理办法和仓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对项目的评估。

(四)财务会计股

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信贷的法规制度,负责本系统财务会计业务指导,抓好扭亏增盈、增收节支工作,推动财会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根据社章和社有资产管理办法,对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资产、资金、投资、收益、税收盈余的分配履行管理和监督,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负责县社部门预算、决算的编制和预算执行管理工作,负责县社各类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负责全系统财产安全统筹工作;负责审核汇总上报全行业会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抓好经营绩效评价、考核及优化财务结构工作;负责推动系统会计信息化建设,指导系统会计电算化的推广应用工作;加强与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等部门的工作协调联系;汇同有关科室研究制定直属企业的经营责任制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县社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县社机关及所属单位会计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县社职工福利,即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核算工作;负责县社职工医疗保障统筹核算工作;做好县社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和对县社直属企业法人经营承包离任审计考核工作

三、负责人信息及工作分工:

负责人:县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彭兆荣 主持县供销社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任邱光轩 分管经济发展股、党建、意识形态、宣传、项目管理工作;联系资产公司、茶乡集贸有限公司、德化供销社、勐先供销社、普义供销社、黎明供销社。

党组成员、副主任龙华  分管合作指导股、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合作组织、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工作;联系农资公司、土产公司、同心供销社、磨黑供销社、德安供销社、梅子供销社。

监事会主任魏大萍 负责县供销社监事会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会计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国家安全、保密、网络安全、老干、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

四、办公地址:宁洱县宁洱镇莲花巷3号

五、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六、联系电话:0879-3051563,邮政编码:665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