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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政务公开制度

 

为规范宁洱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勤政廉政、依法行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结工业、商务、信息化部门工作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工业、商务信息化部门基本职能为内容,以便于群众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使工业、商务、信息化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

二、政务公开范围

本机关的政务信息,除下列情形外,都应当予以公开:

(一)属于国家秘密的;

(二)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三)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四)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与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直接影响案件查处或者危及个人生命安全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公开的,可以公开。

三、政务公开遵循原则

(一)依法依规,全面公开。政务公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进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政府信息以外,全面对社会、公众公开

(二)公开公正,便于监督。公开的内容客观真实可信,方便公众办事,便于公众知情,有利于公众监督

(三)注重实际,突出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克服形式主义。

四、公开内容和公开方式

县工信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工信局的政府信息,并采用主题、体裁等目录分类方式。公开的主要内容有:

(一)工信局机构概况(包括主要职能、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

(二)政策法规(包括涉及工业、商务、信息化各条线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包括工业、工作阶段性规划、计划,年度工作计划)

(四)业务工作(包括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等)

(五)各类信息(包括县工信局工作动态信息,提案议案办理结果、预决算、三公经费和政府采购等财政信息,重点工作、项目类信息,人事任免信息和各类民生服务类信息及公告公示)

(六)政策解读(包括工业、商务、信息化各条线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解读)

(七)民意征集(包括工业、商务、信息化各条线项目的民意征集)

五、政务公开工作机构

县工信局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县工信局政府信息的公开和受理依申请公开。办公地址:宁洱县滨河路100;联系电话:08793232600传真号码:08793333520;邮政编码665100。咨询时间工作日08001730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各科室要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等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专门人员负责。要进一步理顺组织推进机制,形成总体牵头和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分管领导负责,统筹协调,办公室做好相关依申请处理工作以及咨询服务和受理接待,各科室做好本科室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

(二)加强内容审核,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要建立严格的内容审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机制,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准确界定不公开事项的范围,防止该公开的信息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信息随意公开。

(三)加强沟通联系,保证信息畅通。要主动加强与政府主管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的联系,沟通信息,寻求工作指导、帮助,及时制定工作落实方案,加强工作督查,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县局办公室。

(四)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不满意现象。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申请不规范等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要及时予以纠正。

七、附则

(一)本制度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