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职能职责、机构设置等相关信息
| 索引号: | P532722/20240919-00001 | 公开目录: | 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4-09-19 |
| 主题词: | 发布机构: | 宁洱县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职能职责、机构设置等相关信息
一、职能职责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协助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二)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统筹衔接邮政行业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配合制定综合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权限内汽车出入境运输、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执行上级机动车报废政策。
(四)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本县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县内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配合拟订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和制度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地方铁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铁路项目建设工作。配合协调推进机场建设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承担县重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负责指导推动道路运输领域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群体党建工作职责。
(八)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配合协调中央垂直管理的铁路、民航、邮政,委托管理的海事等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县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制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一)完成中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秘、档案、信访、机要、保密、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督办、接待和行业电子政务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报告及综合性文件。负责组织部门重要会议,编写行业史志。组织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与行业文化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教育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业干部教育培训。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对外综合协调工作。
(二)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股。负责拟订行政审批有关制度、办法和工作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行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并承担解释工作。负责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有关法律事务。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行业有关改革工作。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业执法监督。负责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负责科技、教育、标准化、信息化工作,组织拟订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行业科技、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年度计划建议并监督实施。配合实施相关科技项目。负责组织科技信息交流和行业职工教育培训。负责监督管理本县邮政市场、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和机要通信等的实施。
(三)规划建设管理和国防交通股(地方铁路与民航发展股)。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体系专项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统筹衔接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和邮政专项规划并提出草案,负责上报或出具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意见。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各项经济指标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按权限负责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利用外资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质量监督的行业管理,组织拟订相关制度和实施办法。负责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指导行业工程质量监督,组织拟订相关制度。负责有关重点工程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提出公路建设工程设计审批建议、施工许可、造价管理、招投标管理、实施监督、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和监管环保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负责县内铁路建设协调服务工作,配合上级铁建部门做好重大铁路项目的上报、审批等前期工作,配合市级做好民航涉及本县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交通行业扶贫、国防动员、交通战备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国防交通规划、计划,研究交通战备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平战结合要求承担交通重点目标管理、交通战备潜力调查、国防交通保障、交通战备物资储备、专业力量建设、交通工程设施和民用运载工具贯彻国防需求等交通战备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完成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综合运输与安全监管股。负责拟订县内综合运输发展战略、制度、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衔接各种运输方式。编制综合运输专项规划。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综合运输计划。指导规范运输市场秩序。协调各种运输方式衔接,负责运输领域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运输线路、营运车辆等管理工作。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指导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和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营运汽车出入境运输、县际运输事务有关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制度、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行业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监督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有关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防灾减灾、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五)资财审计股。负责执行综合交通运输行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执行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负责交通发展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监督,协调有关财税政策。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信贷、外汇等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政府采购及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收费公路权益转让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监督下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承担预决算、政府采购、劳动工资及资产管理工作。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4个,主要职责如下:
(一)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指导监管考核全县地方农村公路养护路况质量。编制上报全县农村公路养护计划,组织实施养护计划,地方农村公路应急保障、抢险保通、修复工程、路域环境整治及公路绿化工作。完成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加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路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牌子)。 按照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工作的安排,组织和管理监督人员开展质量监督工作;督促监督检查整改意见的落实;监督检查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转情况;巡视检查农村公路实体工程质量,分析质量状况,总结工作经验;负责出具监督工作意见并参与及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鉴定工作。完成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中心(加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地方海事局牌子)。负责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监管,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反恐维稳监督,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渔业船舶检验、水上搜救、通航水域安全监督、船舶污染防治,水路规划及建管运养等公共服务和事务性工作。完成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邮政业监督管理中心。受上级邮政管理部门委托和县级政府的安排,贯彻执行国家邮政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服务标准,研究拟订本县邮政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本县邮政市场、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和机要通信等的实施,负责现代物流业的行业发展、行业监管、行业安全生产、统计等工作。完成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负责人信息及工作分工
陈韦龙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交通运输局党政全面工作。
杨振国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综合交通规划、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建设市场监管、招投标管理、乡村振兴、定点帮扶等工作;分管局规划建设管理和国防交通股;联系高速公路建设相关事宜、县茶源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浩杰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统计、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投融资、环境保护、绿色发展、河长制、林长制、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纪检监察、疫情防控、邮政业、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和水路运输行业监管(客运、货运、公交、出租、驾校、网约车、机动车维修、机动车检测、水路运输、水路规划、水路建管运养)等工作;主持地方铁路与民航发展全面工作;分管县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中心、县邮政业监督管理中心、地方铁路与民航发展股;联系普洱车务段、普洱基础设施段、宁洱火车站、县交警大队;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龙思名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组织人事、退役军人事务、宣传思想、文秘、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网络安全、国家安全、综合运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森林防火、食品安全、公路管理养护、绿美交通、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路政管理、质量强县、基干民兵、国防动员、交通战备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局综合运输与安全监管股、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联系宁洱公路分局;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韬 副局长 负责资产财务、审计、农民工工资、行政审批、营商环境、政务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爱国卫生、群团建设工作、精神文明、离退休人员管理、信访工作、综治维稳、反恐、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深化改革、科技教育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分管局资财审计股、局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股;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沈志宏 副局长(兼) 负责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行政执法、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禁毒防艾等工作。联系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宁洱大队。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办公地址:宁洱县宁洱镇滨河路100号
五、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六、联系电话:0879-3232931,邮政编码:665199
主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洱县融媒体中心
联系方式:nexxg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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