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 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 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和《中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洱县2024年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规模以及本乡镇小学毕业生情况,按照“结合当地实际,有序确定入学对象,规范办理入学手续,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2024年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 付 强 同心镇初级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者以德 同心镇初级中学党支部专职副书记
成 员: 饶书华 同心镇初级中学副校长
自占勇 同心镇初级中学副校长
谢艳波 同心镇初级中学副校长
罗 艳 同心镇初级中学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饶书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由教务处的相关人员组成。全面统筹协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招生入学原则。
(二)坚持“学校辖区内招生、生源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四)坚持科学统筹招生入学原则。
三、招生计划
2024年计划招收七年级新生共155人。4个班级,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
四、招生范围及对象
按照“统一报名、免试入学”的原则,结合本乡镇教育资源情况,同心镇初级中学招收户籍所在同心镇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回同心镇原籍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工作调动人员子女、随迁子女和到同心镇境内务工人员子女。
五、招生程序
(一)6月15日前,完成小学毕业生摸底排查工作。
(二)6月 20日前,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日程安排、咨询及监督电话。
(四)7月 1 日前,根据《同心镇初级中学2024年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方案》组织预报名。
(五)7月 10日前,完成预报名审核,通过电话等形式告知参与本校报名的所有学生的监护人,分三类情况:①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告知领取入学通知书的时间;②需要完善材料的,2天之内将材料提供到学校;③不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告知需要报名的具体学校。
(六)7月 15日,将本校招生计划、确定的本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通过校务公开栏或其它方式向社会公示。
(七)8月 20日,发放《宁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通知书》。
(八)9月 1 日,新生报到入学。在 3天内上报招生情况到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审核备案。
回同心镇原籍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工作调动人员子女、随迁子女和到同心镇境内务工人员子女。于 2024年 7月 1 日至 5 日持户口本、房产权属证(或房屋租赁合同)、随迁到村民小组和村委会的证明等相关资料,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学校根据学位情况调剂入学,入学后将名单报县教育体育局备案。若无相关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入学资格。
监督电话:0879—3351030,邮箱:txzx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