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化 无障碍浏览

黎明乡人民政府关于举行《黎明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为使政府决策更加科学,更能体现群众意愿,本着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的原则,推动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黎明乡人民政府决定对《黎明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黎明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48月中旬在黎明乡人民政府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第2号公告中公布。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1520人,其中:

1.本市年满18周岁,从事与《黎明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有关工作的人员或关注该规划的公民10至13人。

2.镇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57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人员不足时,由黎明乡人民政府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黎明乡居住或工作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的公民,均可申请作为听证代表,于202488日前,向黎明乡人民政府提交参加听证会的书面申请或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用电子邮件发送至limingxzf@126.com;书面申请可邮寄或送至黎明乡人民政府(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黎明乡人民政府)。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听证会举行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及旁听人名单经黎明乡人民政府核实并确定后,于8月下旬在黎明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告。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附件:《黎明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报名表


联系人:祁文智

联系电话:0879-3326004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黎明乡人民政府

202485


附件【黎明乡1号公告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