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乡人民政府关于举行《黎明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
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按照《关于举行〈黎明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和《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关于举行《黎明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黎明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举行时间
2024年9月14日(星期六)下午14:30至17:00
三、举行地点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黎明乡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
四、参加人员
听证主持人:杨 勇(黎明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决策发言人:鲁艳发(黎明乡党委书记)
王 程(黎明乡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乡长)
听证监察人:段舒畅(黎明司法所所长)
罗 娇(乡纪检专干)
听证记录人:祁文智(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
听证委员: 李林楷(乡交通环保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郑天宜(乡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人)
听证代表: 张 值(乡党政办公室主任)
张兴科(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王路瑶(乡社会事务办主任)
刘明军(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乔永珊(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罗志刚(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副主任)
阿 润(黎明乡财政所负责人)
陈德品(黎明乡卫生院院长)
何 伟(黎明乡中心学校校长)
高 昆(汪街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永彬(仙人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 丰(岔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左 坤(团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向平(窑房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毕梦思(兴乐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五、其他事项
(一)经审核后确定的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在听证会前准备好发言提纲。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作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自觉遵守听证纪律,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
(三)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黎明乡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