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100147/20231108-00001 | 公开目录: | 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3-11-08 |
| 主题词: | 发布机构: | 宁洱县梅子镇 | 发文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82103000601000
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党委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镇镇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本镇单位的干部;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政府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代表的决定,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对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上级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编制和执行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的行政工作;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3.财政所主要职责:承办本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负责本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
4.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承办农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科技、渔业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和农业产业发展规划、技术指导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5.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承办林业产业发展、林权管理、林业技术推广、森林资源开发与保护、护林防火等服务性工作。
6.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旅游开发、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7.生态环保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承办村镇规划、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农村公路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8.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残疾人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服务性工作。
9.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为农村交通、运输及安全生产提供有关服务,承办农村公路建设及管护、维护乡村客货运输和道路(水上)交通秩序、配合开展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砥砺奋进抓发展,农村经济稳增长
针对经济下行、疫情防控导致的市场遇冷、产业结构深度调整等带来的困难和挑战,我们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努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实现经济原始积累到高质量发展转变。全镇农村经济总收入2.15亿元,同比增长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45.7万元,支出2145.7万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29元,同比增长11.6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67亿元;年终存贷款余额分别为1.76亿元和1.22亿元,同比增长3.5%和10.9%。
2.抗疫斗争不放松,疫情防控更有效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部署安排,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因时因势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将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强化组织保障。完善《梅子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30余次,举行疫情防控桌面推演和实操演练共计12次,坚决克服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常态开展联防联控。组织机关干部、党员、团员志愿先锋队开展志愿活动扫码亮码1000余人次,志愿参加臭水疫情防控检查点值班300余人次,累计排查过往车辆47466辆11万人次,派出2批31名干部、民兵支持边境抗疫。全面提升防疫能力。坚持网格化管理制度,健全全镇四级网格192个,有序推进“健康普洱通”推广工作,完成认证8249人。累计完成重点行业人群免费核酸检测2486人次,疫苗接种3549人次,60岁以上人群接种率67.2%。配齐应急防疫物资,设置隔离点1处。严格落实“二十条”和“新十条”各项优化措施,确保疫情防控转换平稳有序,全力守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综合利益。
3.守牢防规模返贫底线,巩固成果上台阶
我们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始终坚持“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的总体目标,严格落实“一月一排查、一月一动态”工作机制,年内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2次,常态化精准识别认定监测对象1户3人。有针对性地进行精准帮扶,消除风险81户249人,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退尽退。加强转移性政策帮扶、劳务协作、职业技能培训。完成年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174人,完成农村脱贫人口劳动力、监测劳动力实用技术引导性培训1464人次,合计开发乡村公益岗173人,全年累计发放公益岗工资156.83万元。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持续加大对集中安置点、分散安置点33户94人的后续帮扶工作。抓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落实,扶贫小额信贷贷款新增34户167万元,全年共贴息40.80万元。深化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和社会力量帮扶。加深与上海市漕泾镇及各挂钩单位友好往来,积极谋划项目建设。加快就业帮扶车间认定,全镇保有就业帮扶车间1个,创造岗位20余个。加强健康医疗保障,农户享受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即时结报等惠民措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数为2299人,已覆盖全部脱贫人口,慢性病管理856人。推进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着力乡村建设。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精心组织行动实施,推进任务落实,抓实“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有序推进“干部规划家乡行动”走深走实,完成民胜村和宽裕村村庄规划。常态化推进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2045户,非自建房77户。深入实施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制定到户到人增收目标和措施,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劳动力转移就业、消费帮扶、盘活资产等方式,对年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下有劳动力的脱贫户,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实现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13818.34元,同比增长16.2%,全面消除人均纯收入7000元以下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
4.坚持产业融合发展,“三农”工作显成效
我们加速发展现代农业,夯实村集体经济支撑力量,产业融合发展成效突出。粮食安全根基稳固。全年粮食播种面积3.77万亩,同比增长0.48%。推广杂交稻旱种,亩产达到500公斤,不断提高粮食生产效益。同时,加快土地流转,推进抛荒地整治,认真落实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建设工作,全镇入库面积357.69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总面积53.81亩,多渠道保障粮食安全。农牧产业稳步发展。重点抓紧甜棕、工业大麻、反季红油香椿、佛手、茶叶等高原特色农业,抓好魔芋、重楼、黄精、野生菌等林下种植产业,抓牢坚果、核桃、晚熟芒果等优势扶持产业,抓稳生猪、思普麻鸡、蜂蛹等畜牧养殖产业,综合产值1.7亿元。紧抓冬农开发和烟后作物种植,引进蔬菜种植产业合作社,完成蔬菜种植面积6162亩,创造产值1064万元。实施咖啡提质增效,完成咖啡园改造3200亩,有效推动咖啡产业转型升级,增值300万元。巩固烤烟生产10600担,年交售额1775万元。发展肉牛规模养殖场7个、培育千头重点村1个,实施冻精改良187头,佩戴免疫耳标1746个,肉牛存栏达到5185头,出栏1390头。生猪存栏10485头,出栏18608头,羊存栏4350头,出栏4464头,禽类存栏58924羽,出栏102486羽,实现产值9200万元。农旅产业日趋多元。积极引入茶旅商贸服务业态,发扬“摆尾箐”茶品牌效应,实施生态茶园增效改造,提升古树茶叶质量及茶园环境。新增大园圃-干坝子旅游线路,形成生态康养型登山旅游新风尚,打造草莓田、葡萄园等景观农业,挖掘生态康养、公路经济、田园综合体、民族文化体验等新型业态潜力,极力补齐商贸业态短板,满足市场消费群体刚需,带动消费收入2500余万元,走出一条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之路。现代服务业日益增强。市场主体培育发展态势良好,新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社3家,农业企业18家。梅子特色黄牛肉、甜棕、反季红油香椿、葡萄、核桃油等农特产品畅销县内外,依托电商中心,帮助农户销售农产品20多种,年销售额超过800万元。工业经济趋稳向好。进一步完善要素保障,优化服务环境,盛利煤业实施矿井30万吨/年转型升级生产线有序推进,工业经济保持稳定增长的良好态势。集体经济壮大提质。80%村集体实现经济收入20万元以上,枧河村、建设村、永胜村经营性收入超20万元,村集体经济更上一个台阶。
5.全力以赴抓项目,真抓实干促发展
我们紧握机遇,坚持抓项目、增投入,综合经济实力稳步攀升。着眼功能定位和产业链延伸,以招商引资为“引擎”,搏动经济发展,累计引进市外到位资金1.5亿元。锚向全面改造提升人居环境、优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个重点,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564.53万元,实施各类项目共计16个。推广魔芋种植。在民胜村、宽裕村推广魔芋种植81亩,创收18.68万元;巩固烤房建设。实施烤房建设项目,新建烤烟活动板房26座,发放补助金额51万元;加强教育保障。实施雨露计划及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教育项目共补助53人,补助资金17.5万元;致力产业提质。实施咖啡提质增效项目和咖啡鲜果处理中心建设,完成中低产咖啡园改造2900亩、高标准咖啡示范园创建300亩,建设绿色咖啡鲜果集中加工厂2个,共计投入资金255万元;实施肉牛产业提质增效项目,累计申请新建标准化牛厩18座1920平方米,拨付牛厩建设补助42万元,发放巨菌草种10.14吨,扩种牧草120余亩,核准符合发展肉牛产业贷款33户812.76万元。深入践行“厕所革命”。新建无害化卫生户厕42座已全部完工并兑付补助3.36万元,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93.69%。夯实民生工程。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6户,已全部入住,完成资金拨付53.5万元;实施宽裕村新建组、小丫口组饮水保障工程,投入资金78.52万元;实施2022年民政事业专项资金宁洱县梅子镇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投入资金50万元,建设含墓穴20个的标准化公益性公墓。完成梅子镇基层党建活动阵地建设项目、2022年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项目等2个彩票公益金项目,拨付彩票公益金24.9万元。完成48.68公里乡村道路、177.278公里村组道路日常养护,修复水毁路段隐患点5处,投入资金29.1万元,协助上级完成民胜村、建设村村组路翻修硬化37.62公里。积极协助县级部门推进打厂箐水库项目建设,累计已发放征地补偿款768.43万元。完成梅子镇2017年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累计拨付279万元,改善了干部职工的居住条件。完成烟站前期建设、梅子中心学校滑坡点综合治理项目初步测绘及治理方案研讨。
6.强化统筹保民生,群众生活更幸福
我们善作善成,扎实实施民生工程,积极为民履职,补齐民生短板,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和满足感。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抓好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修订落实各项制度,继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校园哈尼文化传承教学体系,着力提高教科研建设。2022年梅子中心学校中考500分以上毕业生20名,同比增长100%。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大医护人员综合培训和医技人才培养,稳定基层医疗卫生队伍,持续改进和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提高乡村医疗卫生公共服务能力。2022年梅子卫生院成功创建省级甲等医院,荣获县级家庭医生团队一等奖。加强社会保障和服务。全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7134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1960人,合计发放养老金247.75万元;城乡低保278户740人,累计发放资金249.66万元;特困供养人员82户88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96.56万元。享受高龄津贴老人273人,累计发放高龄补助资金27.58万元。申请临时救助备用金8户,发放资金2.2万元,申请临时救助金103户,发放资金27.1万元,享受残疾人“两补”人员338人,共发放补助3919人次,发放资金37.08万元,红十字会对129户困难群众发放“博爱宁洱行”家庭包,总计3.87万元。完成469户1865人应急救助资金发放,总计21万元,完成冬春生活救助物资发放791户,总计15.86万元。不断提升武装工作水平。国防动员、民兵整组、拥军优属和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持续加强,为军队输送优秀青年4名,208名退役军人领取定期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51个,合计发放退役军人重点优抚对象抚恤金58.45万元。落实惠农补贴发放。累计发放中央种粮一次性补贴面积6.71万亩,共118.83万元;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3.51万亩,共226.65万元。申请农机购置补贴21户23台套,补贴资金3.199万元。深入实施文化惠民。推进文化站及6个村点“电子有声墙”项目落地,举行唢呐大号培训班、民族文化进校园等活动,举办民族民间舞蹈大赛1次,完成枧河村陀螺场建设,有效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生活。2022年我镇宽裕村庞相明同志获得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梅子镇中心学校、民胜村委会荣获全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9人获县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7.坚定不移优生态,人居环境更美丽
我们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政治责任,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着力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全面加强生态修复和污染治理,抓好历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原梅子煤炭公司矿区土地复垦接近尾声,累计开垦种植玉米、旱稻、百香果等作物300余亩。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主体责任,各级林长巡林17094次,签订责任书143份,发放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8000余份,召开村民小组宣传会议96场次,全镇未发生森林火灾。严格森林资源管理,对15棵省级名木古树登记立册,共完成核实林业图斑332个,面积257.73公顷,涉嫌违法行为图斑32个案件正依法查办中,有效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生。着力压实“河(湖)长制”责任。常态化巡河1284次,开展清河行动8次,清理河道长度8.2公里。通过“河(湖)长+警长”“党建+河(湖)长”等制度,形成党群联动抓的工作机制,有效改善辖区内河流、坝塘水环境。加强有害生物防治。积极开展病、虫、鼠综合防治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科技服务工作,全年累计防治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面积11.2万亩次,林业监测面积达32万余亩。强化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全面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两违”[]专项整治、农村户外“假乱俗”广告整治行动、“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人居环境“红黑板”制度等,常态化开展周五集镇清扫,倡导村民自觉组织开展村庄环境清洁。
8.齐抓共管防风险,社会大局更稳定
我们推行平安法治共融并进。扎实开展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决策部署,扎实做好二十大期间安全保卫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深入推进特殊群体服务管理、突出矛盾风险排查化解、命案防控三年攻坚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四个专项行动”,集中力量对全镇各类基层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化解,加强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力度,确保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确保精神病人的稳控,强化宣传,确保反恐维稳工作取得实效,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折不扣地抓好工作落实,以优异的成绩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食品药品、工矿企业、森林防火等重点领域安全整治取得实效,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对特殊行业进行建档监控,年内检查10余次,筑牢防灾减灾坚固防线。组织6个村95个村民小组开展防汛、地震应急演练2次,累计发放自然灾害防治宣传资料400余份,实现了20户以上的村民小组应急广播全覆盖。坚持宗教管理规范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决打击境外宗教渗透和各类邪教活动,保持与信教群众的密切联系,坚持“去存量、控增量、防变量”,一年来无非法宗教活动。“平安梅子”建设成效突出。不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应急联动等平安体系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着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和纠纷。不断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持续做好重点人群监管力度,全面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多渠道、多领域推送涉黑涉恶政策法规及警示案例,营造扫黑除恶斗争的浓厚法治氛围。坚决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拐卖、收买妇女儿童犯罪行为,全年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万余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扫黑除恶知识进校园、宪法进校园等宣讲活动2次。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发挥群防群治优势,积极推进综治网格,流动人口等服务管理进一步强化,年内排查矛盾纠纷832次,开展法治宣传100余次,民乐村和建设村成功创建了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9.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焕发政府新气象
我们锐意进取,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勤勉履职,行政效能不断提升。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践行“三法三化”和“三个马上”,树牢工作导向,提升政府公信力、创新力、执行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巩固拓展。坚持依法行政,扩大政务公开。坚持依法履职、廉洁履职、勤勉履职,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法律监督、群众舆论监督,办复人大代表建议27件。不断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向村组延伸,互联网政务服务办件数40件,办理“12345”热线反馈1件,完成政府事项公开60件。聘请普洱大格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制度不断完善。坚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强化政府“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管理,同比减少48%,压缩一般性支出,有效防范化解不合理地方性公共债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梅子镇财政所
2.梅子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3.梅子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4.梅子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5.梅子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6.梅子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7.梅子镇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8.梅子镇人民政府
9.梅子镇党委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党委、人民政府、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生态环保与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1.梅子镇党委机构情况:机关编制人数14人,在职人数14人。
2.梅子镇政府机构情况:机关编制人数14人,在职人数14人(政府13人,政府工勤人员1人)。
3.梅子镇财政所机构情况:编制人数4人,在职人数2人。
4.梅子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编制人数18人,在职人数16人。
5.梅子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编制人数10人,在职人数9人。
6.梅子镇生态环保与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编制人数2人,在职人数2人。
7.梅子镇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编制人数3人,在职人数3人。
8.梅子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编制人数2人,在职人数2人。
9.梅子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编制人数5人,在职人数4人。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 21456983.62元。其中: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456983.6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22458628.35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01644.73元,下降4.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86886.61元,下降1.7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614758.12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彩票公益金项目减少导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少,往来款划转专户核算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1456983.62元。其中:基本支出11435701.93元,占总支出的53%;项目支出10021281.69元,占总支出的4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22458628.35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01644.73元,下降4.4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89119.78元,增长19.79%;项目支出减少2890764.51元,下降22.3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彩票公益金项目减少导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减少,往来款划转专户核算导致其他支出减少。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435701.9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846054.07元,占基本支出的94.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89647.86元,占基本支出的5.16%。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支出10021281.69元,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31953.03元,占项目支出的25.27%;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7489328.66元,占项目支出的74.73%。主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监测帮扶对象劳动技能培训专项资金292800.00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帮助监测帮扶对象提高劳动技能,增加致富渠道,组织针对性的专项培训。
2.农危房改造资金685000.00元,主要用于: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在全镇范围内迅速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监测对象、返乡户等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安全情况,对全镇新建、修复加固房屋情况进行再排查。经镇级对全镇所有住房进行摸排,初判疑似危房的房屋报县住建局,最后专业技术部门对房屋鉴定,确定危房改造对象。
3.饮水保障工程项目资金785200.00元,主要用于:梅子镇宽裕村新建组和小丫口组饮水保障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的有效实施,解决了两个村老百姓的饮用水、农田耕地灌溉难题,使当地水资源得以最大化的利用,在干旱缺水的季节,有效保障了饮水安全。
4.梅子镇壮大村集体经济烤房建设项目专项资金510000.00元,主要用于:永胜村3座55000.00元;建设村8座155000.00元;民胜村4座80000.00元;宽裕村11座220000.00元,合计26座510000.00元。建成后,形成村集体经济租赁给农户使用,收取费用为村集体经济收入。烤烟活动板房项目设施,改善贫困户的烟叶生产条件,提高烟叶烘烤质量,确保项目实施区烤烟烘烤需求,增加农户经济收入,巩固脱贫质量,有效衔接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过渡,助推梅子镇烤烟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相融合更上新台阶。
5.梅子镇魔芋种植专项资金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利用我镇资源广阔和区位优势明显特点,提高产业生产能力,通过典型的示范引路,靠传、帮、带,推动更多的农民发展特色产业,形成一户带多户,多户带一村,一村带多村,多村成基地的生产格局。梅子镇魔芋种植项目实施地点在宽裕村和民胜村,通过项目实施,促进村集体经济增收,农民就业和创收,带动产业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56983.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001644.73元,下降4.46%,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80027.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2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办公费、交通费、生活补助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培训费、专用材料费、交通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基层综治维稳工作开展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61424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6%。主要用于工资、办公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76532.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主要用于工资、办公费、生活补助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09572.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6%。主要用于工资、办公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97434.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2%。主要用于工资、生活补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495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9%。主要用于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81954.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主要用于工资、办公费等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8800253.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01%。主要用于工资、办公费、交通费、生活补助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3100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房屋建筑物购建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50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主要用于生活补助、救济费、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23.其他(类)支出256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5800.00元,支出决算为24985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5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0.0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853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7.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32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2.5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132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5800.00元,支出决算为24985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185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7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85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32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支出,厉行节俭。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482531.72元减少232678.72元,下降48.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30000.00元,下降37.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0554.42元,下降32.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2124.3元,下降79.5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公务接待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支出,厉行节俭。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购置的原因是林服中心森林防火车辆购置,购车款逐年支付。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占补平衡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业、林业相关工作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040.86元,比上年减少413109.14元,下降70.48%,主要原因是2022年部分办公用品、水费、电费等运行费用未结清。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层工作运转产生的办公电费、水费、A3、A4、碳粉等办公用品及耗材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部门资产总额13761782.81元,其中,流动资产5562378.08元,固定资产8199404.73元。与上年相比,2022年资产总额减少1658866.4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086662.42元,固定资产增加42779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640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640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无其他说明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2103000601111
主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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