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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党委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镇镇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本镇单位的干部;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政府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代表的决定,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对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上级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编制和执行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的行政工作;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3.财政所主要职责:承办本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负责本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

4.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承办农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科技、渔业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和农业产业发展规划、技术指导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5.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承办林业产业发展、林权管理、林业技术推广、森林资源开发与保护、护林防火等服务性工作。

6.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旅游开发、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7.生态环保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承办村镇规划、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农村公路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8.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残疾人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服务性工作。

9.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为农村交通、运输及安全生产提供有关服务,承办农村公路建设及管护、维护乡村客货运输和道路(水上)交通秩序、配合开展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过去一年,面对多重困难叠加、多种风险交织、多条战线作战的严峻考验,我们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践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切实把主题教育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实际举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统筹发展和安全,拼经济搞建设抓发展,谋大事促改革求突破,紧盯增收富民的目标,全镇经济逐步恢复、回升向好。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以保促稳、稳中求进,在重重困难中稳住了经济基本盘。

全镇农村经济总收入2.33亿元,同比增长9.0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50.99万元,同比增长15.6%,支出2450.99万元,同比增长15.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68.00元,同比增长12%;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623亿元;年终存贷款余额分别为1.81亿元和1.29亿元,同比增长2.81%5.96%

2.加强创新、力促转化,一二三产能持续壮大。

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认真落实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34万亩、粮食总产保持在7000吨以上,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稳定和加强种粮农民补贴核发,累计发放各类惠农补贴268.55万元,争取无人机统防统治资金44.9万元。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集中组织开展耕地卫片图斑流出问题整改,全镇完成耕地流出图斑核实792个,完成各类图斑整改752.06亩;完成国土变更图斑核查385个,举证2074.2亩;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完成种植管护1137.96亩;开展撂荒地核查870.48亩,持续不断推进大棚房整治,牢牢守住了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持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作为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深入实施五年行动,整合使用中央衔接资金、上海帮扶资金共计712.3万元,重点实施了肉牛养殖奖补项目、烤烟活动板房建设项目、民胜村特色产业提质增效项目、高原特色农产品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在各村的产业发展、绿美工作、村集体经济增收方面加大资金倾斜力度。常态化开展动态监测帮扶,消除风险3193人,实现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达16111.65元,同比增长16.6%,全面消除人均纯收入8500元以下有劳力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继续保持各村产业帮扶、消费帮扶、就业帮扶和信贷支持力度不减,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标准要求,农村饮水保障率达100%。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2023年产业自发移民、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共86户,完成资金拨付32.3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分散安置点3397人搬迁群众实现动态台账监控,新增小额信贷129597万元,政府贴息47.08万元,销售扶贫产品59万元,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人数达到1115人。

扎实推进农业经济赋能计划。全年实现生猪、肉牛、山羊存栏2.03万头,出栏2.98万头;家禽存栏7.87万羽,出栏10.75万羽,完成菌草种植152亩和菌草循环经济示范园建设2个,培育肉牛千头村”1个、百头组”1个,全年肉产值达到10048万元,畜牧业欣欣向荣,呈现积极扩张态势。全年完成蔬菜种植面积6352亩,其中辣椒、香椿、木耳、香菌等产业集群效果明显。完成烤烟种植面积4200亩,收购11590担,为311户烟农创收1999.26万元,持续发挥烤烟产业经济效益的支柱作用。主动探索林下种植的发展模式,致力于坚果、芒果、佛手提质增效,林下种植黄精、重楼、百部等中药材,创造产值1197万元。持续加强摆尾箐古树茶和云南小粒咖啡的品牌塑造,扩大精品茶园、咖啡园的种植面积,完成3105亩中低产咖啡园和300亩标准咖啡园提质增效建设,涉及咖农人均增收2543元。不断提高游客接待能力,佐以葡萄、晚熟芒果、百香果等水果产业的甜蜜效应,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年产值达到5000余万元。市场主体活力实现新面貌。完成市场主体倍增目标321户,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工作有序推进,较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行业分布更全,本地市场经营主体管理更加规范。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学好应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结合目标要求和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推动三年行动提升村行动计划,干部规划家乡全面收官。一是以改厕和污水垃圾处理为重点整治农村人居环境,积极推动垃圾无害化处理,垃圾场热解项目落地开工建设,争取13.99万元项目资金对公路沿线和村组公厕进行修缮,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95.8%。二是继续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安装警示设施191个,完善民胜村、永胜村、建设村安防工程,全年累计完成养护投资34万元,配合上级部门完成永胜村至田坝乡民强村组路硬化建设。三是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打造一批美丽宜居示范村组,全年累计拆临拆违2.31万平方米,新增绿化美化13.38万平方米,砌花台1700米,种植花果苗木8.49万株。累计投入40万元,改造升级枧河村箐头蛮连小型农贸市场,创建绿美村庄6个,建设村获得云南省第四批省级森林乡村荣誉。

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获批科技特派员5名,年度安排财政经费10万元,保障科技人员到农业生产一线或企业驻点服务。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成果,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7个,实现6个村集体经济收入总和108.28万元,经营性收入75.18万元,其中4个村集体实现经济收入20万元以上,4个村经营性收入均超10万元,村集体经济更上一个台阶。

3.追青逐绿、山水共治,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各级林长认真开展巡林工作,合计巡林237次,巡林率达100%。加强森林草原生态资源保护,全年发放各类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66.17万元,完成梅子镇干坝子(光山顶)碳汇植树造林项目,造林面积203亩。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工作,监测面积32万余亩。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森林督查图斑核查、种茶毁林专项整治等资源保护工作。

压实河(湖)长制责任。各级河长全年巡河1070次。深推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共开展清河行动6次,参与人数192人,清理河道长度7.7公里,清理垃圾2.3吨。

加强有害生物防治。积极开展病、虫、鼠综合防治科技服务工作,全年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累计发生面积为14.5万亩次,累计防治面积11.2万亩次。

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2.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备率100%

4.利民为本、兜牢底线,基本民生得到有力保障。

教育保障和服务宽度不断扩大。进一步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2022-2023学年雨露计划及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教育项目共补助83人,补助资金38.2万元。致力打造独具哈尼族彝族文化书香校园,2023年梅子镇中心学校先后荣获云南省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普洱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宁洱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等荣誉称号。2023年中考580分以上指标完成率141.6%,教学质量综合全县第二。

社会保障和服务不断加强。全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6146人,推进适老化服务,进村入户深入开展康乃馨行动,下村组服务群众700余人次,帮助老年人完成社保业务办理300余人。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9035人,脱贫人口医保参保率100%,资助低收入群体参保3469人,低收入群体享受缴费补贴37.6万元,享受卫生院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共77人次;累计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津贴等资金459.56万元,发放计划生育家庭扶助金和生育政策补助25.68万元,完成公墓建设项目验收,集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开工建设。发放中央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22.57万元,救助9811328人。

拥军优属保障和服务不断完善。不断优化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国防动员、民兵整组、拥军优属工作。解困帮扶退役军人2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一站式补助16人次,累计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金60.76万元、慰问金0.44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3.14万元。1人荣获宁洱县最美退役军人称号。

就业创业服务力度不断提升。开展国家技能等级证培训250人次,开展国家技能合格证培训277人次,通过贷免扶补扶持创业11人。累计开发乡村公益岗251人,发放工资176.64万元。

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组织梅子镇芦笙、三弦、唢呐大号民间艺人培训165人次;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组织中小学生乐器技巧培训共791人次;开展文化服务下乡活动,举办民族广场舞普及培训15次。全镇获评市级最美家庭荣誉1户,清廉家庭1户,普洱好人1人,县级最美家庭5户,获评新时代宁洱好少年”2人,成功申报市级芦笙传承人及唢呐传承人各1名。

5.对标补短、精准发力,平安建设取得决定性胜利。

安全生产保发展。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持续加强危险化学品、煤矿、道路交通、自建房、城镇燃气、城乡消防等重点领域监管,累计开展隐患排查整改100余次。严格落实1262精细化预警应急响应联动机制、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为6个村配备卫星电话,全年开展应急避险疏散演练2次。

社会治理更高效。坚持依法行政,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制定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建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三级综治网格员、镇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站,聘请专业律师团队担任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进程,建成法治文化宣传阵地1个。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140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扎实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反诈宣传,开展法治宣传105场次,发放宣传材料20500份,无新增刑事案件、信访案件、命案,三下降一扭转成效明显,平安梅子、法治梅子建设取得新进展。

6.转变作风、扛牢责任,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效转化主题教育的成果,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以法治建设为基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委监委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19条人大代表建议全部办结,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以数字建设为依托,提高政府运行效能。组建专职政务服务队伍,优化“12345热线、云南政务服务网等公众服务体验,办结“12345”平台投诉件6件,借助云南政务服务网完成网上办件204件,办结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100%

以作风建设为保障,只争朝夕狠抓落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让老百姓过稳日子。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弘扬求真务实作风,以实干快干破除千难万难,以知责担责创造业绩奇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梅子镇党委机构情况:编制人数14人,在职人数12人。

2.政府机构情况:编制人数14人,在职人数14人(含政府工勤人员1人)。

3.梅子镇财政所机构情况:编制人数4人,在职人数2人。

4.梅子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编制人数18人,在职人数16人。

5.梅子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编制人数10人,在职人数7人。

6.梅子镇生态环保与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编制人数2人,在职人数2人。

7.梅子镇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编制人数3人,在职人数3人。

8.梅子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编制人数2人,在职人数2人。

9.梅子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编制人数5人,在职人数4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财政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梅子镇党委

2.梅子镇人民政府

3.梅子镇财政所

4.梅子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5.梅子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6.梅子镇生态环保与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7.梅子镇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8.梅子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9.梅子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纳入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财政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财政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4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年末其他人员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财政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财政所2023年度收入合计24544962.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544962.7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087979.10元,增长14.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87979.10元,增长14.3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之人员变动导致公用经费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财政所2023年度支出合计24544962.72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2894.58元,占总支出的48.90%;项目支出12542068.14元,占总支出的51.1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21456983.62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087979.10元,增长14.3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67192.65元,增长4.96%;项目支出增加2520786.45元,增长25.1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之人员变动导致公用经费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财政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002894.5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055610.61元,占基本支出的92.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47283.97元,占基本支出的7.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财政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542068.1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梅子镇民乐村高原特色农产品物流仓储中心经费380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建农产品物流仓储厂房1826.00平方米,以实现梅子镇农产品就近市场化交易的目标,同时直接带动贫困群众农产品销售增收,进一步激发了农村群众的内生动力,有效提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面貌。

2.壮大村集体经济烤烟活动板房建设项目专项资金72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建烤烟活动板房45座,为种植户的烟叶生产提供有利条件,提高烟叶烘烤质量,确保项目实施区烤烟烘烤需求,增加农户经济收入。

3.实用技术培训专项资金116000.00元,主要用于对梅子镇农村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劳动力进行培训,有效促进我镇脱贫户劳动力、监测劳动力产业发展,提高农户的就业创业能力;提高种养殖技术,激发他们的内生动力,坚定致富信心,有效实现农民稳步增收致富

4.肉牛养殖奖补项目专项资金408960.00元,主要用于新建或改造标准化牛舍1780.80㎡,为梅子镇脱贫户及监测户创业养殖肉牛,增加发展信心,扩宽致富思路,增加收入,有效促进帮扶群体发展壮大经济。

5.梅子镇民胜村壮大集体经济特色产业合提质增效项目资金790000.00元,主要用于进一步壮大民胜村集体经济,提升坚果、晚熟芒果、佛手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成果,持续推进乡村振兴,确保脱贫户、监测户及一般户产业有支撑收入可持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财政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09962.72,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6%。与上年相比增加3052979.10元,增长14.23%主要原因是2023年梅子镇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477485.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5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会议培训、公务接待、生活补助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953283.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9%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65448.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主要用于工资、办公费、生活补助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67634.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1%主要用于工资、办公费、退休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89137.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2%主要用于工资、生活补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劳务费等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97730.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主要用于工资、办公费等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0361774.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28%主要用于工资、办公费、交通费、生活补助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31000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966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7%。主要用于房屋建筑物购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0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生活补助、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0000.00元,决算为207790.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647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93%,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0元,决算为132313.2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3.68%,完成年初预算的82.7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00.00元,决算为59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8.39%,完成年初预算的25.6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9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财政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7790.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647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160000.00元,决算为132313.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7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230000.00元,决算为59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6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梅子镇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支出,厉行节俭,同时,通过优化流程、提高管理水平等方式,政府部门提高了三公经费的使用效率,减少了浪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2062.71元,下降16.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33523.00元,下降67.0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6216.71元,下降21.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7677.00元,增长88.3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增加的原因是2023年梅子镇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公务接待一律以公函为准,上级调研检查工作增多,公务接待较2022年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购置费减少的原因2022年梅子镇林草中心支付公务用车购置款,2023年支付少部分剩余尾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原因是规范了公车的使用,从而降低了运行维护费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主要用乡村振兴、占补平衡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业、林业相关工作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财政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5200.00元,比上年增加392159.14元,增长226.28%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主要用工资、办公用品的采购会议费等,主要原因2023年因人员基本支出变动较大,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变动幅度增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财政所资产总额9345025.24元,其中,流动资产4591812.30元,固定资产4751754.6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458.34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49914.30(净值)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651.59(净值)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1926.2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19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9732.2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5925.9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1691.70元。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财政所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2103000601111



附件【梅子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决算报表部分)2024112805034460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