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人民政府 关于举行《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 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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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00147/20240904-00001 |
公开目录: |
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4-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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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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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宁洱县梅子镇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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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关于举行〈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要求和《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举行时间
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至17:00
三、举行地点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四、参加人员
听证主持人:李继尧(镇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镇长)
听证委员:姚正学(镇人大主席)
李 平(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决策发言人:钟舒瑞(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听证监察人:尹冬美(人民政府副镇长、司法所所长)
听证记录人:马金爽(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听证代表:游祖华(三级主任科员)
杨红军(森林和草原服务中心负责人)
杨昌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李孟润(交通环保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曾 媛(民乐村民委员会书记、主任)
那昌贵(民胜村民委员会书记、主任)
罗庭萍(枧河村民委员会书记、主任)
李 建(宽裕村民委员会书记、主任)
王 刚(建设村民委员会书记、主任)
谢华德(永胜村民委员会书记、主任)
李加红(梅子街一组村民小组长)
付文云(梅子街二组村民小组长)
饶德福(民乐村副主任)
付啟师(民乐村监督委员会主任)
陆晓娟(枧河村副主任)
旁听人员:杜益芬(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
五、其他事项
(一)经审核后确定的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在听证会前准备好发言提纲。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作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自觉遵守听证纪律,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
(三)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
特此公告。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