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化 无障碍浏览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行政  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确保规划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实施办法》,磨黑镇决定举行《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磨黑镇国土单元详细规划》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办机构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磨黑镇人民政府

二、听证事项

对《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磨黑镇单元详细规划》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4年9月初在磨黑镇举行,具体听证会议时间,将在2号公告另行通知。

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0人。

1.本镇年满18周岁,从事与《磨黑镇单元详细规划》工作有关或者关注该项工作的公民10至13人。

2.镇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

及其他共5至7人。

3.第1项或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磨黑镇人民政府推荐或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10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 人员中确定。符合听证代表条件的人员,也可以报名申请作为听证旁听人。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星期二)上午11时整,在磨黑镇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有意成为本次听证会代表或者听证人的,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到磨黑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听证会报名表,见附件)。联系人:冯周彤联系电话:0879-3311061电子邮箱:mhzdwb@163

六、听证会参会通知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磨黑镇人民政府将于2024年8月22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磨黑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听证会举行前3个工作日内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七、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 会前准备发言提纲。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附件:《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磨单元详细规划》听证会报名表



附件【附件《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磨黑镇单元详细规划》听证会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