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100043/20241127-00002 | 公开目录: | 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4-11-27 |
| 主题词: | 发布机构: | 宁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82100976300301000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方案,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和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监督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就业、失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贯彻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专家基层工作站等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组织拟订全县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县委、县人民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10)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指导、监督企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完成中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以来,宁洱县人社局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人社局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突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主线,统筹推进人社领域各项工作,着力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2023年重点工作如下:
1.坚持“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县人社局坚持把稳就业促就业摆在首位。2023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330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325人的100.38%;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82人,完成目标任务数280人的136.43%;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45人,完成目标任务数280人的123.21%;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9848人,完成目标任务58300人的102.66%。其中,省外转移就业1740人,完成目标任务1720人的101.16%,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7151人,完成目标任务5000人的143.02%(其中,省外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09人,完成目标任务300人的103%),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转移就业621人,完成目标任务300人的207%。突出转移就业、就地就近就业“两手抓、两手硬”。一是建立健全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今年7月,宁洱县零工市场挂牌成立,采取“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运行模式。提供就业岗位350余个,初步达成意向180余人。2023年,县人社局组织“流动”招聘会45场,共发放宣传资料17000余份,提供就业岗位4900余个,对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100%推荐就业岗位。二是突出重点群体帮扶。抓住高校毕业生、“两后生”、农村劳动力和脱贫劳动力、就业困难群体等重点。2023年,县人社局服务2023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338人,落实就业去向333人,为9名2023年应届毕业中职学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为招聘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1.8万元。积极展开青年见习,2023年新增就业见习人员69人,在岗见习人员65人。三是规范用好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2023年,全县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603人,其中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1989人,支付岗位补贴1364.16万元(10月数字,最新需林草提供)。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2.契合发展主线,主动融入中心大局
县人社局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主动嵌入县委、县政府中心大局来谋划、推动工作。一是全面巩固脱贫成果,在接续乡村振兴上精准发力。县人社局坚持本地就业和外出务工相结合的就业导向,推动从体力型务工向技能型务工转变。2023年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21055人次,完成市级下发计划5600人次的375.98%;脱贫人口劳动力培训8742人次,完成计划5100人次的171.41%。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354人次,完成计划2000人次的117.7%;农村劳动力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310人次,完成计划600人次的385%。二是激发创新创业活力。2023年,县人社局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366万元,“贷免扶补”政策扶持创业240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255人。依托宁洱县咖啡创新产业园建设宁洱县创新创业孵化园,未来将在园区内开展创业就业、招商引资、技能培训、直播销售等工作,着力推动沪滇协助和对外合作交流,提升宁洱县的创新创造力和城市竞争力。三是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2023年,县人社局积极做好社会保障卡推广活动,社会保障卡可实现人社领域95项应用服务办理,其他民生保障领域65项应用服务办理。全县社会保障卡持卡190704人,完成任务190424人的100.15%;申领电子社保卡88726人,完成任务69828人的127.06%。在政务大厅全面实施“好差评”制度,政务服务好评率97%。
3.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人民生活安康托底
县人社局始终坚持在发展中改善和保障民生,持续深化社保体系建设,发展多层次社会保障,为人民生活安康托好底。一是抓好覆盖。通过广泛深入宣传动员,截止2023年11月30日,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23732人,完成任务122438人的101.06%,其中: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6305人,完成任务15983人的102.4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5276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92871人,完成任务92300人的100.62%;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占比25.73%;参加工伤保险2098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20218人的103.78%;参加失业保险10938人,完成目标任务11354人的96.34%。2023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增1025人,完成扩面任务1606人的63.82%。二是按时发放待遇。11月末,享受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6495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2785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29416人,工伤保险长期待遇49人。1月至11月,发放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21426.56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5182.54万元,工伤保险待遇575.68万元,失业保险待遇385.88万元,符合领取待遇人员100%足额发放。加快推进2014年10月至2021年退休中人准确计发待遇工作及养老金清算工作,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保障资金,确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金准确计发到位。三是严格监管。县人社局以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整改为契机,对2019年以来开展培训的43个机构410班次22777人次展开排查。深化社保基金管理“巩固年”,每月定期开展社保基金巡查,筑牢基金安全防线。
4.强化现代化人才支撑,人事人才工作不断规范
县人社局坚持人才引领、人才支撑,全力做好人社领域人才工作。一是做好各类人才招引。2023年招引青年人才1人,退役士官安置6人、定向免费医学生安置4人、“三支一扶”人员转聘15人。县人社局积极落实卫生、教育各类急需紧缺人才招引,2023年招聘教育卫生紧缺人才43人,2024年联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抢先谋划。二是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2023年组织机关事业单位技术等级培训35人,其中:高级工9人、技师26人。县人社局积极组织宁洱境内优秀选手参与省级、市级比赛。2023年4月,县人社局带队组织2名选手参加普洱市2023年“创赢普洱”茶艺师职业技能大赛,后又推举选手参加2023年云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云南省选拔赛,其中宁洱选手高元祖获市级二等奖、省级二等奖。
5.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县人社局始终坚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深化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县人社局切实发挥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平台作用,对于接访事项第一时间分析、转办、处理,协调处理48件欠薪投诉,追讨农民工工资400余万元。并将100万元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纳入财政预算,在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4家,共计1286.1641万元;开展专项检查、日常检查18场。二是切实做好调解仲裁工作。2023年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立案25件,开庭裁决结案6件,仲裁调解结案19件,结案率为100%,调解率达到市级要求。
6.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人社服务
一是突出政治首位,锻造信念坚定的人社干部。县人社局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切实把讲政治要求贯穿和体现到人社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体现人社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二是突出能力建设,打造业务精湛的干部队伍。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党支部研讨学、干部集中学习全员学的“三学”模式,提升干部理论素质和能力建设。三是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改进政务大厅业务办理和服务流程,配合县政务中心落实“首席事务代表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助企纾困政策。四是反腐倡廉落到实处,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和基金监督股、就业促进和农民工工作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职称技能建设股、工伤保险和劳动关系调解仲裁股、工资绩效福利股、养老保险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5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年末其他人员9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9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5588396.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88396.4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22389.69元,下降10.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15437.04元,下降9.9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6952.65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三支一扶”人员2022年发放生活补助334次,2023年发放生活补助180次,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5588396.47元。其中:基本支出4457746.92元,占总支出的79.77%;项目支出1130649.55元,占总支出的20.2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22389.69元,下降10.0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90451.48元,下降6.12%;项目支出减少331938.21元,下降22.7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用于“三支一扶”人员22年生活补助支出334次,23年生活补助支出180次,生活补助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57746.9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19102.64元,占基本支出的94.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8644.28元,占基本支出的5.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307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126000.00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的生活补贴
3.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224600.00元,主要用于安家费、体检费及生活补助支出。
4.工伤认定工作经费17700.00元,主要用于工伤认定工作相关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支出。
5.工作经费365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6.计算机网络维护经费5500.00元,保障全年单位网络正常使用。
7.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经费11000.00元,主要用于劳动仲裁相关的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
8.农村劳动力资源统计调查和数据动态更新经费1500.00元,完善全县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全面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核实其基本信息、转移就业状态、收入情况等。
9.农民工领导小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经费166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相关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支出。
10.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资金72000.00元,主要用于安家费、体检费及生活补助支出。
11.三支一扶人员经费499100.00元,用于县级配套部分生活补助和社会保险缴纳。
12.省级创业担保贷款奖补经费20000.00元,保障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13.退休老干支部经费220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党建工作经费。
14.中央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75000.00元,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管理工作,促进就业公共就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88396.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615437.04元,下降9.92%,主要原因是“三支一扶”人员增量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94572.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9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5823.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1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1%。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相关的办公费、劳务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0元,决算为22287.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11439.6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1.33%,完成年初预算的95.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084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8.67%,完成年初预算的54.2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84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287.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11439.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084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2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支出,厉行节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144.32元,下降18.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439.68元,增长14.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584.00元,下降37.7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支出,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人社事业发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业务指导与检查、挂钩村工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644.28元,比上年增加6430.88元,增长2.77%,主要原因是办公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资产总额46521866.17元,其中,流动资产12666469.41元,固定资产33855396.7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417260.7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662051.9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959.6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2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39.6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959.6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220.00元。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2100976300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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