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索引号: | 100043/20241220-00002 | 公开目录: | 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4-12-20 |
| 主题词: | 发布机构: | 宁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字号: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5月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2023年6月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基本情况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审议通过巡察整改方案;召开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扎实有序推进整改。
(二)局党组书记带头履责,以上率下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局党组书记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和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专题会,部署重要工作、研究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推动督促整改落地落实。
(三)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多措并举提升巡察整改质效。坚持把整改着力点放在解决问题上,把整改落脚点放在保证和提高质量上,“当下改”与“长久立”并举,把巡察整改与统筹人社事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巡察整改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作用。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不严格”的问题。县人社局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讲话、最新文章、最近指示、最新要求作为党组会会议第一议题开展学习并结合实际研究落实措施,推进“第一议题”学习常态化、规范化。
(2)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严不实”的问题。县人社局2023年以来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5次,每次学习做到有计划、有主题、有交流研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有效的政策举措,并长期坚持。
(3)针对“学思践悟不深入”的问题。县人社局2023年以来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党员教育培训、干部职工学习会等多种方式组织学习60余次,持续推进人社干部的政治训练、思想淬炼、专业锻炼,确保人社干部思想与时俱进。
2.关于“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组作用弱化”的问题。县人社局重新修订完善《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议题上会程序、会议决策规则等。并通过制定年度《党组会议议题计划》,将党组会定期听取重点工作列入议题计划,不断提升党组总揽全局、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
(2)针对“议事决策不严肃”的问题。县人社局制定《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规则》,严格议题上会审批制度,规范议题审批制度,坚持“研究不充分不上会、分管领导不参会不上会、未经审批不上会”的“三不”原则,进一步强化议事决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针对“制度建设不严谨”的问题。县人社局修订完善《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部管理制度》,特别是《公务接待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并在党组会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县人社局主动分析研判和处置行业存在的意识形态风险和问题,2023年党组会专题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3次、邀请县委宣传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辅导1次、业务指导2次。形成抓意识形态“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责任体系。
(2)针对“落实保密工作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县人社局对计算机及各种载体全面进行保密工作自检自查,并对涉及人员开展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及书面检讨,分管同志在局党组会上做深刻检讨发言,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3)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县人社局按要求已配备1名人事档案专职管理人员和1名人事档案兼职管理人员。
4.关于“履行职责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到位”的问题。县人社局积极强化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对未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项目,不予出具开工许可或项目备案通知,加强监管,并对在建项目中未按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项目展开全面清理,全面保障农民工工作各项政策有效落实。
(2)针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指导不到位”的问题。县人社局一是加强指导培训,建立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加大对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会保险业务的指导和督促;二是加强与社会保险征缴部门的数据共享与对接,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879-3232382。
5.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整改责任压实不够”的问题。县人社局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对上轮巡察工作开展“回头看”,同时针对本轮巡察反馈问题按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2)针对“部分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边改边犯”的问题。县人社局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按照整改时限要求逐一落实整改任务,并建立严肃问责机制,树立巡察整改动真格、见真章、求实效的鲜明导向。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作风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员处分档案管理不严谨”的问题。县人社局一是认真做好档案文书的立卷和归档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立卷归档工作;二是加强办公室人员培训和管理,确保文书制作规范。
(2)针对“个人材料撰写不认真”的问题。县人社局一是对干部职工提交的各类材料强化“两级”审核把关,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退件重写;二是将提升干部职工写作水平作为本年度干部素质提升专项;三是举一反三,由各党支部牵头对近三年各类个人材料质量开展自检自查,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杜绝个人材料敷衍了事行为。
(3)针对“党员为民办实事清单流于形式”的问题。县人社局一是深入群众中,根据群众需求填报“为民办实事清单”;二是加强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强化党务工作者责任意识,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
2.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无公函接待”的问题。县人社局及时修订完善《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目前已全部完善整改。
(2)针对“超范围购买劳动保障监察制服”的问题。县人社局对超范围购买的劳动保障监察制服已原渠道退回厂家,支付的3400元服装费已收回交回财政,杜绝再次发生超范围购买情况。
3.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报账依据不完整”的问题。县人社局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已进行整改,强化日常审批报销流程执行,对报销凭证不完善或不规范的费用不予报销,确保做到报销票据完整、流程规范、手续齐全。
(2)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县人社局对巡察反馈问题已经进行整改,组织全体职工尤其是财务人员集中学习差旅费管理办法及报销制度,严格使用公务之家对差旅费用进行审核、报销。
(3)针对“执行政府采购不严”的问题。县人社局对巡察反馈问题已经进行整改,自巡察反馈以来,我局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均按政府采购制度要求采购规定严格采购。
(4)针对“工会费列支不规范”的问题。县人社局对巡察反馈问题已经进行整改,切实规范和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保障全体工会会员利益。
4.关于“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培训就业登记不实”的问题。县人社局结合宁洱县“清廉宁洱”建设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领域专项治理,加强业务经办人员业务培训,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2)针对“培训合同要素签订不完整”的问题。县人社局已按巡察反馈问题对合同要素进行完善,并加盖公章。对其他类似情况进行自检自查,未发现类似情况。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县人社局全面压实“一岗双责”,对2020年至2022年的年度工作计划进行自查并整改完善,2023年将党建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把党建工作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2)针对“后进党支部整顿提升重视不够”的问题。县人社局一是及时对公才中心党支部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压实整改责任;二是深入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推进党支部晋位升级;三是持续在作风建设上下功夫,扎实开展整顿提升工作,杜绝拟写材料不认真的情况。
(3)针对“党建工作督促指导不到位”的问题。县人社局党组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举一反三对党总支、各党支部对党建材料进行自检自查。对干部职工开展集体谈话,规范提升组织生活质量。
2.关于“支部规范化建设有差距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的问题。县人社局党总支、各党支部对党建材料进行自检自查,及时进行整改完善,并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抓实基础党务培训,提高党务干部业务能力和党组织规范化水平。
(2)针对“发展党员材料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县人社局完善发展党员相关材料,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对发展党员台账进行查缺补漏,并举一反三对其他内容进行完善。
(3)针对“党员积分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县人社局一是要求未申报积分的党员及时申报,对未按时申报积分的党员进行通报;二是严格落实党员积分申报制度,定期公示审核备案。
3.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县人社局一是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3年党组会已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3次;二是制定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清单,定期向县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定期听取班子成员汇报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情况,定期开展廉政教育及谈心谈话;三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实化细化推进措施,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纵深推进。
(2)针对“班子成员个人述责述廉报告撰写不认真”的问题。县人社局一是要求各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个人述责述廉报告,杜绝材料雷同的情况;二是制定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协助党组落实好主体责任,切实改进作风、担当作为、履职尽责;三是将材料雷同问题作为党建督查重点工作,严格要求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工作进行撰写。
(3)针对“廉政提醒谈话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县人社局一是严肃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023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1次,开展谈心谈话2次,集体谈话4次;二是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预防性监督,针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干部加强日常监管,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自身岗位潜在的廉政风险,达到自警、自省、自律的效果。
4.关于“党员干部队伍教育管理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干部职工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县人社局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队伍的管理,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2023年开展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2次;二是开展“三领三亮四争当”活动,推动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职责”,做到忠诚履职、实干担当、奋勇争先、发挥作用。
(2)针对“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县人社局一是要求3名同志补充完善请假报备表;二是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上级相关纪律规定和要求,要求干部职工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执行规定的自觉性。
5.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对派驻单位职能职责了解不深入,日常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发挥派驻探头前哨监督作用,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深入县人社局监督,深挖细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重点对县劳动监察大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提醒,并向县人社局党组反馈,建议县人社局党组压实主体责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9-323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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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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