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3〕26号)、《关于印发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返乡创业做电商若干措施的通知》(云人社发〔2025〕8 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创业扶持资金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返乡创业做电商积极作用,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级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宁洱县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电商创业项目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在宁洱县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原则上不超过45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就业困难人员不限)。
(二)补贴标准:2025年,宁洱县计划认定4个优秀电商创业项目,每个项目给予3万元电商创业项目补贴。每个项目或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电商创业项目补贴。
二、项目基本条件
(一)申请时市场主体登记6个月以上(含电商平台注册6个月以上),不超过5年,且正常经营。
(二)吸纳就业2人(含申报者本人)以上(有劳动合同或协议)。
(三)创业主体为独资的申请人须是法定代表人;其他合股经营形式的申请人须持有最大股权;创业主体为农民合作社的,申请人须为合作社理事长;村“两委”村监委人员创业的,可以申请。
(四)项目具有示范引领性,重点支持以下类型:聚焦云南高原特色农业“1+10+3”重点产业,立足宁洱县位优势和资源禀赋,重点围绕咖啡、茶业、水果、中药材、坚果、野生菌等高原特色农业电商创业项目;文旅康养、民俗文化、非遗文化电商创业项目;面向南亚、东南亚野生菌、蔬菜等贸易跨境电商创业项目;劳务品牌融合发展电商创业项目等。
(五)以前年度申请享受过大学生创业补贴、退役军人创业补贴及一次性创业补贴群体,创业项目属于电商创业的此次可再次申请。
(六)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请:
1.申请人在申请时变更为创业项目法定代表人未满6个月的。
2.申请人在申请时变更为创业项目最大股权人未满6个月的。
3.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职员工。
4.在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被列为失信的、有行政处罚记录的或有其他不良记录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三、项目申报材料按自主申报原则,由从事电商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向创业项目所在地(营业执照上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宁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股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审核以下材料:
(一)《云南省高校毕业生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表》(附件1),填写电商创业项目简介(1000字以内,内容含项目特色、运营情况、带动就业、模式创新等)。
(二)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在校生需提供学籍证明)、法定代表人或最大股权人凭证资料、申请人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
(三)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机构法人证书复印件、电商平台注册凭证截图、平台店铺首页截图等佐证资料。
(四)电商项目近6个月平台后台、银行营收流水、增长率截图等佐证资料。
(五)电商项目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或协议复印件、近3个月工资发放凭证等佐证资料。
(六)模式创新等其他佐证资料(自有品牌、专利证书、自有产品加工、助农增收、获奖证书等)。
四、申报认定流程
(一)宣传及收取申报材料(2025年9月28日-10月7日)宁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政府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动员,发布申报公告,明确申报条件、程序和时间要求,做好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政策咨询、《云南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表》(附件1)等各类申报资料指导及接收工作。
(二)初审(10月11日至10月13日)宁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申报项目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电商创业项目库,通过“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打印各项目“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等无不良记录佐证资料;组织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实地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和各类资料信息进行核实,审阅证明材料原件、电商平台后台数据,拍摄不少于2张含经营场所、核查人员与申请人合影等实地核查照片,如实填写《云南省高校毕业生电商创业项目现场走访情况表》(附件2);初审并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分,形成《优秀电商创业项目评分表》(附件3),并根据得分情况通过政府公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推荐至市级认定宁洱县初审结果。
(三)市级认定(2025年10月15日-10月30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商务等相关部门,综合佐证资料完整性、项目示范性、模式创新性、带动就业效果、等因素,对各县(市、区)推荐报送的项目进行市级会审,按得分高低确定全市24个拟补贴电商创业项目,按程序进行公示。
(四)资金拨付(2025年11月30日前)公示无异议后,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本人银行账户。
五、后续服务
宁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做好扶持对象跟踪服务工作。补贴发放12个月内至少进行1次回访或指导,积极向创业者宣传创业政策,为其提供咨询指导等服务,并将回访相关资料、照片等录入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市级建立电商创业项目库,加大各类创业载体资源整合力度,优支持获得补贴的电商创业项目入驻,加强直播场地、设施设备、品牌培育、运营指导等电商创业扶持服务。
六、申报地点及联系电话
申报地点:宁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洱县政务中心四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联系人:刀老师
联系电话:0879-3232337 18187928017
邮箱:persxx@126.com
附件:普洱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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