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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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00043/20250425-00004 |
公开目录: |
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5-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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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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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宁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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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经审核,以下单位申报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符合国家及本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以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单位名称 | 普洱泓昌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 | 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宁洱镇 西城社区龙潭路61号 |
法定代表人 | 范红楠 |
注册资本 | 贰佰万元整 |
许可经营事项 | 劳务派遣 |
有效期限 | 2025年4月25日至2028年4月24日止 |
监督举报电话: 0879-3235061
特此公告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