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引号: | P532722-/2022-0311001 | 公开目录: | 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2-03-11 |
| 主题词: | 发布机构: | 宁洱县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函 〔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 日起至2021 年12 月31 日止,可在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www.ne.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宁洱县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普洱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按照公开、公正、便民、勤政、廉政的要求,认真推进我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有效促进了政府工作作风的转变,保证了群众在政务工作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21年,全年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其中通过县政府网公开政府信息12693条(其中转载刊登上级政府信息10619条,宁洱新闻信息发布1674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23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524条,通过抖音发布信息42条;其它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230余条。
2021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点大舆情39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社会关切342 次,其中参加政风行风1次,县政府网站政策解读发布18篇;政务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32次,其它方式回应数16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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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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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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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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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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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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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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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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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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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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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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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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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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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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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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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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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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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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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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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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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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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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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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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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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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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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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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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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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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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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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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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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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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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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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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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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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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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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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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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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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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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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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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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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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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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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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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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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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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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1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工作要求和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重视程度不够,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在政务公开实际工作中,在宣贯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制度指令方面普遍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部分乡(镇)、部门主要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工作责任压力传导不足,具体业务人员工作抓的不实、工作执行力差,特别是对一些群众关注度较高的行政执法、社会民生、政策法规等信息发布工作方面跟进力度不够。二是业务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对政务公开掌握不透彻。三是主动公开”工作推进不力。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没有按照社会经济发展和职责职能及时补充完善,没有建立对公开内容、范围动态调整的工作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民生领域、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等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及时;信息公开网网站搜索功能不健全,对常见咨询存在超时办结、互动回应差的问题,无法给人民群众、社会组织等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获取渠道。政策解读机制不完善。
(二)改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精神,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公开质量。一是层层压细压实责任,进一步健全和制定完善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明确各流程责任主体,层层传导压力,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乡(镇)和具体人员,确保工作有人抓、发现问题有人整改。二是强化宣传培训和监督考核。在全县范围内,加大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以及相关政策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各级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同时针对此项工作的特殊性、时效性,适时组织业务人员开展培训,不断提升全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避免因政策、知识掌握不充分、业务技能生疏而导致工作滞后脱节的情况出现。三是规范主动公开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规范公开范围和事项,努力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积极主动公开重大行政决策、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民生领域、政策法规、重大行政决策等需主动公开的内容,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平台,按需开设专题专栏,做好政民互动类信息公开工作,及时通过专栏回应涉及公众利益、民生方面和热点舆情等信息,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和提高互动回应类栏目问题办结率、回复率,不断提升政民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始终把代表建议和提案办理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方面来抓,第一时间明确责任单位和办理时限,紧盯办理进度和情况,及时收集、处理、传递和反馈各方面信息和结果,积极了解委员和提案人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2021年发布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38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答复,面商率、满意率达到98%以上。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3 月8日
主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洱县融媒体中心
联系方式:nexxg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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