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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67号)、《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文件的通知》要求,现将宁洱县供销社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政府的关心指导下,县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健全政务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加强供销工作的信息公开。

2.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3.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开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集中发布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8条。

4.全面完成现行有效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明确的网页版式、下载版式、文本格式及专栏布局要求集中发布,并动态调整更新。

5.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事项,依法依规答复申请人,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办理、答复、归档等相关工作,2022年,县供销社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事项

(二)政策解读回应情况。开设政策解读栏目集中发布政策解读信息,解读材料内容完整,解读质量较高、具有实质性内容,并与对应的政策文件相互关联。

(三)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和部门机构职能变化进一步优化县供销社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新增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信息;二是全面加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三是严格贯彻落实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造册登记备案工作,时时监控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2022年,县供销社没有新媒体造册登记备案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二是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发布信息的涉密性、准确性、时效性进行严格把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工作要求和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性和实效性还需加强。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均衡,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重要政策的解读不及时、不到位。

(二)改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精神,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公开质量。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强化协调配合,持续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重要政策解读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组织交流、参加培训等方式,做好业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四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的运维管理。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宁洱县供销社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