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化 无障碍浏览

宁洱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67号)、《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文件的通知》要求,现将宁洱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县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机关依法行政,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2年底,宁洱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

2022年,通过宁洱县政府信息网站发布各类工作动态信息29条;及时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考核制度以及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信息报送员及联系电话,公开县文化和旅游局工作职责及各股室工作职责及文旅系统年度预算等,按要求及时公开上级要求公开的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结合文化和旅游工作实际,全面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中应当包括的事项目录逐一进行优化调整,明确信息发布责任科室,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管理。二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多项政务公开基本工作制度。对公开的信息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后再发布,重大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审核后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及保密规范,做到发布内容准确无误。三是及时、准确公开文化和旅游工作信息。通过分解目标任务,明确信息报送数量和时限,定期通报股室信息完成情况,确保信息及时准确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不涉及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按照“谁公开、谁审查”“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依法强化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充分利用宁洱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平台进行了信息公开,确保单位情况公开、透明运行。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文化和旅游业务同研究、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建立健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股室”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主体责任。二是强化理论知识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强化监督考核。自觉接受县政府办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上年度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及上年度要点任务分解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检查反馈和自检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考核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立行立改。2022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县文化和旅游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存在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政策解读形式与解读关联度有待提高;二是工作人员缺乏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维护运营专业技术,信息公开、运营维护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数据解读的深度广度精度仍需提升。 

(二)改进措施。下步工作中,县文化和旅游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提升数据解读影响力。持续运用宁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推送文化和旅游相关信息,注重运用更加灵活和直观的数据解读形式,加强文化和旅游的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强化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深入学习《条例》,增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持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积极选派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