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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67号)、《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文件的通知》要求,现将宁洱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医疗保障局工作实际,现公布2022年宁洱县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其中,预算公开2条,决算公开1条,执行情况公开2条,工作动态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办理情况

共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规范化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规章制度,实行政府信息采集、梳理、编辑、审核、发布、更新等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统筹、协调、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到位。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真正做到“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相关要求,确保我局上传的信息资源权威、准确、及时。

三是强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业务发展和制度修订情况,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综合政务:政府文件、政策解读、部门工作、工作报告、民生公益、重点领域公开等。

(2)组织机构:下设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机构设置、办事指南等。

2.信息公开的形式

2022年,我局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公开政务信息:一是通过宁洱县政府网站公开;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制度、监督电话、办事程序的方式公开。

3.及时更新信息

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主动公开信息。根据要求,安排专门人员,对我局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了搜集、整理、登记、确认,根据业务发展和制度修订情况,更新了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一是推进公开制度建设,规范公开工作流程。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从内容、程序、监督、责任追究等各环节入手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进行认真审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确保了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三是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确保公开工作专业规范,对局相关政务公开负责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政策把握能力,提高工作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局重要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诸多的问题以及需要改进的不足之处。

(一)信息更新不及时,范围不够广。下一步将提高全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与医疗保障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全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做到全面、及时、高质量地公开。

(二)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薄弱,队伍建设仍需加强。下一步将加大学习力度,提升业务水平,扩充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同时加强各股室、各办公室之间的信息联动性,持续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重要政策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宁洱县医疗保障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