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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县审计局职能职责、机构设置等

相关信息

 

 

一、职能职责

宁洱县审计局的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

起草审计地方性法规

中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

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

按规定对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市和县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就行专项审计调查

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他,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完成中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宁洱县审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文电、机要、信息、安全、保密、统计、信访、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对外交流等工作,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负责本部门审计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办理出国人员的有关事务。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县审计项目计划的编制,负责县审计机关资产和财务管理。承担中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一)法规股。承担有关审计地方性法规、制度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指导监督本部门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跟踪审计移送案件、线索及其他事项的立案及处理情况。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负责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二)财政审计股。组织审计国家、省级、市级和县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下级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市和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组织审计税收征管和社会保险费征收等情况。组织审计县级部门及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组织审计县级部门、下级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受托开展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组织县级投资、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决算审计和跟踪审计。承担投资领城内外联系协调和其他综合性工作;

(四)经济责任审计股。负责县委、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县级各人民团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各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县属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

(五)农业与自然资源环境审计股。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

(六)电子数据审计股。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县属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

三、负责人信息及工作分工:

负责人: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晓荣   协助局长抓好全局工作;协助局长分管财务、财政审计股、农业与自然资源环境审计股、电子数据审计股。负责电子政务、网络安全、保密、政务公开、营商环境。

四、办公地址:宁洱县南部新区行政中心审计局

五、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五、联系电话:08793238529,邮政编码:665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