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化 无障碍浏览

一、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责

梅子镇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一)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书起草、办文办会、督查督办、电子政务、保密、档案、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审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农危房改造、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利用及保护、水利建设与管理、投资促进、科技、通信、电力、统计、能源开发和管理、粮食和物资

储备、搬迁安置等职责。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

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卫生健康、计划生育、市场监管、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救灾救济、残联、科协、商会、红十字会、防震减灾、气象等职责。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反恐、反邪教、禁毒、信访、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群众工作及群众来信来访等职责。

(五)乡村振兴办公室。承担乡村振兴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各级乡村振兴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辖区内乡村振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乡村振兴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做好返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驻村工作队员的管理工作。

 

二、事业单位设置和职责

梅子镇统一设置7个事业单位,均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股所级。单位类型分别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生态环保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为主要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的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财政所为以管理岗位为主的事业单位。

(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农村能源、农业机械、畜牧兽医、渔业、水利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指导、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水产品疫病监测预防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和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等服务性工作;承担乡村振兴、乡村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旬和合同管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统计调查等服务性工作;承办农村饮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及节约用水、水利工程、人畜饮水安全、防汛抗旱及水土保持等服务性工作。

(二)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承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的开发利用及保护国土绿化,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火巡护、处理山林权属纠纷等服务性工作,此外还负责消防监督、消防宣传和火灾事故调查辅助工作,指导考核村级安全生产助理消防工作。

(三)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村镇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村镇公用设施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四)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和镇政府做好农村公路建设、公路养护和公路运输管理,维护乡村客货运输秩序和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等工作;配合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开展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统计、报告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交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配合社会事务办公室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工作。

(五)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加挂梅子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退役军人事务、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残疾人权益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等服务性工作。

(六)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电影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景区、文物普查保护、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七)财政所。承担编制财政预决算、金融工作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负责对财政资金实施监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管理;管理政府性乡村债权债务等相关服务性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梅子镇核定行政编制28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乡(镇)长(党委副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1名(兼任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人大主席1名、纪委书记1名、副镇长3名、武装部长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

(二)梅子镇核定事业编制44名其中: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名,设主任1名。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4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名,设主任1名。财政所核定事业编制4名,设所长1名(按副科级配备)。

 

四、其他事项。

(一)人大、纪委、人民武装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不设政协机构,由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二)上级部门派出、派驻的机构,要接受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导和协调,领导干部的任免要事先征求镇党委、政府的意见,党群关系仍实行属地管理。

(三)按服务平台的架构统一设置“为民服务中心”,将信访、政策宣传、业务办理等事项集中到“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从相关办公室和事业中心抽调。实行“一站式”服务和“窗口式”办公,推行办事代理制,方便群众办事。

(四)不核定后勤服务保障人员编制,原在职在编的后勤服务人员通过自然减员等方式逐步消化。今后,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实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机制。

(五)事业单位综合设置后,不再保留其他事业单位的牌子。

五、办公地址: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梅子街5号 

六、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七、联系电话:0879-3331079,邮政编码:665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