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宏同志免职的通知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宏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中心: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 宏 免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