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王了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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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00002/20241030-00003 |
公开目录: |
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4-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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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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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宁洱县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宁政任〔2024〕11号 |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王了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中心:
经2024年10月29日县人民政府党组第16次会议研究决定:
王 了 兼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彭 娟 兼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
李 晶 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蔡依栗 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顾卓为 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罗志刚 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黎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罗亿武 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副院长,免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
姚学文 免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职务;
马方丽 免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孙 昊 免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罗叶青 免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专职副大队长职务;
代启彦 免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普洱中学副校长职务;
罗顺华 免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