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马艳东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中心:
经2025年1月9日县人民政府党组第1次会议研究决定:
马艳东 兼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免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 大队大队长、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津宏 兼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李春飞 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 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苏志国 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免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 队大队长职务;
吴 俊 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磨黑派出所所长;
李平海 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勐先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勐先派出所所长职务;
存 洁 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兼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李金妮 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统计局副局长;
苏亚菱 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勐先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艳传 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宁洱派出所副所长;
杨尚霖 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勐先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汶骏 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普义派出所所长;
张明敏 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黎明派出所所长;
陈 根 免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二年)职务;
白镇菱 免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务员局局长职务;
郭丽娟 免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李克功 免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易俊春 免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雷绍祥 免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特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施 旖 免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佘剑涛 免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李昀徽 免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施正东 免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周保强 免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杨虎臣 免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南城派出所所长职务;
查 标 免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宁洱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蔡诘坤 免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普义派出所所长职务;
宋 涛 免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黎明派出所所长职务;
周小茌 免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赵志平 免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勐先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3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