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召开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4次(2024年第5次)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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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P532722/20240509-00001 |
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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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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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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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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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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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县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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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召开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4次(2024年第5次)常务会议
2024年5月6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永华在政府三楼大会议室主持召开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34次(2024年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碳汇资源及绿色经济发展规划(2022年—2035年)》、《宁洱文化和旅游强县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送审稿)》等事宜。
会议认为,当前在国家“双碳”目标推进的背景下,宁洱应充分发挥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县示范作用,主动融入国家双碳战略及绿色经济发展,有序推进县域绿色低碳发展,服务双碳目标实现。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全县社会经济发展、能源结构、工农业排放等方面指标,以生态系统价值实现作为核心要义,聚焦全县三个高碳排放领域制定针对性降碳减排措施,针对五个绿色经济发展驱动力探索长期发展道路,形成“1+1+3+5”碳汇资源及绿色经济发展规划,对全面改善环境质量,推动宁洱绿色低碳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原则同意《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碳汇资源及绿色经济发展规划(2022年—2035年)》。按程序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指出,推动文旅产业振兴发展,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的必然要求,是找准定位、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重要着力点。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精准把握文旅产业发展的新趋势新特点新机遇,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奋力开创文旅产业振兴发展的新局面。会议要求,各分管领导和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责任落实,县文化和旅游局要加强指导,充分利用和挖掘本地的自然资源和文化特色,将宁洱丰富的生态、文化旅游等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强县建设,助推宁洱经济社会发展。会议同意《宁洱文化和旅游强县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送审稿)》。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