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召开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0次(2024年第11次)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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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P532722/20240723-00001 |
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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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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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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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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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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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县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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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召开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0次(2024年第11次)常务会议
2024年7月19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永华在政府三楼大会议室主持召开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40次(2024年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听取了宁洱县2024年上半年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开展的情况报告、宁洱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等事宜。
会议指出,耕地保护、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是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一把手”工程,是党委、政府的头等大事。党中央历来十分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从量质并重、严格执法、系统推进、永续利用等方面对加强耕地保护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加强耕地保护的重大意义、总体思路、关键举措、科学方法和组织保障,为做好新时代耕地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一是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新时代保障粮食安全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二是耕地保护、粮食安全要与土地顺延承包30年、耕地流出等工作相融合,要牢固梳理大食物观,在产业布局上要结合实际合理布局,积极推广新品种种植。
会议指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2024年要坚持不懈抓好“三农”工作,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证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改善耕地质量,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量,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农产品竞争力,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对建设农业强国,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认为,近年来通过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县耕地保有量持续稳定,较好的完成了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群众抵御灾害的能力不断得到提升,增收渠道不断得到扩展。会议要求,一是要做好2024年高标准农田评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确保开工建设任务按计划推进,为下一年度项目争取打好基础,要抓住时节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强粮食生产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二是要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实效,自然资源、水务、农科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整合部门资源优势,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能够长久发挥实效。三是要加快已建成项目上图入库工作,及时移交建成项目到乡镇进行管理,避免发生撂荒,牢牢扛稳粮食安全责任。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