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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2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食品药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化妆品、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等,下同)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积极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市场监管体制、基层执法力量及社会化监管体系的整合;开展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指导相关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的工作、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完善技术支撑保障体系,提高市场监督管理科学化水平,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3、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食品安全规划、重大信息直报制度、食品安全年度检查计划、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按规定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和指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食品安全事故查处落实情况;督促乡镇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4、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承担上级部门下放和委托的有关行政审批前置审核,并监督管理。  

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6、依法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监督管理职责;掌握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完善应对措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7、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指导全县药物滥用监测、药物依赖防治康复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样工作;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  

8、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性监测和评价、不良反应监测。  

9、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负责市场交易和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职责;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个体工商户、企业、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  

10、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11、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  

12、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牵头协调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咨询、投诉举报工作;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药品召回指导,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实施地理性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13、负责管理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除外)、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行为。  

14、负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15、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16、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7、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组织机构代码证管理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  

18、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配合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报告。  

19、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完善基层监管体制,构建基层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领导和管理派出机构、下设机构的工作;指导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业务有关的社会团体的工作。  

20、承担有关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监控,产品、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查、抽验、快速检测等工作。  

21、承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与人事教育股、政务服务股、食品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与化妆品监管股、市场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产品质量监管与标准认证认可计量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行政执法大队、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知识产权价格监督股。  

所属单位0个。  

)重点工作概述  

1、围绕目标考核任务抓落实  

1)常抓不懈,多点谋划,守牢“四大安全”底线更加务实有力,确保全年不发生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积极参与普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健全食品安全六大治理体系,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守查保”、散装白酒专项整治及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完成了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分级评定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全年检查生产经营户2365户次次,完成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697批次,规范了食品经营行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药械化安全监管持续优化。农贸市场薄弱环节,扎实推进药品安全、儿童化妆品、“药剑”联合行动等专项整治,以市、县、乡(镇)三级联动机制,对全县药械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有因检查、飞行检查,共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488家次,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89家次。完成监督抽检药品11批,省级医疗器械3批,市级医疗器械抽检1批,化妆品2批。查处药械化案件36起,已结案12起,尚未结案24起,罚没款6.088万元,移送县公安局疑似假药案件2起(立刑事案件侦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不断加强。强化日常监管,组织开展 液化气钢瓶专项整治、电梯安全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特种设备安全稳中向好。强化行业自律,约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1次,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与全县114户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特种设备安全承诺书》,层层压实责任。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督促县内2家液化气储配站完成23554只液化气瓶可追溯系统平台建设,目前录入气瓶可追溯系统17690只,已通过12732只。加强违法案件查处,年内查处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气瓶企业2家,收缴罚没款7万元。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更加完善。认真履行县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着力完善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社会互动、市场能动的大质量工作机制,正积极培育地理标志商标产品和全力推进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办、家政信用体系建设和品牌建设工作。加强源头、流通双重确保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成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较集中的产品抽检36次,完成省级市级工业产品抽检任务70余批次。全县通过管理体系和服务认证企业17家获得证书36张,通过食品农产品认证企业20家获得证书47张,通过自愿性工业认证企业2家获得证书5张。有机产品有效性监督抽查样品5批次,出具结果4批次,合格率为100.00%。  

2)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品牌建设发展。截至目前,全县有效发明专利23件,比去年增加1件;全县商标申请235件、比去年增加59件,注册165件,有效1475件,比去年增加156件;辖区现持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在申请“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件,新增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2021年-2025年推荐培育“地理标志保护产品”5件。  

3)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全力抓好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着力推进优化市场准入工作”和“培育个体工商户”工作,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层层压实责任,定期开展企业、合作社、个体户等相关指标完成情况通报。截至2022年11月23日,全县共有个体工商户18186户,比2021年底净增2193户,完成2022年净增长任务的115.00%,已完成个体工商户指标任务  

4)以信用监管促进规范经营。推进企业年报申报工作,2022年企业年报公示90.32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88.81 %个体户年报公示99.51%;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部门抽查计划88个,联合抽查计划22个。  

5)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市场监管局始终将“国之大者”落实为“局之要务”,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在强化疫情防控中筑牢市场监管常态化防线。一是加强全县集贸市场开办方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督导。二是督促食品流通、餐饮、冷链食品、27家宾馆(酒店)等行业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持续开展监管行业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工作。三是服务大局,强化疫情防控药品(疫苗)监管,督促零售药店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发挥“哨点”作用。  

6)强化宣传教育,塑造市场监管形象。利用“3.15”、“安全生产月”、“世界计量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质量宣传月”等,围绕市场监管中心重点进行宣传,激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参与的积极性,为宁洱平安市场建设创造良好氛围。  

2、工作特色亮点  

1)党建引领,强基铸魂,忠诚履职更加坚定自觉。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市场监管质量”为主线,组织74名在职人员,4名公益性岗位完成《普洱市市场监管系统严禁接受企业请吃承诺书》签订,主要领导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共谈心谈话48人次。  

2)彰显初心,人民至上,消费维权更加便捷暖心。宁洱县目前有3家ODR企业消费纠纷和解进驻12315互联网投诉举报平台,共计和解处理42件截至目前宁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受理调解、处理消费投诉举报件164件,投诉按时初查率100.00%、按时办结率100.00%、举报按时核查率均为100.00%。消费投诉举报涉及金额合计24.3万余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5万元,引导企业免于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赔偿26.7万余元。  

3)主动出击,重拳治乱,市场秩序更加稳定规范。2022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23件(其中食品27件,药械化14件,特种设备2 件,产品质量15件,其他65件,共收缴罚没款57.31万元),案件数同比2021年上升82.00%。  

4)强化应急演练,提高处突能力。成功举办了普洱市202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暨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应急演练,通过演练,牢固树立“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理念,严格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同步推进食品安全体系建设与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应急管理与日常监管,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64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7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46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32.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32.1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1123.62万元相比增加208.51万元,增加18.00%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整变动较大,导致工资调整增加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32.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32.1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32.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1123.62万元相比增加208.51万元,增加18.00%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整变动较大,导致工资调整增加所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32.1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32.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0.73万元,与上年1111.62万元对比,增加209.11万元,增长18.00%,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调整变动较大,导致工资调整增加所致;项目支出11.40万元,与上年12.00万元对比,减少0.6万元,下降5.00%,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执行财政逐年下降项目经费,节约开支。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其中:301工资福利支出1082.75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92.71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6.67万元)主要用于:  

1301工资福利支出1082.75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支出318.8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关工作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30102津贴补贴351.6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改革性补贴等;30103资金105.2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年终一次奖金;30107绩效工资71.5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绩效工资发放;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2.3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2.5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6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缴费;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9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失业保险缴费、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工伤保险缴费。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97.71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3.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监督执法检查运转经费;30202印刷费3.9万元,主要用于监督执法印制宣传单,制作展板等;30205水费0.66万元,主要用于综合办公楼水费;30206电费1.2万元,主要用于综合办公楼电费;30207邮电费3.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邮电费用;30211差旅费0.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差旅支出;30213维修(护)费1.5万元,主要用于综合办公楼维修支出;30215会议费0.74万元,主要用于老干支部活动支出;30216培训费2.76万元,主要用于老干支部四期培训会议支出;30217公务接待费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来函公务接待支出;30218专用材料费0.5万元,主要用于监督执法检查中抽检样品费用购置;30226劳务费3.14万元,主要用于保安值守支出;30227委托业务费0.4万元,主要用于监督执法样品送检费用;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加油、维修、过路费;30239其他交通费用59.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交通费补贴;30240税金及附加费用2.3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保险缴费;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5万元,主要用于46位退休人员日常运转经费。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6.67万元,其中:30302退休费149.03万元,主要用于46位退休人员统筹内补助支出;30205生活补助7.64万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类)32(款)99(项)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023年预算数1.5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1.5万元持平,主要用于:两新组织15311党建保障经费1.5万元  

2201(类)38(款)01(项)行政运行,2023年预算数933.79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763.21万元相比,增加170.58万元,增长22.00%,主要用于:基本支出927.39万元,项目支出6.4万元。  

3201(类)38(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3年预算数0.5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0.5万元相比,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食品安全快速检验车运行经费0.5万元  

4201(类)38(款)05(项)市场秩序执法,2023年预算数2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2万元相比,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消费者权益补助经费1万元,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和公平竞争审查专项经费1万元  

5201(类)38(款)10(项)质量基础,2023年预算数0.5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0.5万元相比,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质量强县工作专项经费0.5万元  

6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2023年预算数150.18万元,与2022150.02万元相比,增加0.16万元,增长1.00%,下降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49.0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6万元。  

7208(类)05(款)03(项)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2023年预算数0.5万元,与20220.5万元持平,主要用于:离退休老干支部补助及培训经费0.5万元  

8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23年预算数122.37万元,与202293.62万元增加28.75万元,增长31.00%,主要原因由于工资调整,申报基数变动较大所致。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22.37万元。  

9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2023年预算数7.64万元,与20220万元对比,增加7.6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由于科目调整所致。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64万元。  

10208(类)99(款)99(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2023年预算数0.61万元,与20220.45万元增加0.16万元,增长35.00%,主要原因由于工资调整,申报基数变动较大所致。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0.61万元。  

11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2023年预算数63.46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65.38万元对比,减少1.92万元,下降2.00%,主要原因由于工资调整,申报基数变动较大所致。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3.46万元。  

12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2023年预算数9.1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7.10万元对比,增加2.00万元,增长28.00%,主要原因由于工资调整,申报基数变动较大所致。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10万元。
    13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2023年预算数30.64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30.97万元,减少0.3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由于工资调整,申报基数变动较大所致。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0.64万元。  

14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医疗,2023年预算数9.33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7.87万元,增加1.46万元,增长18.00%,主要原因由于工资调整,申报基数变动较大所致。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33万元。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宁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9.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变化原因: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9.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1300人次。  

变化原因: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变化原因: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0.16万元,与上年77.17万元对比增加2.99万元,增长3.00%主要原因分析: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79.00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1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资产总额946.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946.1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937.86万元,增加8.26万元,增长8.00%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2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2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82100741400111    


附件【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