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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加强云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近期,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加强云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1145号),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行为。

一、政策制定依据

20217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明确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20219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明确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政府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同时明确坚持学科类校外培训公益属性,以有效减轻学生家庭教育支出负担为目标,以平均培训成本为基础,统筹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

二、政策制定过程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要求,在深入调研、成本调查、认真测算、广泛听取意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云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策。

20211213—19日,在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24条,其中建议降低收费标准的有13条,均已采纳,并重新调整了收费标准。

三、政策主要内容

(一)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省级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

(二)课时时长和班型设置

线上培训标准课时时长为30分钟,线下培训标准课时时长为45分钟;实际课时时长与标准课时时长不一致的,可按比例进行折算。班型设置为小班(1—10人)、中班(11—35人)、大班(36—50人)三种,不得设置超过50人的超大班型。

(三)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

因目前尚无在云南省注册审批的线上培训机构,此次暂不制定线上收费标准,待有机构通过审批后,另行制定公布。

线下培训分为三类地区制定基准收费标准:

一类地区: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和安宁市、嵩明县,小、中、大班分别为45元、35元、25元。

二类地区:昆明市其他各县(区),其他州(市)政府所在地的市(区)及玉龙县、德钦县,以及其他县级市(区),每标准课时小、中、大班分别为35元、25元、15元。

三类地区:除一类、二类地区外的其他各县,每标准课时小、中、大班分别为25元、15元、10元。

浮动幅度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

(四)自202211日起执行,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适时开展评估,并视情况调整完善政策。面向高中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参照执行。

原文链接:http://www.ne.gov.cn/info/12581/853961.htm#news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