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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普洱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召开2023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年中集中审核会议的通知(普巩固振兴组办便笺202343号),202389日对《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中调整整合方案》市级集中审核,按照审核反馈的意见,完成《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中调整整合方案》的修改,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宁政发〔202333号通知印发根据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办发〔2018〕11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要求。现将《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中调整整合方案》予以公示,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监督受理电话:0879-8895585、0879—3232947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附件:2023年宁洱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