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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公开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项目计划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全面实施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项目在阳光下管理,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845.49万元项目计划予以公开(详见附件)。


监督举报电话:12317,0879-3232947,0879-3235908

附件:宁洱县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剩余资金项目分配计划表



附件【宁洱县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剩余资金项目分配计划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