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202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
| 索引号: | 100005/20231212-00001 | 公开目录: | 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2-12-14 |
| 主题词: | 审计 | 发布机构: | 宁洱县审计局 | 发文字号: |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202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
宁洱县委、县政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认真整改审计查出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全面、深入、及时开展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切实推进宁洱县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现将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202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审计报告共反映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58项,涉及责任单位28个。截至2022年11月,已完成整改50项,整改率为86%。
一、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主要问题11个。
其中需及时整改的问题3个:
1.财政社保专户出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资金 3 000万元给宁洱鼎盛(集团)投资公司,用于到期债务还本付息及公司周转。已完成整改。
2.宁洱县生活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将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运系统工程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800万元借给宁洱鼎盛(集团)公司用于解决宁洱县医投公司项目资本金。已完成整改。
3.未及时清理财政专户1个。已完成整改。
需逐步加以整改的问题2个:
4.未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住建局实施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西片区及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完善工程2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5 040万元的整改情况:其中用于平衡财政预算3 800万元,通过强化收入征管、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以及加快增减挂及占补平衡指标出让等措施,进一步加大资金筹措力度,逐年纳入预算解决,结转2022年使用的1 240万元已全部支出。
5.部门决算编制审核不严(“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与各部门实际使用汇总金额不一致 )579万元的问题,2023年县财政将严格部门预算编制审核,使预算更加科学、精准、杜绝经济分类科目混用情况的发生。
需要关注,旨在提醒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6个:
6.土地收入未纳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核算16 230万元,该事项经宁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通过可以从增减挂指标收益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收益调入资金。
7.无预算、超预算投资115 756万元。
8.县发展和改革局拨付那柯里特色小镇创建省级奖补资金15 880万元。
9.森林资源管护等财政专项资金用于经营性投资7 503万元。
10.专项债券建设项目工程进度缓慢、资金滞留在项目管理单位及实施部门3 076万元。
11.那柯里茶马古道小镇一期建设项目绝版木刻基地工程未按规定支付工程款2 400万元、进度款1 700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1年对县发展和改革局、交通运输局、政法委、茶叶和生物产业发展中心、梅子镇5家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实施审计,审计查出主要问题5个。
1.县交通运输局往来款长期挂账、清理不及时455万元。未整改。
2.茶叶和生物产业发展中心往来款长期挂账、清理不及时441万元。未整改。
3.县发展和改革局存量资金未上缴财政11万元。未整改。
4.梅子镇公务接待不规范,缺接待函、支出单据不完整9万元。已完成整改。
5.政法委固定资产未入账1万元。已完成整改。
(三)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1年对墨江5.9级地震恢复重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债务情况3个专项资金实施审计,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2个。
1.“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债务发现违规转贷给易地扶贫搬迁建房户2 410万元整改不到位(贷款资料、贷款协议内容不完善甚至缺失,且宁洱拓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无金融放贷资格)。此问题责成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商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重新清理、核实,与建房借款户变更或签订合规有效的补充协议,组织逐年回收。
2.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审计查出上级直达资金指标30日内未能将部分直达资金分配下达至有关单位或部门1 693万元。已完成整改。
(四)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及损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全省涉粮问题专项资金审计查出主要问题5个,涉及问题金额4 747万元。
1.购进粮油未取得发票3 413万元。已移送相关部门。
2.无付款凭据支付粮油收购款759万元。已移送相关部门。
3.公款私存517万元。已移送相关部门。
4.违规套取现金存入公司财务人员个人账户24万元。已移送相关部门。
5.无接待函、无清单报销接待费用39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五)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1年宁洱县审计局共开展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景区、社会福利中心、胜利煤矿公共租赁住房等12个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涉及责任单位12家,审计查出问题14个,查出多计工程款589万元的13个问题和多计应付债务16万元的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六)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1年,对司法局、梅子镇、自然资源局3家单位的县管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13个。
1.县司法局经责审计查出主要问题9个:
(1)违规发放法律援助办案补贴75万元的问题,已清退和整改45万元,未整改30万元已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2)“公证费”收入坐支7万元的问题,责成县司法局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超范围报销差旅费、超标准购买运动服装2万元的问题2个,已清退并收缴财政;
(4)应缴未缴“公证费”收入1万元的问题,已追回收缴财政;
(5)固定资产未结转和登记入账612万元的2个问题,已办理账务入账,已整改;
(6)会计核算不规范649万元的问题已整改;
(7)多付保险费2万元的问题,责成县司法局追回,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8)多付工程款2万元的问题,责令县司法局向施工单位收回。
(9)公务接待缺接待函、支出单据不全310万元的3个问题以及会计核算不规范339万元的2个问题和票据管理不规范1个问题,责成县司法局完善管理,规范行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梅子镇经责审计查出主要问题4个:
(1)往来款长期挂账、清理不及时309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中;
(2)超标准购买服装1万元的问题,已清退并收缴财政;
(3)会计核算不规范1万元,已整改;
(4)食用菌产业项目未按约定协议履行造成损失29万元,甜粽、香菇、魔芋产业项目12个,每年应收回收益金58万元,仅收回11万元的问题,未整改。
(七)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1年,对马艳东同志任中共梅子镇党委书记、吴永德同志任梅子镇人民政府镇长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查出宅基地用地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和违规占用土地和集镇垃圾处理场露天堆放、焚烧,无渗滤液处置设施2个主要问题,责成梅子镇人民政府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商沟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加快垃圾场建设,严格控制垃圾场污染物排放。
二、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截至目前,尚有5个部门8个问题未完成整改,其中:“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债务情况审计查出主要问题1个2 410万元正在整改,未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西片区及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完善工程2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5 040万元问题完成部分整改,其中用于平衡财政预算3 800万元,通过强化收入征管、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以及加快增减挂及占补平衡指标出让等措施,进一步加大资金筹措力度,逐年纳入预算解决;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3个问题未整改(茶叶和生物产业发展中心441万元、县交通运输局455万元、梅子镇309万元),县发展和改革局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11万元未整改,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个非金额类问题正在整改。主要原因是:
一是部分问题属于体制机制方面,需要在深化改革进程中来推进整改。二是部分问题属于管理机制统筹协调不够,需要部门之间加强衔接推进才能完成整改。三是部分责任单位对审计整改认识不到位,整改措施不精准。四是部分责任单位未能从建立健全制度方面解决难点堵点。
三、下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措施
(一)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对审计整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攻坚。继续严格要求各整改责任单位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好审计整改主体责任,集中力量对一些难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并通过问题整改,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下功夫,推动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屡审屡犯问题。
(二)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合力攻坚抓整改。进一步统筹协调好审计整改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安排,对一些行业性的、历史原因复杂、涉及责任主体多、整改难度大的问题,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审计整改作用,完善横向协作、上下联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整改联运机制,带动多部门形成整改合力,共同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进一步强化督查督办和结果运用,严肃追责问责。继续强化督促督办和整改问责,对整改不认真、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督查、专项督办;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甚至推诿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等行为,按程序移送有关部门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主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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