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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宁洱县

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公告


根据《普洱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普审调报〔20233),宁洱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为确保审计组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精心组织安排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政策方面的问题

1.宁洱县未编制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

审计指出:2021—2022年度耕地流出问题图斑中,部分耕地流出问题图斑通过耕地进出平衡方式进行整改,截至202312月末,宁洱县尚未编制县级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开展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编制,目前已完成耕地进出平衡后备资源调查摸排及耕地转出地块申报工作。下一步,将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督促技术服务单位加快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编制进度二是落实占补平衡改革要求,对省级下发4843个图斑18237亩耕地统筹开展分析、核实,完成2465个图斑8189亩长期稳定利用耕地核实上报,为下一步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奠定基础。下一步,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汇报力度,结合占补平衡管理方式改革要求,加强与新的占补平衡政策的衔接,进出平衡方案编制成果与改革有效衔接,确保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不减少。

2.高标准农田建设未达到上级专项规划要求

审计指出:2021—2023年,宁洱县实施了宁洱县磨黑镇庆明村、同心镇富强村等4个村、德化镇勐泗村、勐先镇安宁村等3个村共4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其中宁洱县磨黑镇庆明村、同心镇富强村等4个村、勐先镇安宁村等3个村土壤改良概算投资占概算总投资比例分别为4.99%7.33%3.98%,未达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中耕地质量提升不低于总投资的10%的要求;德化镇勐泗村高标准农田项目未投入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土壤改良工程、障碍土层消除工程、土壤培肥工程)资金,未协调推进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等建设。

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开展农田地力提升工程,逐年提高土壤改良投资概算比例。目前,已整合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在磨黑镇庆明村、同心镇富强村、德化镇勐泗村、勐先镇安宁村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大豆种植,发放豆种14吨,投入资金37万元,通过大豆种植培肥地力,改良土壤。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管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大对农田地力提升资金的投入,计划继续整合2024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大豆、油菜种植,提高土壤肥力,促进耕地质量提升。

3.宁洱县未完成两区划定及建档立册等后续工作

审计指出:20191月,宁洱县农科局与云南省地矿测绘院签订了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两区划定服务合同,合同价1168000元,截至202312月,宁洱县农科局仅支付了80000元服务费,由于服务费用未足额支付,云南省地矿测绘院未将测绘数据交付农科局,宁洱县未完成两区划定、上图入库、建档立卡和实现信息化、精准化管理任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与第三方云南省地矿测绘院协商,需再支付23.70万元后方可提供成果测绘数据。二是进一步加强县级资金筹措和支付,尽快获取成果测绘数据完成上图入库工作

4.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审批不及时

审计指出:20237月,宁洱县农科局完成《宁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编制工作,202311月通过副县长专题会讨论研究后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核。截至202415日宁洱县人民政府未完成审查审批。

整改落实情况:经县人民政府审议研究,《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2021-2030年)》已于202457日印发实施。此项已完成整改

(二)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落实方面的问题

5.20212022年度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整改方式与整改方案不符,涉及面积26.47

审计指出:宁洱县2022年后新增设施农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占用一般耕地的问题图斑,属于未批先建占用耕地,通过补足同等数量质量耕地及进出平衡的方式进行整改,其中:(1)宁洱镇太达村、磨黑镇团结村22022年后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新建设施农用地的问题图斑,通过补足同等数量质量耕地的方式进行整改,涉及面积1.36亩。(2)磨黑镇星光村1个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占用一般耕地的问题图斑,通过进出平衡进行整改,涉及面积5.28亩,2023227日,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已对该未批先建的违法用地情况进行查处。(3)同心镇同心村19个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未批先建占用一般耕地的问题图斑,通过进出平衡进行整改,涉及面积合计19.83亩,该违法占用耕地的问题目前由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处中。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宁洱镇太达村、磨黑镇团结村1.362022年后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新建设施农用地的问题图斑,目前正开展入户动员工作。下一步,将持续做好动员工作,动员农户对设施农用地问题图斑进行拆除复垦,计划于202412月前完成整改。二是磨黑镇星光村5.28亩烧烤城停车场及公厕问题图斑,已于20226月进行立案查处,目前已查处完毕,已落实耕地占补指标,目前正在进行农用地转用组件。下一步,将加强督促县自然资源局和磨黑镇人民政府,加快完善农用转用组件报批各类资料,加快组件及报批进度,计划于20254月底前完成整改。三是同心镇同心村那勐勐情怀小镇19.83亩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未批先建占用一般耕地的问题图斑,已于20243月进行立案调查,并落实占补平衡指标7.53亩。下一步,对符合完善用地手续图斑,在立案查处结束后进行农用地转用组件报批,完善用地手续,对不符合完善用地手续图斑,积极督促业主进行拆除复垦,计划于20254月前完成整改。

6.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整改后缺乏持续管护,导致流出耕地地块整改后再次非农化非粮化,涉及面积5.33

审计指出:1)宁洱镇新塘村、太达村5个一般耕地流向机耕路、农村道路的问题图斑,面积合计4.5亩,通过就地恢复进行整改,经审计现场核实,整改后再次恢复作为机耕路、农村道路使用。(2)宁洱镇新塘村1个一般耕地流向农村宅基地的问题图斑,面积0.47亩,通过就地恢复进行整改,经审计现场核实,整改后部分地块存在新建猪圈的情况。(3)宁洱镇民主村1个永久基本农田流向设施农用地(2022年后建设)的问题图斑,通过就地恢复进行整改,面积0.36亩。审计现场核实时发现,问题图斑地块存在重新堆放杂物、砂石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宁洱镇新塘村、太达村4.5亩一般耕地流向机耕路、农村道路的问题图斑,目前正在进行复垦。二是宁洱镇新塘村0.47亩一般耕地流向农村宅基地的问题图斑,正开展农户动员工作三是宁洱镇民主村0.36亩永久基本农田堆放杂物、砂石问题已对堆放的杂物、砂石进行清除,恢复耕种条件并完成种植下一步,将进一步压实县自然资源局和宁洱镇人民政府责任,持续做好农户思想工作,加强实地督促,指导农户加快复垦及种植进度。下一步,将进一步压实行业主管责任和乡镇属地责任,督促农户加快自行拆除复垦及种植进度,加强后续管护,切实巩固整改成果,防治已恢复整改耕地图斑再次非农化非粮化

7.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涉及面积5.98

审计指出:1)磨黑镇团结村1个永久基本农田流向设施农用地(2022年建设)的问题图斑,通过就地恢复方式进行整改,面积0.15亩。经审计现场核实,未整改到位,少部分烤烟房未拆除。(2)德化镇干田村1个永久基本农田撂荒的问题图斑,通过就地恢复方式进行整改,面积0.75亩。截至审计现场核实日,该地块未整改,审计指出问题后,德化镇正在进行整改备耕。(3)宁洱镇谦岗村1个永久基本农田问题流向采矿用地的问题图斑,通过就地恢复方式进行整改,面积0.58亩。经审计现场核实,该地块铺薄土种植,土层下为黑色采矿用地状态,不具备持续耕作条件。(4)宁洱镇太达村1个一般耕地流向林地 (灌木林地)的问题图斑,通过就地恢复的方式进行整改,面积1.33亩。经审计现场核实,地块表面杂乱,长有荒草并建坟,整改不到位。(5)同心镇同心村2个一般耕地流向建设用地的问题图斑,通过就地恢复的方式进行整改,面积3.17亩。经审计现场核实,部分地块石头与泥土混合,现场撂荒,无种植迹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磨黑镇团结村0.15亩永久基本农田流向设施农用地烤烟房未拆除到位图斑,目前正开展入户动员工作。下一步,将持续做好农户思想工作,动员农户对烤烟房进行搬迁,对目前烤房占用地块进行复耕及种植,计划于12月前完成整改。二是德化镇干田村0.75亩永久基本农田撂荒的问题图斑,已完成复耕及种植,已完成整改。三是宁洱镇谦岗村0.58亩采矿用地图斑永久基本农田问题流向采矿用地的问题图斑,已要求矿山企业进行整改。下一步,将持续督促矿山企业对表面碎石进行清理,进行复垦及种植,计划于12月前完成整改。四是宁洱镇太达村1.33亩一般耕地流向林地(灌木林地)问题图斑,已对地块进行清理,完成饲草种植,已完成整改。五是同心镇同心村3.17亩一般耕地流向建设用地问题图斑,已要求用地企业进行整改。下一步,将积极督促用地企业对地块石头进行清理,恢复耕种条件及进行种植,计划于202412月底完成整改。

8.滞拨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专项资金47128871

审计指出:2021—2023年,宁洱县财政局滞拨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相关专项资金累计47128871元,其中 : 2021年农田建设管护省级补助资金34360元; 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资金718135元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8200元、粮食生产专项资金268800元、农户试点资金40680元、粮食生产专项资金50455元、现代种业发展专项资金300000元); 2023年涉农专项资金46376376元(退耕还林到户补助资金8406980元;高标农田建设资金37878700元;粮食安全资金90696元 (农机补贴经费68810元、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经费20000元、粮食生产资金1886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整改资金3,449,896元。(1)相关专项资金支出3,001,240元(具体为:2023年农机补贴经费240元、高标准农田建设3,000,000元、同心镇高标准农田管护费1,000元);(2)项目净结余资金收回国库148,656万元(具体为: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8,200.00元、2023年农机补贴经费68,570元、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经费20,000.00元、粮食生产资金1,886.00元);(3)因现代种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取消,收回国库300,000元。二是未支付资金43,678,975元。(1)根据项目推进情况,计划2024年年底支付16,764,680元(具体为:2023年退耕还林到户补助资金8,406,980.00元、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8,357,700元);(2)计划2025422日前支付394,295元(具体为:2021年高标准农田管护资金34,360元,2022年粮食生产专项资金268,800.00元、农户试点资金40,680.00元、粮食生产专项资金50,455.00元、);(3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6,520,000元,计划2025年支付6,500,000元、2026年支付6,500,000元、2027年支付6,500,000元、2028年支付7,020,000元。三是退耕还林到户补助资金8406980.00元已完成整改3217482.00元,未完成5189498.00元因项目推进慢,验收不合格、机构改革造成新一轮退耕还草移交地块失量图不精准等原因造成资金无法兑付。计划将5189498.00元存量收回,待项目验收合格,纳入下一年年初预算安排。

9.未按规定配套粮食风险基金,金额650000

审计指出:2021年,普洱市财政局下达宁洱县政府粮食风险基金包干补助为1500000元,其中省级补助850000元,县(区)配套资金650000元。经审计核实,宁洱县政府未配套粮食风险基金650000元。

整改落实情况:2024617日下达年初预算的县级配套粮食风险资金650000元,620日将资金转入县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此项已完成整改

10.地地力补贴资金发放管理不规范,存在重复发放、多发放的情况,涉及资金512.52

审计指出:抽查发现,宁洱县存在重复发放耕地地力补贴的情况,如:同心镇同心村那苏河小组罗某某多卡重复享受2021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442.01元;宁洱镇般海村河对门组康某某多申报2021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1.1亩,多领取耕地地力补贴70.51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在全县范围内核实是否存在重复发放和多发放的情况,共涉及5个乡镇21户领取补贴农户姓名重复,除了同心镇罗明外,经各乡镇核实是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如老弱病残由亲戚代领、婚姻嫁娶等因素造成,以上农户符合享受补贴政策资金,本人已享受补贴资金。二是同心镇罗明农户重复享受2021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442.01元问题,已于2024515日将重复享受的2021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442.01元追回并上交到县财政局国库。三是宁洱镇般海村河对门组康立区多申报2021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1.1亩,多领取耕地地力补贴70.51元问题。已于202457日收回并上交到县财政局国库。此项已完成整改。

11.项目投资控制不严,提高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及增减挂钩项目其他费用预算计费标准,预算较定额标准增加投资4172979.20元,合同价较定额标准增加投资2522628.23元。

审计指出:9个新一轮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和1个增减挂钩项目预编制及报批环节部分费用未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云南省补充预算定额》(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云南省财政厅以云国土资〔201635号印发,以下简称定额标准)取费,9个占补平衡项目土地清查费、项目可行性研究费、工程监理费、工程验收费等其他费用预算金额合计7388100.00元,相应费用按定额标准测算应计3281120.80元,报批预算金额超定额标准4106979.20元;1个增减挂钩项目工程复核费、工程验收费、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费预算金额为128100.00元,相应费用按定额标准测算应计62100元,报批预算金额超定额标准66000.00元。上述费用中的可研、勘测及规划设计费、监理费、土地查费等部分费用由宁洱鼎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相关单位签订了相应的技术服务合同,合同价款结算方式为包干价或以预算批复金额下浮比率,合同价合计5030935.00元,按定额标准测算应计2508306.77元,合同价超定额标准2522628.23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9个占补平衡项目其他费用按定额标准应计3357800元(其中技术服务费2885100元,业主管理费472700元,专项审计组测算金额为3281120.8元,因为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费748400元未乘以1.1的丘陵/山区调整基数所致)。经与相关技术服务单位沟通协商,已于202467日前完成补充合同签订,按定额标准计算金额调整合同价款,原合同金额5772800元(专项审计组统计金额为4902835元,主要因为专项审计组未统计招标代理费225000元、工程复核费315000元、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费292500元,多统计决算编制与审计费80800元所致),补充合同金额2885100元。截至目前,9个占补平衡项目相关技术服务费已完成支付2251300元,剩余未支付633800元,均未超过定额标准。二是20221个增减挂钩项目工程复核费、工程验收费、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费按定额标准应计62100元,截止2023116日已按合同价款支付128100元,超定额标准66000元。经与相关技术单位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已收回超定额标准支付的66000元。三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该问题的调查。此项已完成整改

12.新一轮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可研、勘测、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服务招投标存在先定后招及串通投标行为。

审计指出:1202321日,宁洱县自然资源局向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报了宁洱县新一轮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第一批5个项目的可研报告审查的请示,同日宁洱县水务局、宁洱县林草局、宁洱县农科局、普洱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宁洱分局等相关单位已完成部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工作。5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为1个标段,宁洱县自然资源局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服务方,202323日经开标、评标、定标确定云南航测科技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于202329日发布了《中标通知书》,存在先实施后招标的情况。(2)除宁洱县新一轮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第一批实施的5个项目以外,其余项目可研、勘测、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服务为1个标段,经宁洱鼎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云南航测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进一步核实发现云南导视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项目组织机构与云南航测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成立项目组、组建项目可研机构项下描述内容完全一致,投标文件中资料收集及现场调查项目研究思路及流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所述内容完全一致,存在可研报告编制工作时间不合理和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对招标采购工作的规范意识熟悉招标采购流程,提升项目招标工作的管理水平;二是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加强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工作。做好招投采购计划,按照招标采购项目特点,选用相应的招标采购方式;加强与招标代理机构的沟通,加深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项目的了解认识,提高招标采购文件的编制质量,提高招标工作效率;强化对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的审核,确保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合法、合规,组织对招标、购过程进行预演,提前研判和规避招标采购可能发生的风险。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三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该问题的调查。此项已完成整改

13.1个增减挂钩项目通过虚假的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审计指出:宁洱等3个镇裕和等6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经宁洱鼎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服务方,中标价2236912.23元。审计发现,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318日,早于投标人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321日;另外,未中标人云南和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公司、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信息的查询时间为202232110:10-10:58,晚于《投标书送达签到表》中投标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时间2022321848分,存在后补响应文件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对招标采购工作的规范意识,熟悉招标采购流程,提升项目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水平。通过相关部门推荐反馈、直接沟通交流、交易平台搜索等方式对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对业绩、服务质量进行比较,确定2024年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二是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加强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工作。按照招标采购项目特点,选用相应的招标采购方式,提前对项目招标采购工作进行谋划,做好招投采购计划,提高招标采购质量和工作效率;加强与招标代理机构的沟通,使招标代理机构全面掌握招标采购项目的基本情况,提升招标采购文件的编制质量,提高招标工作效率;强化对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的审核,确保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合法、合规,组织对招标采购过程进行预演,提前研判和规避招标采购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该问题的调查。此项已完成整改

14.新一轮占补平衡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审计指出:宁洱鼎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新一轮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共9个项目的跟踪审计单位,中标价450000元,审计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如宁洱县同心镇那柯里村扎捌寨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同心镇那柯里村扎六寨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共2个项目为1个标段,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 "业绩要求:自2019年以来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业绩(类似项目是指:项目审计费用8万元及以上或者工程造价1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跟踪审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对招标采购工作的规范意识,熟悉招标采购流程,提升项目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水平。通过相关部门推荐反馈、直接沟通交流、交易平台搜索等方式对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对业绩、服务质量进行比较,确定2024年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二是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加强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工作。按照招标采购项目特点,选用相应的招标采购方式,提前对项目招标采购工作进行谋划,做好招投采购计划,提高招标采购质量和工作效率;加强与招标代理机构的沟通,使招标代理机构全面掌握招标采购项目的基本情况,提升招标采购文件的编制质量,提高招标工作效率;强化对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的审核,确保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合法、合规,组织对招标采购过程进行预演,提前研判和规避招标采购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该问题的调查。此项已完成整改

15.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服务类采购控制价高于项目批复预算价,采购环节无依据擅自提高采购预算经费。

审计指出: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9个新一轮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监理、竣工决算编制与审计、竣工验收资料编制费批复的预算金额为2160000.00元,宁洱鼎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竞争性磋商和询价方式对监理、竣工决算编制与审计、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服务进行采购,采购文件中采购控制价为2313000.00元且无相关计费依据,采购控制价超预算批复金额153000.00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对招标采购工作的规范意识,熟悉招标采购流程,提升项目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水平。通过相关部门推荐反馈、直接沟通交流、交易平台搜索等方式对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业绩、服务质量进行比较,确定2024年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二是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加强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工作。按照招标采购项目特点,选用相应的招标采购方式,提前对项目招标采购工作进行谋划,做好招投采购计划,提高招标采购质量和工作效率;加强与招标代理机构的沟通,使招标代理机构全面掌握招标采购项目的基本情况,提升招标采购文件的编制质量,提高招标工作效率;强化对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的审核,确保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合法、合规,组织对招标采购过程进行预演,提前研判和规避招标采购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该问题的调查。此项已完成整改

16.增减挂钩项目超过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未按规定方式进行采购。

审计指出:宁洱县自然资源局通过直接委托方式,于2017年至2019年期间与云南方圆土地事务有限公司签订了7个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地形测量、勘测定界报告编制、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技术服务合同共计32份,合同金额共计5477063.85元,每一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地形测量、勘测定界报告编制、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合同价合计金额为685650.00元至850284.45元不等,均已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未按规定方式进行采购。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意,提升项目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水平;二是切实加强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管理监管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要求,对已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严格按规定方式进行采购。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三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该问题的调查。此项已完成整改。

17.将有权属争议地块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内。

审计指出:2020年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县黎明乡仙人村等4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涉及林地面积3033.80亩。经各部门联合核对,确定现状为耕地的涉林面积2416.29亩。宁洱县农科局向宁洱县人民政府上报请示,恳请县人民政府给予调解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与林地重叠范围以及永久基本农田与林地重叠范围不做扣除,涉及面积2416.29亩。宁洱县人民政府(宁政复〔2022150号)回复:同意确定2416.29亩土地性质为耕地。截至20231031日,该项目已完成建设面积10000亩,项目涉林地块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出。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宁洱县人民政府关于黎明乡仙人村等4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性质的批复(宁政复〔2022150号)要求,根据省市林草部门的工作安排,在下一年度林草湿资源监测工作中将重叠面积2416.29亩上报省市林草局给予变更。

18.土地整治项目纳入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填报依据不充分,涉及面积12141.73亩,其中填报面积不实3244.48

审计指出:20227月,宁洱县农科局将宁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的5个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1个提质改造项目纳入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填报,作为宁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任务,上图入库图斑面积12141.73亩。经查,5个项目非集中连片或集中连片程度不高;5个项目部分地块土壤酸碱度PH值低于5.5,部分地块土壤酸碱度PH值高于7.56个项目未取得高标准农田建设行政主管部核发的竣工验收合格证、实施主体均未与受益范围乡镇或行政村办理资产移交手续;6个项目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依据不充分。另根据耕评单位出具的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报告显示,6个项目实施后项目区共有耕地8897.25亩,与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上图入库图斑面积12141.73亩相比,上图入库图斑面积中耕地面积不实3244.48亩。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问题产生原因是2019年及2020项目资金整合当年项目没有实施根据普洱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全市2019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上图入库业务培训要求,将其部门实施的补充耕地等类似项目录入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增加入库图斑量,确保建设任务完成。县农科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的6个项目共12141.73亩(其中:土地整治项目6个)上图入库二是2022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使用衔接资金分别补建2019年建设任务0.94万亩2020年的建设任务1.04万亩。其中,勐先镇和平村等4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建0.94万亩,黎明乡仙人村等4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建1.04万亩现项目已完成县级验收,准备上图入库。下一步,一方面将加强与省、市农业农村部门汇报对接,加快推进项目上图入库工作,另一方面,将对其他部门实施的6个项目从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删除。计划于20241230日前完成整改。

19.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前、后未按规定开展耕地质量评价。

审计指出:截至20231031日,宁洱县2021年至2023年共立项批复实施11个高标准农田,均未开展项目实施前的耕地质量评价;已竣工验收的2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未开展竣工后耕地质量评价。

整改落实情况:已竣工验收德化镇勐泗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同心镇富强村等4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耕地质量评价,分别于2023326已出具《德化镇勐泗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耕地质量评价报告》,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平均等级为6.25等,较项目实施前提升0.05等。2024124已出具《同心镇富强村等4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耕地质量评价报告》,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平均等级为6.33等,较项目实施前提升0.2等。下一步,计划于6月底前对勐先镇安宁村、磨黑镇庆明村进行土样采集,12月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后及时开展取样与耕地质量评价验收后及时开展耕地质量评价完成整改

20.建设单位监管不到位,无有机肥发放的相关记录。

审计指出:宁洱县农科局实施的2022年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县同心镇富强村等4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批复建设规模7700亩,施放有机肥770吨,概算投资682000.00元。施工单位按1058.48/吨(共采购770吨,结算单价已包含承包人化肥施放人工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申报结算,结算金额815029.60元;经审计调查,施工单位以800/吨的价格采购后直接供给项目所辖4个村委会,由各村委会分发给村民。施工单位未履行项目区地块的施放工作,同时,建设与监理单位无参与化肥发放、施放监督管理的相关记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515日建立同心镇富强村等4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有机肥发放、监督、施肥等有关台账,并完善有机肥发放花名册、入户核实肥料施用情况等相关材料。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切实加强农资采购、发放、督促肥料施用的全过程监管和相关台帐(发放花名册、照片)管理。同时,加强对第三方的监督管理教育,做好对农户施肥情况的跟踪指导。此项已整改完成。

21.2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未按约定工期完工。

审计指出:宁洱县2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未按约定工期完工。其中:2022年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县同心镇富强村等4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合同约定开竣工时间为2022330日至20221130日,实际完工时间202355日,超合同工期5个月;2022年补建的2020年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县黎明乡仙人村等4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合同约定开竣工时间为20221125日至2023525日,至202310月末尚有400亩未完成建设,超合同工期5个月。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县同心镇富强村等4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于20231024完成竣工验收,2024116日资产移交同心镇人民政府管理使用二是2022年补建的2020年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县黎明乡仙人村等4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经完成项目初验,计划202412月竣工验收移交黎明乡人民政府。

22.跟踪审计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审计指出:9个新一轮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由宁洱鼎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两家跟踪审计单位签订的跟踪审计合同,合同约定全过程跟踪审计范围包括工程预算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决算审核……”,合同价为固定价45万元。2023423日、2023511日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别完成了9个项目的预算批复,两家跟踪审计单位在项目预算报批前、后均未出具工程预算审核成果。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宁洱鼎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2413与两家跟踪审计单位签订了补充协议,明确审计服务不包括预算审核并调减合同价79600元,该问题在审计期间已整改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宁洱县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项目合同管理,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23.合同订立的实质性内容未响应招投标文件。

审计指出:新一轮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可研、勘测、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合同订立的实质性内容未响应招投标文件。具体如下:(1)宁洱鼎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技术服务单位签订的《普洱市宁洱县同心镇、普义乡、勐先镇、黎明乡土地整治(补充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书》和《普洱市宁洱县同心镇、普义乡、勐先镇、黎明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勘测、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合同书》合同约定费用计算方式均为最终以批复后的规划设计预算金额为准、与可研编制服务招标文件中最终服务费=以批准的服务费*1-投标下浮率)、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下浮率(%2.0”、中标通知书中中标价:下浮2.0%”和项目勘测、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招标文件中最终服务费=以批准的服务费*1-投标下浮率)、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下浮率(%1.8”、中标通知书中中标价:下浮1.8%”的要求不符。(2)宁洱鼎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技术服务单位签订的《宁洱县新一轮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合同书》约定的费用计算方式为最终以批复规划设计预算金额为准,与招标文件中最高限价:经批准文件核定的文件中载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计费(含预算编制)、勘察测绘费报价方式:最高限价下浮 %”、中标通知书中中标价:最高限价下浮3.0%”"的要求不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宁洱鼎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2413与相关技术服务单位按中标结果签订了补充协议,按补充协议计算较原合同减少服务费60665元,该问题在审计期间已整改。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宁洱县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项目招标管理,规范合同订立,确保合同条款实质性内容的完整性、一致性,杜绝该类行为再次发生。

24.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不理想,建成后面积减少4.80亩。

审计指出:审计抽查发现,已建设完成并上图入库的德化镇高标准农田项目存在非农化”“非粮化的问题,宁洱县通过补足同等数量质量耕地的方式进行整改,整改后高标准农田面积减少4.80亩。

整改落实情况:高标准农田面积减少4.8亩,纳入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1.67万亩任务中,计划在磨黑镇星光村木成箐进行补建4.8,现在做项目前期规划设计。计划于202410月开工,20256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组织抓整改。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审计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充分认识审计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对审计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认真安排部署,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细化措施抓整改。压实各责任单位主体责任,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责任,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认真贯彻落实审计发现反馈问题整改要求,按照整改任务,细化完善整改措施,把整改落实明确到事、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

(三)压实责任抓整改。一是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对标对表,坚持逐一整改、立行立改、限时整改,圆满完成整改工作。二是加强督查检查、督办调度、督导问责,对整改工作进行认真梳理,举一反三,总结并汲取经验教训。三是制定完善问题整改的日常管控机制和制度,确保各项管理更加规范,坚决防止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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