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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24年第1

(52)


主办单位: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审计局  公告时间2024722


 


1.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2022地方财政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31013日在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宁洱县审计局局长  李志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县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并对相关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抓收入、保支出、防风险、助投资、推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 173万元,分别完成年初预算、调整预算34 929万元、36 788万元的106.42%101.05%,比上年32 952万元增长12.81%上级补助收入144 573万元,其中:税收返还性收入3 37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2 75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8 45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6 19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8 040万元,调入资金25 000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2 290万元,从其他资金调入22 71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万元。全年收入总计241 019万元。

2022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4 691万元,分别完成年初预算和调整预算204 558万元的100.07%,比上年198 600万元增长3.07%上解上级支出9 35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8 344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53万元,支出总计233 243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7 77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2 822万元,分别完成年初预算和调整预算37 565万元、12 594万元的34.13%101.81%,比上年16 239万元下降21.04%上级补助收入2 96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4 17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 791万元,收入总计67 745万元。

2022年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7 868万元,分别完成年初预算和调整预算75 790万元、57 110万元的76.35%101.33%,比上年73 651万元下降21.43%调出资金2 29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 272万元; 上解上级支出213万元;支出总计62 643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5 102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县本级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上级补助收入7万元、上年结7万元,收入总计1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3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5 489.7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99 837.44万元的95.65%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93 880.7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98 389.14万元的95.42%

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1 609.05万元,上年结余1 713.1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 322.20万元。

(五)新增政府专项债券及分配情况

2022年宁洱县新增政府专项债券41 900万元,分配用于职业高级中学职教园区建设项目5 600万元,老许坝水库工程建设项目2 100万元、胶瓜塘水库工程建设项目3 500万元、打厂箐水库工程建设项目5 700万元,普洱粮食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25 000万元。

(六)政府债务情况

政府债务余额383 940.17万元,比上年末344 092.54万元增加39 847.63万元,增长11.58%。其中:一般债务96 961.49万元,比上年末99 013.86万元减少2 052.37万元,下降2.07%;专项债务286 978.68万元,比上年末245 078.68万元增加41 900万元,增长17.10%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395 2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6 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89 200万元。

(七)财政国库账户及专户管理情况

2022年末,宁洱县财政共开设银行账户8个,年末余额     23 733.29万元,其中:国库单一账户12 109.41万元;非税专户(教育收费专户)189.58万元社保基金专户11 316.75万元;专项支出类财政专户(粮食风险基金)117.55万元。

(八)一般性支出压减和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22年全县一般性支出19 747万元,比上年22 997万元压减3 250万元,下降14.13%

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99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1 798.22万元的55.21%,比上年1 303.58万元下降23.84%。其中:2022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32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50.90万元的34.07%,比上年609.81万元下降46.8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9.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837.32万元的72.83%,比上年693.77万元下降12.10%

部门决算会议费支出196.29万元,比上年273.55万元下降28.24%

部门决算培训费支出666.01万元,比上年493.07万元增长25.97%

(九)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

2022年收回存量资金43 398.65万元,其中:将结余和超过2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盘活收回41 234.46万元;项目结余资金收回1 456.51万元(2018-2021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结余资金1 403.93万元、其他结余资金52.58万元);部门存量收回707.68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占用上级专款平衡财政预算 16 500.99万元二是借用停车场项目和温泉河水库项目专项债券本金作为收入缴库4 408.11万元三是预算执行约束性不强,未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5 600四是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用于咖啡产业建设项目资金结余9.41万元;五是黎明乡虚列支出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中低产咖啡园改造用工补助资金139万元转入各农民专业合作社账户;六是德化镇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中低产咖啡园改造用工补助资金41.90万元,转入干田、荒田、顺安3个村委会报账员个人账户。该问题已移送县纪委监委。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本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采用延伸审计的方式进行,即在审计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过程中,对资金支出较大的支出项进行延伸,分别对搬迁安置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残疾人联合会3家单位进行核查。从延伸审计情况看,各预算单位基本能按财政预算下达要求完成预算支出。

三、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为全面摸清全省专项债券对应项目形成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确保债券资金形成资产安全完整,推动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有效衔接,由省审计厅派出审计六处牵头,财政审计处配合,组织16个州(市)和129个县(市、区)审计机关,按照统一组织实施、统一工作方案、统一标准口径、统一处理原则、统一结果报告的要求,采取“同级审”的方式统筹实施2023年宁洱县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会计核算不规范,未计、多计项目建设成本,造成资产价值不实10 099.29万元会计科目使用错误2 679.30万元二是项目推进缓慢,资金使用滞后7 224.75万元;三是建设期间专债利息未计项目建设成本,造成资产价值不实5 278.75万元;四是项目已投入使用,未转入固定资产或公共基础设施1 882.72万元;五是专项收入和专债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112.58万元;六是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是项目未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

四、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22年开展20192020年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2020年度中国宝武集团定点帮扶项目、2020年至2022年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3个专项资金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工程项目施工发包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和执行工程监理制,项目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建,项目竣工后未编报竣工财务决算。二是部分合作企业或经济组织未按合同、协议的约定及时支付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收益金。三是部分产业发展项目合作协议已到期,未收回投入资金。四是部分发票开具不规范、报账材料不规范,资金支付手续不完整、部分产业发展项目合作协议无合作期限等会计核算不规范。是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存在捐赠收入未纳入党(工)委核算52.72万元、未及时缴存党费3.32万元、党费户存款利息上缴财政0.14万元、未设置会计账簿核算党费收支、党费收支票据不完整等问题。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22年共开展县综合服务中心县公安局便民服务中心、县拘留所、磨黑派出所、磨黑镇第二小学综合楼和学生宿舍、黎明乡幼儿园(含附属工程建设项目)、黎明乡党政机关综合办公楼、德安乡幼儿园(含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等19个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审计查出主要问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多计工程款及前期费用1655.06万元,涉及项目单位7家。已核减投资,完成整改。多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43.13万元,涉及普义派出所31.52万元,县综合服务中心11.61万元。项目超概算投资3 001.62万元,涉及12个建设项目4家实施单位。磨黑派出所大门、附属工程项目214.85万元未按规定进行报批。县直属小学教学综合楼及地下人民防空室、德安乡幼儿园、磨黑镇星光村农特产品展销中心3个建设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2016年农村公路油返砂沥青路面改造修复工程(黄刀线、普勐线)违法转包等问题正在整改。磨黑镇星光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项目未履行环评程序、未履行报批手续、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问题。已按问题线索移送。

六、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2022年度开展宁洱国润供水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1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科目处理差错5 538.01万元、少计第三自来水厂项目建设成本198.24万元,少计利润165.50万元,政府补助收入未纳入公司损益核算110.80万元,多计固定资产和资本公积50万元,业务招待费报销不规范6.20万元等问题,已完成整改。公司财务与门市部账账不符201.50万元(审计期间作问题线索移送,已完成整改)。因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多付工程款29.99万元,已催收要回多付工程款29.99万元,已完成整改。委托代建的污水管网项目工程尚未办理资产移交,导致公司资产负债虚增的问题,正在办理委托代建资产移交相关事宜。

七、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22年,开展卫生健康局搬迁安置办、同心镇人民政府、德安乡人民政府、县人民医院5家单位的县管领导干部任期济责任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卫生健康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执行不到位,不相容岗位未分离,会计人员兼疫情防控物资保管人员;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不全面,物资设备采购、大额经费支出等重要环节的管控不规范;履职不到位、不及时,造成行政处罚得不到有效执行。二是搬迁安置办公室会计核算不规范2.88万元。三是同心镇人民政府会计核算不规范1 043.82万元,公务接待管理不符合规定7.67万元,费用报销资料不齐、审批盖章签字不全等15.71万元,未上缴超过2年以上存量资金14.56万元。四是德安乡人民政府往来款长期挂账228.05万元,会计核算不规范206.25万元,未及时清算脱贫摘帽项目资金180.80万元,应缴未缴结余资金31.40万元,超标准购买运动会服装0.72万元。五是宁洱县人民医院少计负债2 622.82万元,待处理财产损益长期挂账1 930.07万元,固定资产未及时记入账1 506.69万元,已完工投入使用资产未提折旧236.09万元,职工借款挂账22.82万元,应缴未缴财政收入17.92万元,多计收各种医疗费用13.36万元,公务接待不规范,无接待函及接待中出现烟酒等12万元,医院在职教职工违规经商办企业,共涉及17人,移送问题线索1件。

八、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情况

2022年,对杨金山同志担任中共勐先镇原党委书记、勐先镇镇长和黄华同志担任中共勐先镇原党委书记,陈韦龙同志担任德安乡人民政府原乡长期间,戴志强同志担任同心镇人民政府原镇长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5个。一是勐先镇两违整治工作不到位,集镇垃圾处理场露天焚烧、无渗滤液处置设施。二是勐先镇和同心镇已农转用图斑仍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三是勐先镇、同心镇、德安乡医疗废物暂存时间过长。四是勐先镇和德安乡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不到位。五是德安乡执行林政处罚决定不到位;四是同心镇建设用地未批先建。正在整改。

九、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编制约束,严格预算执行。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办理财政预算收支业务,提升预算管理能力,聚财而用,推动财政资金投放精准有效。

(二)强化财政资金的监管,严肃纠治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使用资金,强化对财政资金监管,采取有效的资金发放制度,保证补助资金及时、安全、便捷地落实到户,防止资金闲置及挤占挪用等问题发生。

(三)建议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确保政府投资依法有序。一是发改部门在项目立项审批的时候,应加强和财政部门的沟通,严格按批准预算资金范围内审批项目。二是发改部门、建设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和参建单位上下联动切实加强项目投资全过程管理,制定相应的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制定相关建筑法律法规及政府投资条例的学习制度,确保项目总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概算之内,避免新增政府债务。

(四)推动发展,认真整改审计查出问题。被审计单位是审计整改的责任单位,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被审计单位要把审计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及时部署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本次报告的是2022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除涉密内容外,将依法向社会公告。目前,本报告反映的各项问题,有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审计机关将认真督促整改,全面的整改情况,将于11月份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