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洱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索引号: | 100026/20240206-00001 | 公开目录: | 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4-02-06 |
| 主题词: | 发布机构: | 宁洱县司法局 | 发文字号: |
2023年宁洱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3年,宁洱县委、县人民政府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紧扣建设法治宁洱的奋斗目标,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速提质提效。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持续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宁洱县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协调小组会议等重要会议;坚持县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全面构建起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二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研究制定印发《宁洱县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根据《2022年县(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指标分解》相关要求,对230项指标体系的目标任务、推进步骤、责任分工、工作要求等进行了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时间表”“路线图”“责任状”。健全运行机制,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常务副县长、政法委书记和分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组建9个工作专班。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暨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推进会议,对230项任务清单逐一细化分工,不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凝聚各级各部门抓指标促落实工作合力,补短板强弱项,高质量提报创建申报材料,有序推进创建工作落细落实。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加强涉企关键部位、重点街区、重点区域巡逻守护,全面常态运行“1、3、5分钟”双快机制,开启“白+黑”常态化巡逻防控,采取定点驻守、车巡、步巡、视频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重点区域、场所、部位巡控。设置执勤点位、街面警务站、卡点11个。二是建立健全“政法机关+工商联(商会、工会、行业协会)”等涉企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协调机制建成运行。严厉打击涉企合同诈骗、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以及非法经营等破坏公平竞争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重点任务纳入宁洱县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全面总结分析评估“宁洱县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全县招商引资工作”35项措施实际效果。各政法单位先后制定完善《涉企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对企业“无事不扰”机制》、《优化交通服务管理措施》等系列便企机制措施以及建立破产“府院联动”工作协调机制,优化涉企法律服务。建立促企“绿色通道”,不断深化政法系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线下、线上服务。四是持续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23年宁洱县共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政务服务事项8146件。
(三)持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普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事项标准规定(试行)》要求,对各领域2023年重点工作事项进行梳理,筛选出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10项决策事项,编制形成《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目录》并公开,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按规定开展决策后评估等工作。二是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梳理盘存。废止《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3件,拟修订《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河道管理办法》、《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规定》、《宁洱县城市养犬管理办法》3件。2023年度未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三是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2023年县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研究及决策103次,提供法律咨询培训服务5次,审查合同文件256次,代理复议诉讼案件10件,上门服务48次;各乡镇法律顾问接受法律咨询169人次,参与决策、审查文件129件,开展法律服务242人次,开展行政诉讼9件。
(四)持续提升执法质效。一是推进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编制“一乡镇一清单”,公布《宁洱县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权责清单》,正式明确乡镇权责清单,开展赋权事项业务培训并完成赋权事项移交。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制度,及时发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规范1457名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的日常管理,组织249名新入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综合行政执法资格考试。2023年宁洱县开展行政检查12071次,行政征收228件,行政强制1件,办理行政许可21778件,行政处罚案件1061件。有序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县级抽取各行政执法部门40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抽取4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抽取10件行政执法案卷参加市级集中评查,经评查,均无不合格案卷。加强结果反馈及运用,提升评查效果,至市场监管、民政、自然资源、住建、教体5家进行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意见反馈。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11次,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常态化开展对执法单位的执法程序、证据等方面督查,并重点对涉及民生领域行政执法进行专项监督,全面提升执法质效。
(五)持续防范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报告、抄告和通报制度,将2022年度行政复议工作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扎实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选送12件行政复议案件参加市级评查、市级派人对宁洱县2022年已结案的12件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实地评查。构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工作格局,开展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组织人员参与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在线答题活动,提升实践效果。依法公正办案,2023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6件。充分发挥专家学者优势作用,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和办案质效,妥善处理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召开行政复议案件咨询会议1次。不断强化行政复议纠错和规范功能,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1份。积极运用全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平台,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均实现在线办理。在政府网站和行政复议接待场所公开受理复议案件的范围、条件等事项,行政复议决定书均在网上公示。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不断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参加线上线下业务培训8次,观摩行政复议听证活动1次。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2023年宁洱县共有行政应诉10件,其中开庭审理3件、不开庭审理2件、未开庭5件(其中1件未开庭撤诉)。开庭审理的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均出庭应诉。二是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坚持新时期“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政复议等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进矛盾“一站式”化解。充分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04个,层层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不断提高其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了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平等协商处理利益纠纷,真正把矛盾纠纷调处在基层。强化领导接访、包案化解机制,推动群众信访问题解决。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制机制,主动将人民调解工作融入“数字法治 智慧司法”建设体系,积极抓好“人民调解·云智调”系统的推广运用。
(六)持续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7件、政协提案67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率达100%,将办理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务实举措。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将基层政务公开延伸至村(社区),规范公开范围和事项,努力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积极主动公开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建设项目、民生领域、政策法规等需主动公开的内容;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按需开设专题专栏,做好政民互动类信息公开工作,及时通过专栏回应涉及公众利益、民生方面和热点舆情等信息,提高互动回应类栏目问题办结率、回复率。2023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主动发布信息11230余条,收到网民留言48条,12345政务服务热线847个工单,均已按规定程序办理答复。持续加强线上公开平台内容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投入资金3万元,对政府网站栏目建设、新媒体发布服务功能进行完善,配合推进适老化、无障碍建设,为群众提供高效的互动服务功能。
(七)持续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宁洱县依法强化危险源排查管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采取普查办加应急、林草、住建、自然资源等的“1+N工作模式”,整合各部门人员、技术力量,高效推进了普查工作,各项普查工作推进度均达到100%。在完成风险普查基础上,认真修改完善全县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对风险点的监测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地震、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等群众应急转移避险防汛演练,加强群众临灾时熟悉撤离路线,安全转移、防灾减灾等工作流程。全力开展灾害救助保民生。接到灾情上报,宁洱县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受灾统计、核实灾情,对受灾群众开展临时救灾,到年底将根据受灾统计开展冬春生活救助。连续三年没有较大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八)持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宁洱县始终坚持法治用人导向,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年度综合考评和县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评重要指标。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国家工作人员这个重点对象,认真落实相关制度,坚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列入县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习内容。坚持政府领导班子每年至少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至少组织开展1次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注重把法律学习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年度述法考核重要内容,认真开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民法典知识测试,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全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制定县级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每年定期举办各类形式的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不断提升全县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少数干部法治意识仍不强。片面追求工作效率和工作成绩,作出的行政行为法定程序不规范;未树立规范的履职观念,过于依赖固有工作方式,存在未全程留痕的情况,造成复议诉讼举证困难。
(二)依法决策仍存在短板。有的部门和乡镇依法决策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部分单位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覆盖面不够广,决策标准不够细化,决策事项较少。
(三)执法规范化亟待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还不够全面,执法过程中,少数执法单位仍存在不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现象。办案过程中,仍少量存在偏重用调查笔录作为定案证据、行使裁量权漏用从轻或减轻等条款、执法文书说理性不够等问题。
三、2024年工作思路
(一)继续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学习计划,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建设法治政府的生动实践。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制度,深化领导干部述职述法制度,切实提高“关键少数”法治理念。
(二)不断提升行政决策质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全覆盖。进一步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规范。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及时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文件规定。
(三)深入开展提升优化营商环境行动。继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在市场主体准营等方面积极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优化市场准入准营机制,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四)持续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体系建设。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行使。推进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集中案卷评查等各类执法监督活动,健全与法院、检察院、纪委(监委)联合监督机制,有效提升监督成效。常态化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实务培训,开展庭审旁听、以案释法活动。完善府院、府检联动机制,发挥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作用。减少行政诉讼败诉(纠错)率、提升负责人出庭率,利用考核指挥棒引导部门、乡镇充分重视。
(五)扎实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认真组织法治建设成效年度考评,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六)持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公务员学法用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等制度。建强执法人才队伍,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扩大公职律师队伍,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作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管理机制,推动法律顾问从“有形全覆盖”到“有效全覆盖”。
中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6日
主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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