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索引号: | 100026/20250606-00007 | 公开目录: | 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5-06-06 |
| 主题词: | 发布机构: | 宁洱县司法局 | 发文字号: |
宁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4年,宁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结合我县农业农村工作实际,把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放在全面依法治县和“三农”事业发展工作中谋划和深入推进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奋力开创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建设新局面。现将我局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一是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的管理,加强与政务部门的联系,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二是对保留的正面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三是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逐步实现“一窗”受理,市县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二)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编制并对外公布农科部门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益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经梳理,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 7 类,共计 336 项。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逐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执法人员库、监管对象库,并管理好“互联网+监管”、信用普洱等平台,实现信用监管,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
(四)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一是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率;二是确保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率为100%,做好双公示工作;三是做好政务诚信度工作。建立完善农科系统政务失信记录及公务员诚信档案,加大涉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公共信用信息应归尽归、应示尽示;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工作。加强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建立完善重点领域政务诚信档案,开展区县城市信用监测和第三方信用评估,推动创建信用示范城市。四是做好商务诚信度工作。全面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建立完善农业系统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对守法诚信典型提供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激励措施,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行政性、市场性、社会性约束和信用联合惩戒,营造信用联合奖惩大格局。建立农业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事项纳入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对提供虚假承诺的当事人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集中开展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五)强化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一是强化宣传,普及生态农业知识;二是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化学肥料等重金属污染。三是开展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工作,地膜残留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四是开展水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河长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打击毒鱼、电鱼及非法网箱养殖活动。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全面认真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我局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清理,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超越制定权限、规定明显不当或者显示公平、明显不适应当前农业和科技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及规范性文件之间相互冲突的进行了修订或废止,对规范性文件适用期届满或所依据的上一级法律法规需废止的,按照上级要求予以废止。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对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通过发送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进行及时公布。二是加强合同管理。我局签订的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合同,都需要经过合法性审查。三是加强法律顾问管理。聘请云南王凡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在实施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签订重要的合同(协议)和法律文书、处置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行政诉讼和重要的行政复议等工作时邀请法律顾问参加,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全面实施执法公示制。强抓“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信用普洱等门户网站定期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事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2024年公示行政处罚案件6件。同时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时,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亮证执法工作制度。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配备2部行政执法记录仪,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三)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宁洱县农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小组,参加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制定了《宁洱县农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规定了经法制审核存在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案件一律不得提交案审委员会审理。通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行,进一步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农科局每年组织一次案卷评查工作,来加强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并积极参加市、县案卷评查活动,2024年上报5件案卷参与评查。全面实行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五)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现有县级持证上岗农业行政执法人员144人,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水平,增强了执法能力。每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并规范执法着装。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检查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重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及时向人民法院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二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设立举报箱、保持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通畅,接受群众政务咨询和投诉举报。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及时做好动态更新。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一)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与行政复议工作。制定《县农业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庭,对行政调解人员行为规范、行政调解原则等进行宣传,按照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的要求,落实组织领导、工作责任、配备专职人员,把行政调解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实行“一岗双责”,有序地开展工作,加大行政调解工作力度。2024年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受理171起案件,调处154件,调处率90%,排查暂缓确权情况,分类化解导致暂缓确权的土地权属争议和承包经营纠纷问题。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积极与各乡(镇)和有关部门配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工作体系的优势,对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确保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严格执行“谁主管、谁遵法、谁执法、谁普法”。依据普法办公示的单位权力清单,详细梳理本单位需执行的法律法规,并根据宁洱县法制办年度普法工作任务,结合本系统工作职能制定农科局普法工作年度计划。充分利用赶集日、“放心农资下乡”、“科技三下乡”、“3·15”、“12.4”、“农产品质量安全周”、重大节日、专项整治行动、挂包户走访宣传等活动,通过悬挂标语、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广播、电视、宣传栏、假伪劣农资产品展示、现场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农业法律知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增强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提高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引导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农业执法监管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同时,我局与所在社区加强联系,在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上多方协调,加强沟通,促进社区平安。2024年组织宣传活动15次,开展以案释法2次,制作宣传展板4块,提供法律咨询8次,发布普法短信、微信、视频32余条。
七、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一)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将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纳入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成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得到优先提拔使用。
(二)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一是农科局坚持每周一次学习制度,组织领导和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宪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农业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二是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宪法、农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三是局中心组成员年学法6次,定期向局干部职工讲法4次以上,督促干部职工法宣在线学习,参加率100%。四是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开展学习培训研讨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提高了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八、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农业农村和科技局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依法治县工作的领导。制定了《农科局法制建设实施方案》、《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与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作为单位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并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齐抓共管格局,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宁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15日
主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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