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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认真落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扎实推进依法治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自觉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一是认真学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及《普洱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全县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二是严格落实《宁洱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稳步推进宁洱县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单位,健全依法行政责任制,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三是完善制度压实责任。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党政领导开展法治专题培训学习,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困难问题,督促相关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县区党政机构限额的规定,统筹优化职能配置,加大机构职能整合力度,科学合理设置党政机构。持续推进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科学制定部门“三定”,对部门交叉职能进行界定,认真厘清部门职责边界。从严核定内设机构数量,注重优化内设机构职责,强化职责和业务整合,内设机构有增有减,快速推进机构、职责、人员、工作等要素深度融合,实现机构运行顺畅、执行高效。对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梳理,保留8054项行政权力事项和59384项责任事项,今后将继续按照省级、市级公布的权责清单,对我县梳理的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3.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实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权责清晰。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梳理本级政府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加大取消和下放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群众就业创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力度,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取消事项的落实工作。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定期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管理,严禁将属于行政审批的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做好证明事项实施清单的梳理工作,开展村(社区)证明事项专项清理行动。全县完成1026项政务服务事项的指派、录入和完善工作,完成率达100%。目前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4.61%,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机构基本实现“应进必进”,“一窗”分类受理率达95.47%。

4.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提升监管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做到监管全覆盖。进一步清理取消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积极推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整合县属各部门(行业、领域)信用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在依法履行公共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基础信息和信用记录,依托“信用中国(云南普洱)”、“统一用户认证系统(云南)”网站,建立完善信用记录与归集机制。

5.坚持依法防控疫情。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和对企业复工复产的法律服务指导。

(二)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把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必经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坚持合法性审查制度,凡未经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经审查不合法或者未按照合法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的,不得提请政府审议,政府不得作出决策。坚持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规范性文件全部标注有效期。县政府办印发了《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共同承担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对合法性审核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同时,由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进一步提高审查质量。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于2017年实现了我县县级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2018年实现了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全县所有部门、各乡镇、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全覆盖。2020年县政府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协议23件,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参与行政会议、办公等涉法事务50余次。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严格执行党委工作规则、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政府常务会议事规则等决策机制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普洱市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事项标准规定(试行)》,坚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起草制定《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规定(试行)》,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待县委常委会通过后向社会公布。全县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纳入常务会议议事范围,由政府班子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集体作出合法合规的决定。2020年共召开10次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率达100%。2020年,县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审查“三重一大”决策216件。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完成文化市场、市场监管、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建。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普洱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以及我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积极在全县范围内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2.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有关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告。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运用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证件进行管理,有序推进各行政执法单位新证申请以及组织参考工作。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工作正常开展,对全县2020年7月1日以前证件到期的197名人员的证件进行了免考集中换证。配合开展好云南省组织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及颁发行政执法证件专项活动,组织人员参加专门针对乡镇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2020年宁洱县共新申请办证392人,其中287人已开考。现宁洱县共有持证人员1216人,其中持有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人员1017人(县级执法部门918人、乡镇人民政府99人),警察199人。

3.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公示力度,2020年8月印发《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行政执法数据的通知》,明确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的主体、内容、方式和时限等事项,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做好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对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推动重点监管领域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保证合法行政,加强法制审核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协助参与法制审核工作机制。

4.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一是积极配合上级抽查检查。2020年7月8日,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第五检查组到我县检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重点查看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和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和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并抽取我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和城市管理部门2019年度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共13件案卷进行了评查,其中行政许可2件、行政处罚11件。二是认真开展对行政执法案卷采取全面自查和集中评查。2020年,宁洱县共抽取各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案卷24件进行集中评查,其中:行政处罚13件、行政许可11件。

5.加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乡环境提升、旅游专项整治等重点领域严格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中的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办理违法行政案件的过程中,积极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020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349件。通过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提高执法的公信力。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置于阳光之下

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着力推动形成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县政协委员提案,2020年共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103件、县政协委员提案101件。加强公务员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对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内部管控,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对各类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尊重司法权威,积极出庭应诉,规范应诉行为,积极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维护政府的良好形象。2020年县人民政府共有3起行政诉讼案件、1起民事诉讼案件,其中1件调解结案,3件还未审结,调解结案的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庭前调解;2020年县政府各部门共有3起行政诉讼案件,其中1件原告撤诉、1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败诉。坚持依法受理、公平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强行政复议案卷档案管理,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2020年共有行政复议案件4件,其中受理1件、不予受理2件、补正期间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1件。受理的1件已送达行政复议决定,2020年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均已录入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坚持依法防控,加强对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配套制度实施的法律监督,实现了“零疑似、零确诊”的工作目标。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积极探索运用多种方式调解社会矛盾和纠纷,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平等协商处理利益纠纷,真正把矛盾纠纷调处在基层。一是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推动各级行政机关充分运用行政调解方式处理矛盾纠纷,减少矛盾纠纷激化。2020年,我县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694件,调解成功694件,调解成功率为100%。抓好人民调解工作,有效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2020年全县乡(镇)、村(社区)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297件,调处成功292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达98.32%。着力在拓宽、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和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上下功夫,2020年共登记信访事项379件806人次,其中预约接访5件19人,处级领导接访3件14人。二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现已建成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9个,加强“12345”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宣传,线上推介、线下宣传、窗口推广同步进行。三是配备并发挥好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免费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服务和法治宣传,目前奉新律师事务所为普义乡、黎明乡、德安乡共12个村免费担任法律顾问,协助村两委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12份,进行普法宣传12场次,为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法律意识,将村规民约、风俗习惯、公序良俗、扫黑除恶有效纳入法治运行轨道。四是依法办理法律援助,坚持“应援尽援”,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全年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05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88件。

(七)提升普法依法治理水平

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普法宣传“线上线下”全面发力,群众法治观念日益增强。利用三八妇女节、扫黑除恶、国家安全日、禁毒日、法治扶贫日等组织开展专题活动,宣传《宪法》《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婚姻家庭、法律援助条例等常用法律法规。开展政法领导干部普法宣传进乡(镇)、村(社区)活动,五治融合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宣讲活动。不断加强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在中小学开设“法治课堂”,全县18所中小学全部聘任法治副校长。圆满完成“七五”普法验收工作。积极创新普法载体和形式,利用微信公众号“宁洱法治宣传和普法手机短信平台进行日常法治宣传。加大“民主法治村”和“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力度,目前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1个,创建3个民主法治村为勐先“和平村”、同心“锅底村”、普义“普义村”。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的用人导向,把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这一规定真正贯彻落实好,不断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党员、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做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表率。

二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坚持学法制度,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班子集体学法等形式,系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信访条例、反腐倡廉等与政府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组建我县律师《民法典》宣讲团,走进全县多个部门和单位,组织全县公职人员进行“法宣在线”学法用法考试;在12·4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全县公职人员开展宪法知识答题活动。全县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

)创新工作推进机制,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实效

持续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强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乡镇人民政府服务能力、推动行政审批管理透明公开运行、创新联合执法机制,为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开拓思路,及时总结、交流、推广经验,以弘扬法治精神、凸显法治力量为宗旨,深度挖掘具有典型意义的法治政府建设事件,展现法治政府建设新成果,体现法治在规范、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作用。

二、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督察工作。

(一)聚焦“关键少数”,切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督查

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法制度,“述法”促“履职”。严格落实部门重要法治工作事项审批制度、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重要法治决定和方案备案制度以及重要法治信息报送制度。健全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深入推进法治宣传,定期组织法治培训,提高全民法律素养。制定科学的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突出平时工作实绩,科学合理设置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二)对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开展督察

1.强化行政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取消、新设或者调整的衔接工作。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环境办法》《宁洱县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有关措施,并认真落实20199月市级“开展县区营商环境”专项督察问题整改要求,各部门严肃对待营商环境“红黑榜”测评,制定整改方案,分类推进。

2.加强《民法典》学习,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重要标尺,进一步规范政府各项工作,为有效实施《民法典》营造良好氛围的情况。

3.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和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改革力度。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督办检查,推动县、乡镇两级政府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推动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六稳”、“六保”和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三)开展普法工作督察

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工作情况;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和法治乡村建设情况;开展“法律七进”、开学季·普法月“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民法典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工作情况。

三、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0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一些具体工作完成后,没有及时在网上公开发布,个别行政部门原始材料不齐全,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尚有不足。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难度较大。尤其是部分行政执法单位执法力量配备不足,法制审核人员所占比例及要求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要求难以达到。

(三)行政执法监督信息不对称,不能有效第一时间介入,行政执法监督难度较大。

四、2021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坚持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和学法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促进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

(二)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县级部门和各乡镇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社会矛盾排查预警、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坚持改革创新、统筹协调,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形式和供给模式,整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

(三)强化综合执法,优化城市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执法监管力度,切实履行政府职责,保障群众利益。健全政府部门与乡镇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深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全面提升执法行为规范度与公信力。

(四)抓好文件审查和行政复议工作。继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及时纠正不当或违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规范行政复议办案程序,进一步做好重大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工作,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

总之,一年来,我县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进程。2021年,我们将继续以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开拓进取,为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