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索引号: | 100026-/2022-0801002 | 公开目录: | 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2-08-01 |
| 主题词: | 发布机构: | 宁洱县司法局 | 发文字号: |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1年,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快,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制约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现将2021年度宁洱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依法治县年度工作要点,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会议,研究讨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重大问题,加大督促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县政府每年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等指标体系。县委书记、县长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经常性听取工作汇报并亲自部署。2021年12月16日,召开了全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总结部署了法治建设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乡村振 兴局等部门在会上进行了述法,报告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二、积极推进机构、职能、权责法定化,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县区党政机构限额的规定,统筹优化职能配置,加大机构职能整合力度,科学合理设置党政机构。持续推进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科学制定部门“三定”,对部门交叉职能进行界定,认真厘清部门职责边界。从严核定内设机构数量,注重优化内设机构职责,强化职责和业务整合,内设机构有增有减,快速推进机构、职责、人员、工作等要素深度融合,实现机构运行顺畅、执行高效。
2.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实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权责清晰。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建设,激活市场主体活力,为市场主体优质高效的服务,制定《深入开展2021年营商环境企业走访工作方案》,免费为新开办企业刻制企业公章和财务公章,着力抓实营商环境整改工作。扎实抓好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建设和运行管理,2021年共为群众和企业办理依申请事项13347件,按时办结率为100%、办理各类公共服务事项176155件,按时办结率为100%。“一部手机办事通”全县个人注册用户实名认证28574人,法人注册用户实名8255人,办件量为6.6万件,注册量和办件量不断上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互联网+监管”系统中录入执法人员780人;发布监管动态信息464条,其中曝光信息10条。坚持实行县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截至目前,28位县级领导挂钩涉及工业、农业、商贸服务等行业企业108户。全面贯彻《普洱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试行)》,畅通政务服务网上评价渠道。共汇聚政务服务“好差评”数据52851条。其中,非常满意51256条,满意303条,基本满意126条,差评0条。政务服务事项做到“应进必进”。全县涉及高频事项部门已全部以专窗方式入驻政务服务实体大厅,低频事项以授权委托综合窗口接件方式入驻实体大厅。专窗入驻24个部门,入驻人员110人,综窗入驻16个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事项1042项,除公安交警、卫健、教体、民政共87项受场地限制及特殊事项无法入驻大厅外,应入驻事项954项已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减证便民”工作全力推进。在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卫生等多个领域45项清单范围内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清理各乡(镇)、各部门证明事项,共清理出保留的证明事项69项、取消的证明事项47项。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拓宽法律援助服务渠道,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免开经济困难证明,为企业农民工、贫困人口等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10件。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简政放权,着力推权力运行规范化,对我县9个乡(镇)、27个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共有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10类,行政职权5891项,责任事项47705项,追责情形38649项;调整我县行政权力事项290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我县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454项、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448项,行政许可事项基本目录205项,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91项;规范平台运行,项目并联审批提速化。2021年,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共受理投资项目报件152个,投资概算2627596.69万元,受理审批事项123个,办结事项119个。规范服务行为,中介机构监管长效化。扎实推进“一网通办”平台部署应用,常态化做好“一部手机办事通”宣传推广应用,抓好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行为数据录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由规范化走向全程网络化。扎实推进“一门、一网、一次”改革,按照省级政务服务平台的部署要求,承接并指派实施清单1045项,进驻实体大厅事项为1021项,“一门”进驻率为97.7%,网上可办事项为996项,网上可办率占95.31%、“最多跑一次”事项为1024项,最多跑一次率占97.99%,全程网办事项576项,全程网办率55.15%。
3.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提升监管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做到监管全覆盖。进一步清理取消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积极推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整合县属各部门(行业、领域)信用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在依法履行公共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基础信息和信用记录,依托“信用中国(云南普洱)”、“统一用户认证系统(云南)”网站,建立完善信用记录与归集机制。
(二)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把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必经程序,严格按照发文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流程监督和管理。以县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达100%。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统一、有效,2021年出台规范性文件1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3次。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部署要求,推动法治宁洱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完成了《云南省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修订和《云南省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计划生育条例》的废止工作,《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已修订并完成党内报批程序。
(三)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升政府履职法治化水平
严格执行党委工作规则、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政府常务会议事规则等决策机制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普洱市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事项标准规定(试行)》,坚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2021年制定宁洱县重大行政决策的目录、标准。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自觉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按时限要求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2021年,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县纪委县监委以及19家政府部门联合与云南天溯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率先在全市推行法律顾问工作日在行政中心坐班制度,确保法律顾问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不存在法律顾问“聘而不用”的情形,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幅提升。2021年县政府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协议113件(次),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参与行政会议、办公等涉法事务20余次。全县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简称“三重一大”)纳入常务会议议事范围,由政府班子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集体作出合法合规的决定,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贯彻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2021年共召开15次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率达100%。2021年,县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审查“三重一大”决策331件。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于2019年12月完成文化市场、市场监管、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建。整合有关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市场管理、水务管理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建立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贯彻落实我县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推广使用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2021共发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3份,对2020新申请、到期换证以及换证人员共278人发放新证件;换证55人;组织两个批次共250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截至目前,全县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共有1216人。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服务指南、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执法结果等信息。每年均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21年宁洱县评查行政执法案件42件,被评查单位均使用本系统行政执法文书统一文本,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均比较完整,能够做到行政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法制审核质量和水平,坚决落实法制审核的工作责任。加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乡环境提升、旅游专项整治等重点领域严格执法,建立健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有力促进依法行政
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着力推动形成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县政协委员提案,2021年共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109件、县政协委员提案88件,均已全部办复完毕,办复率、与代表见面率以及代表满意率均达100%。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尊重司法权威,积极出庭应诉,规范应诉行为,积极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维护政府的良好形象,2021年县人民政府无行政诉讼案件;县政府各部门共有10起行政诉讼案件,其中2件原告撤诉、5件还未审结、3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开庭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件,目前无败诉案件。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集中行政复议工作职责,成立宁洱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召开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会1次,印发《宁洱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工作方案》。完成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平台宁洱区域的基础信息维护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优化行政复议工作流程,推动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力量,认真践行“复议为民”宗旨,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如期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目标任务。坚持依法受理、公平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21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均已办结,其中:维持1件、撤销1件,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探索运用多种方式调解社会矛盾和纠纷,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平等协商处理利益纠纷,真正把矛盾纠纷调处在基层。强化领导接访、包案化解机制,推动群众信访问题解决,2021年,我县列入省级领导包案信访案件1件,目前该问题已化解;纳入县级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14件,重点人员包保19人,已全部落实包保化解责任。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制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推动各级行政机关充分运用行政调解方式处理矛盾纠纷。主动将人民调解工作融入“数字法治 智慧司法”建设体系,积极抓好“人民调解·云智调”系统的推广运用,进一步优化人民调解管理系统功能,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的惠民便民目的。目前,已完成云智调系统安装使用9个乡(镇),录入案件43件。进一步完善了依法逐级走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等制度,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全面推广。多元矛盾化解机制不断健全。截至目前,全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74件,办理公证事项259件。我县积极提升服务供给力。在各乡镇司法所、东城社区、西城社区、医院、法院等地安装“法律服务机器人”20台,方便群众学习法律知识和案例查询;在县法院一楼成立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由茶邑法律服务所进驻,已开展诉前委派调解13件;正元公证处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公证业务,已开展公证事项137件。接待群众咨询272人次。累计登记信访事项409件1027人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419件,调解成功2397件,调解成功率超过99.1%,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充分发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加强,扫黑除恶工作形成常态化,重点地区、突出问题的常态打击整治机制升级完善,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七)全面深化法治宣传
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对法治创建的指导督促,形成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格局,促进宁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面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职、退休干部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各界,开展“八五”普法规划意见建议征求活动,通过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和人大决议,完成“八五”普法规划编制修编工作,全面启动“八五”规划工作,为全县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按照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精神,强化基层法治文化阵地的要求,结合宁洱实际,投资45万元,积极开展1个县级法治主题公园(水湾公园),1个村级法治文化场所建设(同心镇那柯里),结合平安库区建设打造法治文化村1个(普义乡普胜村)。目前,项目已全部竣工验收。以“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等为着力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创新开展“订单式”普法宣传,切实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开展“法治进乡村”大宣传活动、“政法领导干部法治宣讲”进乡村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依托法律六进,结合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加大重点领域、重点对象普法力度,持续开展《民法典》、《社区矫正法》宣传。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兴媒体开展全方位法治宣传。投放自编自导自演的8集境外赌博警示宣传片《笼》到抖音平台,受到一致好评。
(八)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推动树立法治用人导向,抓住“关键少数”,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把宪法和法律的学习纳入各级各部门的重点学习内容,。建立健全述法制度,把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结果作为晋级、考核的重要依据,着力提升各级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并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县法治政府建设仍然存在诸多不足:
(一)政治站位还不够高。有的乡镇和部门对法治建设重视不够,少数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树得不牢,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法治素养仍需提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落实存在差距。
(二)信息协同共享仍不到位。政务服务数据汇聚和共享复用支撑不够,信息化支撑依然薄弱,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间的数据壁垒还不同程度存在,数据互通依然不畅。
(三)政策落地存在梗阻。市场主体对惠企政策知晓度不高,存在“人找政策”情况,市场主体获得感不强。少数工作人员对政策研究不深、把握不精准,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四)行政执法工作还需要加强。有的乡镇和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执法随意性、选择性执法不同程度存在,尤其是在涉及卫生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中仍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情况。
(五)依法决策水平有待提升。有的乡镇和部门依法决策的制度落实不到位,一些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意识不强,决策程序随意性大,“拍脑袋”决策。一些单位决策机制不健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未充分听取公众意见,部分专业性强的决策事项没有开展专家论证,法制审核、公众参与、风险评估等程序流于形式。
(六)法治宣传还存在不够深入的问题。“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还不到位,法治宣传和道德教育缺乏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持续性,在一些农村、少数民族地区和宗教活动场所还存在普法弱区盲区,群众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不强。
(七)法治建设要素保障和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各环节力量不足、专业素质不高的情况在基层普遍存在。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客观面对、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加快补齐短板和漏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更好发挥法治引领保障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夯实基础、优化职能,推进政府运行协同高效。要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优化各级政府事权划分,推动权责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备案管理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覆盖。要探索推行扁平化的行政管理体制,完善部门间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信息共享的联动机制,健全强有力的行政执行系统。要全力推动权力、责任、负面“三个清单”制度覆盖政府职能各方面全过程,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以政府的诚信带动社会诚信水平全面提升。要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力争到2025年各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实现100%覆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率达100%。做到合法性审查“一票否决”、公众意见充分吸收、专家论证独立客观、风险评估“应评尽评”,推进法律顾问全面参与行政决策,避免重大行政决策“拍脑袋”、“走过场”。
(二)严格标准,加强监管,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持续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五大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要创新应用大数据监管、非现场执法、社会共治等监管手段,防止选择性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要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给执法人员戴上“紧箍咒”,划下标准线。要加强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市场监督等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大力推进人性化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努力打造具有宁洱特色、饱含人文关怀、促进公平发展的法治环境。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信息共享和责任追究机制,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管,严防执法失之于“宽松软”,坚决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三)健全机制、转变职能,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围绕地方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职能,加快推动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治理能力。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一环,成本最低、效果最好,政府最应作为、也最能作为。要聚焦“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目标,痛下决心、刀刃向内、流程再造,加快推进政府治理理念和体制机制革命性转变,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要抓深“放管服”改革,加快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民生服务等领域关联行政审批事项整合和“全链条”下放,不断向市场放权,坚决取消没有法律依据和法律授权的行政权力,减少对市场不必要的干预。要持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深化“一颗印章管审批”,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要有效服务市场主体,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把“非禁即入”落到实处,推动政府管理进一步转向宽进严出,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
(四)补齐短板、压实责任,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强大合力。要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关心,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推动形成从主要负责人到领导干部直至全体工作人员的闭环责任体系。要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着力解决行政诉讼“告官不见官”的难题,提高政府公信力。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把该管的事务管好。要加快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构建设,整合工作力量,成立依法治县专家库,并通过聘请专业律师、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及法治人才储备。
综上,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将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这一主线谋划和推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前迈进,为实现宁洱经济社会量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法治保障。
主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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