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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现将宁洱县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2宁洱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目标,坚持法治宁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加快宁洱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法治保障作用。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2022年,全县35个部门全部入驻政务服务中心9个乡镇、27个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公布行政职权5891项,责任事项47705项,追责情形38649调整行政权力事项290项梳理公布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67项。全面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全县18家行业协会商会已全部完成与行政机关脱钩。

)认真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照省委依法治省办“落实简政放权 推进减证便民”专项督察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落实。印发《宁洱县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取消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3项,目前共保留42项。2022年,宁洱县共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政务服务事项6267件。

)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专窗,推进“跨省通办”事项办理标准化,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线上、线下相互配合。2022,共办理跨省通办事项172全县各级各部门逐步形成用好、管好云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广应用的良好氛围。

)全方位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改革。全县动态承接和指派政务服务事项1145项;28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部门完成监管事项总数937条,行政检查总数899条,检查实施清单825条,实施清单整体完成率为91.77%;完成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总数994项,行政检查总数1004项,实施清单应编制数(来源认领)884项,实施清单应编制数31项,检查实施清单886项,实施清单整体完成率96.83%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选题及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县委党校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科级领导干部及各主体班培训的重点课程,广大干部职工以学习强国、云岭先锋和干部在线学法等平台为载体多渠道开展学习。同时,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阵地、普法联系点的基层阵地作用,开展法律六进+N”活动开展学习宣传。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学习,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全面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

(二)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宁洱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把推进宁洱法治建设与“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全县于20223月完成对22个县级党群部门、31个县级政府部门、9个乡镇党委、政府的法治建设成效考评工作。

(三)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2022121日,召开全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县人民政府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对全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类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提高法治建设分管领导以及业务骨干的法治意识及法治素养。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制发《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

(四)加强对政府法规性文件的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严格按照发文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流程监督和管理。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报备审查清理和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确保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22,清理县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31件,其中:拟废止17件、拟修订3件、拟保留11。年内未出台规范性文件。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程序要求。制发《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通知》《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党委工作规则、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政府常务会议事规则等决策机制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二)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用云南乾楷、云南大格(普洱)、瀛伯圣律师事务所担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法律顾问,实现全县法律顾问全覆盖2022,县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研究及决策18次、提供法律咨询培训服务23次、审查合同文件27次、上门服务13次、参与行政会议、办公等涉法事务50余次、代理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10件。

(三)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对全县各项应公开事项进行细化分解。结合实际,重点落实规划建设、财政财务、招商引资、公共卫生、生态环境、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进行公开。二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县长信箱、民意征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政务互动平台,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策咨询服务。三是全面推进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指导部门出台印发重要规范性文件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发布政策解读信息。四是建立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单位跟踪督促、及时整改制度,根据第三方监测机构反馈的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错敏信息,每安排专人督促所涉及到的单位及时整改。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积极构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在全县范围内推行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目前已完成监督部门、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主体相关信息的录入。积极开展执法人员培训,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会议为契机,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会,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办案水平。积极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工作,年内报名376人,实际参加考试331,考试合格298人,合格率达90%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2022年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工作,及时调整更新执法主体资格,20227月完成对55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工作。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继续做好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新系统相关工作,2022年新申领、换发法制督察证10人,完成执法人员信息变更上报制证818人。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推动贯彻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印发《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开展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在各行政执法部门自查的基础上,邀请法制督察及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共9人组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对各单位报送的57件行政许可卷宗进行集中评查。通过评查,优秀卷41件,合格卷16件,合格率为100%。此外,选取已结案的10件行政处罚案卷参加市级案卷评查。

五、行政权力监督科学有效

(一)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着力推动形成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构建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县纪委、监委加大对工作推进不力和违纪违法干部的问责和查处力度。

(二)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年内,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共有行政应诉案件11件,应出庭1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10件,出庭率100%,其中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9件,重新作出行政处理决定1件,原告撤诉1

(三)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组建宁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召开2022年度宁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会议;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积极使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实现行政复议案件网上办理、查询;落实行政复议办公用房,配备办案专用设备;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实行定期报告制度。今年以来,宁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经审查受理7

(四)完善深化诉讼服务制度机制改革。建立分流+调解+速裁的工作模式,细化诉前调解、小额诉讼、审判繁简等分流环节2022年,速裁团队审结455件,平均审理天数为25天,精审团队收案196件。持续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加强两院在刑事诉讼中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正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依法进行审查。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积极探索运用多种方式调解社会矛盾和纠纷。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平等协商处理利益纠纷,真正把矛盾纠纷调处在基层。强化领导接访、包案化解机制,推动群众信访问题解决。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制机制,主动将人民调解工作融入“数字法治 智慧司法”建设体系,积极抓好“人民调解·云智调”系统的推广运用。2022年,我县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279件,调解成功279件;乡(镇)、村(社区)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各类民间纠178件,调处成功178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达100%。

(二)拓宽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解决信访突出问题。2022年,共登记信访事项354726人次,与上年同期440件1087人次相比,信访件减少86件,下降19.5%;信访人数减少361人次,下降33.2%。无进京访、大规模聚集和涉访个人极端行为,全县信访秩序平稳可控,信访形势总体向好。

七、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加大重大突发事件风险普查监管工作。为做好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宁洱县采取普查办加应急、林草、住建、自然资源等的“1+N工作模式”,整合各部门人员、技术力量,高效推进了普查工作,各项普查工作推进度均达到100%。在完成风险普查基础上,认真修改完善全县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对风险点的监测管理工作。

(二)强化防灾减灾学习培训。为增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救灾意识,提高灾害信息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乡镇应急体系建设,有效打通灾害信息报送“最后一公里”,宁洱县应急局(地震局)组织全县6镇3乡1400余名灾害信息员(地震第一响应人、地震宏观联络员)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加强灾害信息员灾害监测预警、险情信息报送、灾情统计、台账管理以及评估核查等工作,有效提升全县村民小组在应对自然灾害、防灾减灾、信息报送等方面应急处置能力。

(三)认真开展应急演练工作。组织开展地震、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等群众应急转移避险防汛演练,加强群众临灾时熟悉撤离路线,安全转移、防灾减灾等工作流程。2022年5月,开展了2022年度地震应急桌面演练。结合宁洱实际,模拟宁洱县宁洱镇民主村佛台山小组发生6.5级地震。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抗震救灾,检验了成员单位和乡镇协调联动水平、应急处置能力。6月,在宁洱县同心镇那柯里村开展全市2022年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实兵拉动演练,此次演练无脚本、无预案,贴近实战。市县30多个部门1300余人、100台装备参与拉动演练,为全市地震应急处置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树牢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理念。

(四)全力开展灾害救助保民生。2022年我县主要遭受洪涝、风雹等灾害,全县6镇3乡89个村(居)委员会,1254个居民小组不同程度受灾。接到灾情上报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受灾统计、核实灾情,对受灾群众开展临时救灾,根据受灾统计开展冬春生活救助。

八、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一)夯实社会大普法格局。高位谋划全县“八五”普法规划,印发《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县各普法责任单位相继制定普法规划。为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制定县级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同时,以“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解读为主题,组建了55名成员组成的“八五”普法讲师团,确保“八五”普法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列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委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认真组织全县乡科级领导干部、村干部、统战对象等学习法律知识,认真组织全县干部参加云南省“时代前沿”知识讲座、普洱市“法治大讲堂”等学习活动,督促各乡镇、部门开展每周干部职工思想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

(三)加强释法说理,做好司法衔接。通过线上旁听庭审、以案释法等形式,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定期开展巡回审判,对典型案例实现公开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以案释法,达到“审理一案带动一片”的效果。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裁判文书中释法说理,发挥裁判文书规范、指引、评价、引领社会价值的作用。

九、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一)不断完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保障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宁洱县“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及重点任务分解内容。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四个协调小组及办公室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确保专门工作力量、确保高效规范运转、确保发挥职能作用。将法治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县级财力十分薄弱的情况下每年安排法治建设专项经费10万元。

(二)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有关规定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加强对乡镇、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有检查、有督促。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察考评,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开展约谈整改。

十、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宁洱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还不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抓手不多、力度不够;依法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执行不到位;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法治宣传工作力度不够;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在下一步工作中,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以高水平法治保障宁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落到实处。紧紧围绕《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重点举措分工方案,按照“三个工作法”对标对表抓好贯彻落实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全面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优化行政职能体系,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制度。按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推动法治建设工作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

(四)营造法治建设良好氛围。运用好普法阵地及各类媒体平台,结合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开展“法治示范创建”宣传活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和法治示范创建的良好氛围。

  

中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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