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县司法局职能职责、机构设置等相关信息
| 索引号: | 100026/20250605-00002 | 公开目录: | 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5-06-05 |
| 主题词: | 发布机构: | 宁洱县司法局 | 发文字号: |
宁洱县司法局职能职责、机构设置等
相关信息
一、职能职责
宁洱县司法局的主要职责
(一)承担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评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四)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五)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分支机构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六)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七)完成中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宁洱县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政工室。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表组织人事和警务工作;负责机关党建日常事务工作,管理有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本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监督工作。负责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单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及人事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指导本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组织宣传等工作;承办本系统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拟订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办公室(县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处突指挥中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本系统突发事件处置、监控、报警、信息、应急指挥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综治工作、来信来访工作、综合性会议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落实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标准规范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资源库、业务系统的研究、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
(三)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中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矛盾纠纷、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调解和社会调处中心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县级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五)社区矫正管理股(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和教育社会力量、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帮教工作;指导、监督安置帮教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六)公共法律服务与律师管理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分支机构工作;编制全县公证员名册并公告;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律师工作;负责对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督、管理。
(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工作中重要问题和争议。负责“放管服”有关工作。推进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指导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指导行政裁决。
(八)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负责承办县政府、县司法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承办重大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专职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管理工作;承担宁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具体工作。
乡(镇)司法所
负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和行政接边地区联防联调工作,依法调处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负责人信息及工作分工:
局长(待定) 主持县司法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许燕 协助局长开展工作;抓好乡村振兴、扫黑除恶、基础建设建设、疫情防控、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国家安全、反恐反邪教、信访、禁毒防艾)、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消防安全、森林防火、交通安全、安全生产、根治欠薪、科级、民兵、双拥工作、食品安全、打私工作;分管社区矫正股、宁洱司法所、普义司法所、德化司法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陶恒宇 协助局长开展工作;抓好宣传、财务、审计、统计、河长、林长、保密、网络安全、档案、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深化改革、招商引资、防灾减灾、爱国卫生、环境保护、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工作;分管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联系德安司法所、梅子司法所。
副局长:黄俊 协助局长开展工作;抓好依法治县、法治政府、营商环境、政务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知识产权、统战民宗工作;分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公共法律服务与律师管理股;联系公证处、同心司法所、磨黑司法所。
政工室主任 自铭花:协助局长开展工作;抓好组织人事、党建、党风廉政、纪检、意识形态、精神文明、老干部工作;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联系勐先司法所、黎明司法所。
四、办公地址:宁洱县宁洱镇西城社区天壁路58号宁洱县司法局
五、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六、联系电话:0879-3232455,邮政编码:665199
主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洱县融媒体中心
联系方式:nexxg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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