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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受理统计违法举报,依法查处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等统计违法行为。

2.健全完善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落实上级统计制度改革规划、方案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3.根据国家、省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方案,贯彻落实好全市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按照国家、省统计方法制度的要求,组织指导全县一套表企业的网上直报工作和统计调查单位的名录库建设。

4.汇总和整理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监测和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各界提供统计信息服务和咨询建议。

5.统一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6.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统计数据库系统;统一管理各乡(镇)计算机统计网络。

7.指导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8.完成中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建引领更深厚,固牢思想主阵地。县统计局始终坚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机关党建的首要任务,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年初制定县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选题计划、党建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计划。制定宁洱县统计局党支部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任务清单,有序开展主题教育。截至目前,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深入研讨发言20余人次;召开党组会议10次,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30余项,支委会11次、党员大会4次、开展党课5次、主题党日11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20余次,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党建等工作4次全局4个股室自查出廉政风险点15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16个;干部职工16人,自查出廉政风险点29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39个,开展集中廉政谈话460余人次开展警示教育10余次,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10次,保密自检自查工作3次,党建引领有序开展宁洱县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党纪法规意识和忠诚拥护“两个确立”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服务中心更科学,主动担当善作为。提前思考、提高谋划,变“事后反应”为“事前预警”,共撰写统计分析20余篇,形成统计专报6期,印发《宁洱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月报》9期800余册1-9月,宁洱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600999万元,同比增长2.4%,三次产业比重为:27:0:22.1:50.9,分别拉动GDP增长1.4、-1.5、2.5个百分点;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79191万元,同比增长4.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0.9%,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下降25.6%,实现社会消费品零158537.59万元,同比增长10.1%。

3.服务基层更扎实,深化管理促改革。一是巩固深化改革成果。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请上来”集中培训和“沉下去”上门指导相结合,开展统计业务培训20余期400余人次;深入企业开展“一对一”“面对面”业务指导300余家次,切实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夯实统计数据源头质量基础;二是精准对接指导。从构建“大统计”格局的高度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抓数据质量”要求,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建立协作机制,联动组织“肩并肩”式开展业务交流,建立动态升限达规企业监测库,2023年培育拟达规达限企业及重点监测企业共17户,其中:拟达规工业企业3户,重点监测7户;拟达规升限贸易大个体2户,已达限入贸易业企业4户;申报入库服务业企业1户。

4.基层基础更坚实,数据质量严把控。深化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抓好重点执法检查、专业数据核查等各项工作任务,始终保持防治统计造假的高压态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宁洱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专报作出批示2次。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统计工作报告2次,县委、县政府、县纪委主要领导及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听取统计工作专题报告3次,县委主要领导批示3次,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3次。开展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暨重点统计执法检查共12家,均未发现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扎实开展统计专项治理,完成企业项目(单位)数据质量自查626个,自查占比100%。2023年以来,以统计业务培训及五经普业务培训为契机,开展统计法法规知识培训30余次1200余人次;开展统计法治现场宣传活动3次,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宣传手袋500余个;开展统计法进党校1次,统计法治进乡村4次20余人次,进社区3次20余人次;进企业80余次200余人次,进机关10次40余人次,发放统计法治宣传产品10000余份。

5.服务大局更精细,转变作风破难题。一是高质量推进五经普清查工作。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县乡两级和行业部门分别成立领导机构,组建行业编码审核小组和答疑解惑小组,选聘普查“两员”319名,落实普查专项工作经费43.72万元。开展各类业务培训16场次,1000余人次,印发培训教材、培训课件材料等300余份。实行“日通报、周调度”及分片联系督导工作机制,深入9个乡镇和城关镇的3个社区开展调研指导,完成全覆盖调研督导工作3次。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多维度开展宣传,共粘贴宣传海报300余份,设置专栏1处,印发宣传告知书10000余份,发放宣传品150份主动与行业主管部门点对点、一对一沟通,形成“一盘棋”推进、条块式管理的组织体系,通过“谈、找、普”进一步明确乡镇的普查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召开座谈会2次,“谈”深地方经济形态,“找”准普查难点,“找”齐区域市场主体,研究普查措施和技巧,做到辖区经济活动“普”到位,清查到位。着力跟踪宁洱县发展结构中的关键环节,深入摸底园区经济,组织园区管委会摸清宁洱县工业相关规划范围及企业,梳理云南思茅产业园区宁洱片区企业192户,并完成标识。截至11月15日,完成4934个单位和18911户个体户全部底册核查,正常填表单位2635个,个体户10349户,新增单位131个,新增个体户3449户,预计年收入在200万元以上个体户245户;单位和个体户正常填表率分别为53.4%、54.72%;全县个体户户均从业人员2.75人。二是主动扛实发展责任。深化“招商是第一要事”,按照云南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大力发展资源经济,积极引进四川智庆云通科技有限公司到宁洱县考察地热资源,完成前期洽谈。三是联系服务群众,切身增强党员服务群众能力。做好新一轮驻村工作队轮换,传好驻村“接力棒”,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新成效,召开或参加定点帮扶工作联席会议2次,组织人才振兴培训1次20人,促进持续增收所做实事1件,到挂联村讲党课1次,走访监测户数140余人次;开展党建共建活动1次,与“村两委”座谈谋划产业发展思路,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认真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2023年党支部累计报到4次,累计服务时长20余小时;全体在职党员累计报到3次,累计服务时长10余小时,开展志愿服务50余200余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统计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统计执法和法规职教股、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股、业务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是: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统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069939.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69939.5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69282.25元,增长13.6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69282.25元,增长13.6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事业收入增加0.00元;经营收入增加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其他收入增加0.00元。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5月从调入1人事业编制人员,人数增加,基本支出相应增加。二是增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069939.53元。其中:基本支出2585790.47元,占总支出的84.23%;项目支出484149.06元,占总支出的15.7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69282.25元,增长13.6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5346.85元,增长5.09%;项目支出增加243935.40元,增长101.5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5月从调入1人事业编制人员,人数增加,基本支出相应增加。二是增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85790.4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84896.15元,占基本支出的96.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0894.32元,占基本支出的3.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4149.0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网络维护工作经费79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网络维护费用支出,进一步加强全县统计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提升整体安全水平,保障统计信息安全。

2.统计工作经费11270.26元,主要用于:开展统计数据调查、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统计法治宣传、统计业务培训等的印刷费、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住宿费等支出。提供全面、准确的统计数据,提供服务保障。

3.全县统计年鉴资料收集和月报印刷经费11781.00元,主要用于:统计月报和统计年鉴印刷费用支出,及时有效的对外提供统计咨询服务。

4.各村和社区统计人员补助经费106800.00元,主要用于:全县各村和社区统计员考核补助支出,生活补助106800.00元,全年共补助89人。通过对各村和社区统计人员考核,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

5.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工作经费1087.8元,主要用于:全县妇女儿童两规监测统计工作。加强对部门及基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统计工作的指导及人员培训,建立完善统计数据库。

6.云南省第五次经济普查经费156020元,主要用于普查两员补贴和普查数据采集设备购置。主要是制定普查总体思路框架,部署投入产出调查、组建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聘用普查员、进行普查综合试点、普查区划分与绘图、确定单位核查底册及普查底册、进行单位核查、数据处理设备采购、准备普查物资、普查培训、开展宣传动员等。

7.市级统计工作经费4055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提供统计数据质量。

8.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185235元,主要用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摸底清查工作。主要是制定普查总体思路框架,部署投入产出调查、组建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聘用普查员、进行普查综合试点、普查区划分与绘图、确定单位核查底册及普查底册、进行单位核查、数据处理设备采购、准备普查物资、普查培训、开展宣传动员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69939.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69282.25元,增长13.67%,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5月从调入1人事业编制人员,人数增加,基本支出相应增加。二是增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76549.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4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机关服务、专项统计业务、统计管理、专项普查活动、事业运行、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公务员履职能力提升等方面;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1176.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8%。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社保缴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2213.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1%。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医疗保险基本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38210.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400.00元,决算为25879.1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7.73%,完成年初预算的79.8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元,决算为1233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2.27%,完成年初预算的45.6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33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400.00元,支出决算为38210.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32400.00元,决算为25879.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8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27000.00元,决算为1233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6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统计局按照过“紧日子”要求,高度重视各项专项治理工作,“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4645.00元,增长62.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2238.00元,增长89.71%;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公车购置时间长,维修成本增加。二是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工作和省统计局到宁洱县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407.00元,增长24.25%。增长的原因为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工作和省统计局到宁洱县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故相应的接待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工作和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894.32元,比上年减少1708.18元,下降1.66%,主要原因是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统计局按照过“紧日子”要求,高度重视各项专项治理工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只减不增”。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保障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统计局机关单位日常工作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统计局资产总额239586.04元,其中,流动资产73680.76元,固定资产150029.4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4918.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2599.3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68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489.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8853.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8853.00元。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2100741001111


附件【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