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索引号: | 100004/20241223-00001 | 公开目录: | 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4-12-23 |
| 主题词: | 发布机构: | 宁洱县统计局 | 发文字号: |
中国共产党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8 日至2022年5月27日,十四届县委第二轮第三巡察组对县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2年7月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不实”问题。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在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学习过程中,坚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四卷等内容。规范党组会议记录,由党组书记审阅,确保整洁、完整记录学习讨论研究的全过程,真实反映决策和学习过程。(已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到位”问题。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宁洱县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明确学习内容及时间安排,采取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专题研讨等形式,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学习模式,确保学习见行见效。目前,完成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深入研讨发言20人次。杜绝了“领导念、大家听、一人记”的模式,强化了学习效果,保障了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关于“统计法治氛围不够浓厚”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贯彻落实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有差距”问题。破除固化思维丰富普法宣传载体,转变横幅、宣传册等传统普法宣传模式,通过微信公众号推文、短视频制作、转发等新媒体开展“有温度”的普法,及时通过“宁洱统计”微信公众号、宁洱县政府网等媒介向社会公众发布统计数据,加大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力度,服务实效不断提高。切实做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宁洱统计法治建设。开展统计法培训8场次200余人次;统计法治进企业30余次100余家次。坚持开展“统计法进党校”,将统计法律法规宣讲列入2022年宁洱县干部教育培训办班计划。(已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营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氛围不浓”问题。一是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扎实做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提升统计法治意识。年内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统计部门党组会和干部职工会议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知识6次。主动围绕GDP重点指标到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次。坚持开展“统计法进党校”,将统计法律法规宣讲列入2022年宁洱县干部教育培训办班计划,预计对全县实职副科以上400余名领导干部宣讲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更加有效发挥。认真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2021-2022年7月止自查全县“四上”企业入退库14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381个,房地产开发项目6个。经自查,入退库“四上”单位行业划分均正确,申报材料真实,都达到规模(限额)以上标准,固定资产投资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真实存在,不存在重复报送、虚增规模、违规打捆情况。2021年以来,规模以上工业入库2户,核查差异率均为0%;3户退库企业核查差异率为0%。7户入退库一套表贸易业单位中,6户入库企业上报数与检查数一致,1户退库企业退库材料真实、符合退库标准、未发现年底瞒报财务月报营业收入虚假退库情况。1户入库建筑业企业符合入库需要条件,于2022年2月入库;1户退库企业与退库申请所诉一致。通过检查部门投资项目自查材料,2个项目因支撑材料不足,于8月2日下发整改通知书,项目单位于2022年8月8日完成整改。完成省、市统计督查反馈意见中涉及宁洱县11个方面20个问题的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三是统计执法更加有力。年内完成执法检查12户企业(单位),其中,10户企业(单位)均能按照统计法律法规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提供统计资料、建立统计台账及遵守各项统计管理制度,抽查数据质量情况较好。1户房地产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有偏差,存在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经宁洱县统计局党组研究,对该公司立案调查并下发整改通知书,公司已完成整改,因该公司违法行未对宁洱县房地产业造成重大影响并及时改正,经宁洱县统计局党组研究,不予行政处罚,对该公司作销案处理;有1家建筑业企业在部门联合检查中发现存在提供统计资料支撑不足,基础工作不够完善等问题,宁洱县统计局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目前已完成整改,并报送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抽查信息、结果及时公示。(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关于“党组作用发挥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组作用弱化”问题。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党组和行政班子议事范围,厘清党政议事权责边界规范议事程序,凡涉及“三重一大”、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等工作,均通过局党组会议研究,并坚持对议题进行会前沟通、协调、征求意见等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并对会议决策事项严督促,抓落实,确保党组议事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2022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0次研究50个事宜,充分发挥了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指导推动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监督作用。杜绝重要事项行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未通过党组会议研究的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对乡镇统计人员的配备较为被动”问题。更加重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督促各乡镇严格执行《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的通知》,保证乡镇有明确机构承担统计业务,并配备统计员。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统计工作,要求乡镇统计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调整,确需调整的,须书面报县人民政府批准,进一步确保统计队伍的基本稳定。县统计局对已经调整的乡镇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5次45人次,进一步夯实了数据质量底盘。(已完成,长期坚持)
3.针对“干部队伍培养谋划有差距”问题。强化本领,锻造专业化、法治化的统计队伍。支持和鼓励符合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条件的全局干部职工参加考试。目前,宁洱县统计局仅有2人取得统计执法资格证,2022年县统计局3人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报名,争取进一步壮大我县统计执法队伍。(已完成,长期坚持)
(四)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制度建设不严谨,对制定的制度审核把关不严,个别照抄照搬,有的不符合上级相关规定”问题。进一步强化审核把关,修订完善制度建设。修订更正《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统计局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宁洱县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安排意见。严格要求干部职工提高责任意识,严格审核把关各项工作材料,杜绝再次出现照抄照搬,不符合上级相关规定的制度建设情况,力求真正做到用制度规范行为,用制度规范和促进工作。(已完成,长期坚持)
(五)关于“履行统计职能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统计执法力度不够,发现问题均以修正数据的方式解决,至目前为止没有处罚案件”问题。全面提升统计执法水平。动员和鼓励符合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条件的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证书考试,扩充全县统计执法人员力量。严格要求执法人员带头学法、严格守法,牢固树立法律权限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积极开展部门。完成“双随机”及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12户,对1户因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企业进行立案调查,现已整改销案;统计资料支撑不足1户,下发整改通知书,现已完成整改,并报送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在执行检查工作中严格按照统计执法检查程序和要求严格执法,做到了执法过程规范性和检查结果处置的合理性,真正把法治内植于心、外践于行。(已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数据核查工作不规范”问题。强化统计核查检查,提升统计监督效能。加强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进一步规范核查工作程序,对核查企业的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内容进行核实。年内完成劳动工资75户、规模以上工业1户、有研发项目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户的数据核查。对2021年以来,宁洱县所有入退库“四上”单位14家和固定资产投资及房地产开发项目389个进行核实检查,提升了数据真实准确性,杜绝了重复报送、虚增规模、违规打捆等情况。强化靠前指导,抓牢数据核查。党组班子带队深入企业调研10余次40余家次。(已完成,长期坚持)
3.针对“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不严不实”问题。强化纠错意识,及时修订宁洱县温泉河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统计数据。以案促改,强化统计监督职能。因宁洱县温泉河水库建设项目统计数据质量核查不严不实,宁洱县纪委给予宁洱县统计局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员诫勉(书面)及通报问责,并在全省、全市范围内通报。宁洱县高度重视,以宁洱县温泉河水库建设项目统计数据质量核查不严不实为警醒,痛定思痛,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着力提高依法统计水平和依法治统能力。强化统计监督,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根据省统计局统一部署,完成2022年宁洱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9家,完成率达100%。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及部门联合执法检查12户单位(企业),并对1户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企业立案调查并下发整改通知书,统计资料支撑不足1户,下发整改通知书,现已完成整改,并报送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围绕“四个必查”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开展入退库专项检查14户企业、389个项目。制定完善12项统计数据制度,着力提升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着力提升统计服务的针对性、时效性,着力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不断净化统计环境,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关于“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发文审核不严格”问题。组织学习公文写作、公文规范处理等2次,切实提高文稿撰写和规范公文处理水平,提升文稿质量。加强公文审核力度,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的文稿质量把总关、负总责,重要文稿提交主要领导亲自审核,认真把关,保证文稿质量。(已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单位权责清单公开不到位”问题。及时修改完善了单位权责清单17条(其中行政处罚15条,行政奖励2条),并按程序进行了公开。进一步提高权责清单公开的重要性认识,加强权责清单公开,规范权力公开透明。同时,强化工作交接管理,避免出现因人员工作调整导致的工作衔接不畅而该公开未公开情况发生。(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存在陪餐人数超标”问题。一是严格廉洁自律各项要求,树牢廉洁从政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到用制度、规定规范公务活动。二是规范公务接待。制定印发了《宁洱县统计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规定》,明确确因工作需要进行公务接待的,严格程序审批,接待对象在10人及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并在公务接待过程中严格按《宁洱县统计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规定》执行,杜绝了用餐超标准、陪同超规格、使用烟酒等违反接待规定的情况出现。三是要求财务、办公室人员严格执行财政局公务接待规定,加强票据审核,做到发票齐全真实规范再报销。(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关于“财务工作审核把关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费用开支用途与实际不符”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局内财务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增强财经法纪观念,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及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严守财经纪律底线,规范财务管理。进一步增强财务人员工作责任感和业务能力,避免再次出现填报记账凭证内容摘要错误的失误。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查找2021年2月10日支付凭证摘要错误的原因。随错误的凭证留存情况说明,详细说明凭证错误的问题及出现错误的原因。(已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对报销凭证审核不到位”问题。进一步完善报销凭证审核程序,办公室负责支出事项真实性审核,出纳负责单据填写标准和逻辑性审核,会计负责票据和附件审核,分管领导进行综合复核并提出意见,主要领导最后审核审批,切实做到说实话、报实数、算实账、办实事、求实效。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对2020年11月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元,但所附清单费用合计480元,多付120元的问题,是由于财务人员工作不细致少附了120元的洗车费用明细单,现将120元的洗车明细和情况说明随财务档案留存。(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管治党责任落实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始终坚持把党建工作摆在首位,党组班子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研究部署,找准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和突破口,切实做到“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的谋划部署统一起来。2022年共召开党组会议10次研究50个事宜。围绕此次巡察发现的问题,组织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1次,组织召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高质量推动巡察整改。以党建联动和结对共建为依托,党员领导干部深入挂联基层党支部讲授专题党课3次;以人居环境提升为抓手,开展“清洁家庭”评选活动,提供活动资金5000元。(已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突出主体化,力促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制定《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工作任务分解》;召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通报并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等责任制,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分别签订责任书6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的良好局面。节假日开展集中提醒谈话5次,领导班子间、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长、股室长与股室成员开展纪律作风相关提醒谈话2次;县纪委县纪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李翠海与全局干部职工廉政谈话1次。(已完成,长期坚持)
3.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完善印发了《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自查出股室廉政风险点11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14个;个人廉政风险点30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41个。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由分管领导审核后,局党组会议专题分析研究、审定,确保廉政风险“防得住”、“控得牢”。(已完成,长期坚持)
4.针对“组织常态化党内法规制度学习有差距”问题。突出常态化,力促党内法规制度学习效果。把党内法规制度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及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内容,切实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学习走深、走实。年内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党组会议10次、支部委员会9次、党员大会3次、主题党日9次、专题党课5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11次,每次学习都不同程度的学习了党内法规制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主题党日有差距”问题。严格落实主题党日活动制度,规范活动内容,在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前提下,严格开展“五个规定”动作,结合工作实际和县委组织部每月推送的主题,精心谋划活动内容,制定活动方案,自选动作切实做到结合当前政治形势、结合当前思想状况、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选择安排学习研讨、志愿服务、榜样学习、廉政教育、红色教育等有意义的内容,进一步激发单位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已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支委会议不严肃”问题。认真落实《宁洱县县直机关党支部工作规范(试行)》相关要求,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并主持,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传达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等内容,研究讨论党员干部积分,研究安排支部工作等。年内共召开支委会议9次,会议表态发言均严格按《宁洱县县直机关党支部工作规范(试行)》要求进行。(已完成,长期坚持)
3.针对“会议资料不完备”问题。建立健全会议记录制度,认真做好“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记录,明确由党支部组织委员专门负责做好支部规范化记录和党支部活动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年内召开的“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材料均已完成在云岭先锋APP的录入工作。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已补齐2020年1至8月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签到表,并对近三年的会议材料进行查缺补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9-3232764地址:宁洱县宁洱镇西街37号电子邮箱:nextjj@126.com
2024年12月23日
主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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