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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县统计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对象

检查依据

法定实施主体

法定行使层级

备注

1

对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


统计调查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条第(一)(二)项;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全文

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县级以上


填表说明:

1.本表填报行政执法部门所有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包括纳入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和未纳入的事项。

2.“检查事项”“检查对象”参考《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编制口径和标准》中“抽查事项”“检查对象”的填报指南。

3.检查依据”精确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项。

4.法定实施主体”“法定行使层级”根据检查依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