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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优抚安置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我县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组织实施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拟列入市级以上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部队完成退役军人其他相关工作。

11.职能转变。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从宁洱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困稳定政策。加强社会宣传,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二)机构设置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优抚股。

1.办公室职责: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查督办、应急值班、信息公开、新闻宣传及监督退役军人事务经费管理等工作;负责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负责退役军人权益维护、维稳、解困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督办重要来信来访批件做好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

2.优抚安置股职责负责指导拥军优属、烈士褒扬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政策落实;负责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干部、复员干部随调家属和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移交安置;负责退役安置补助经费测算、申报。组织实施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指导烈士祭扫活动服务保障工作。负责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的教育管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原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待遇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社会保障事。

3.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单位下属单位2分别是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所,它们都不独立核算

)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工作,谋划推进退役军人政策完善、制度建设和管理保障改革。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决策、亲自推动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对满腔热忱为退役军人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要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系统深刻阐明了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方针原则、总体要求、方法路径等若干重大问题,高屋建瓴、统揽全局、内涵深刻,具有很强的前瞻性、针对性、指导性。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论述,充分认清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职责使命、责任担当,紧紧围绕目标,不断改进创新服务管理保障,统筹推进接收安置、待遇保障、荣誉激励、教育管理等各项工作。

2、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视和关心,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加快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乡(镇)、村两级服务站建设,各乡镇要按照“全覆盖”和“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要求,落实好乡镇服务站人员,落实好办公场地、办公设施等条件,落实好村(社区)书记为村级服务站站长的要求,确保各项职能充分发挥,二是全县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系统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论述学深悟透,要认真学习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业务知识,为退役军人提供优质服务。

3、做好抚恤优待、权益维护等基础性服务工作。一是继续完善退役士兵信息采集,做好光荣牌悬挂查缺补漏工作,努力做到应挂尽挂、不重不漏。二是认真细致做好优抚对象资金发放和动态管理工作,符合条件的对象要及时上报,该核减的要及时核减。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就业创业工作,维护退役士兵权益。

4、抓好信访维稳工作。深入落实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工作,严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退役军人信访问题发生在哪个乡镇、哪个部门,就由相应乡镇和部门处理解决。建立健全信访矛盾问题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及时把矛盾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努力实现退役军人信访北京不去、跨区不串、本省不聚、网上不炒、大事不出的“五不”目标。

5、抓好拥军优属和优抚保障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拥军慰问活动,落实现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政策,支持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爱心献功臣”、双拥在基层“等活动。二是积极稳妥推进参战参试军队退役人员身份认定核查;启动优待证、伤残人员证换发工作;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推进信息采集、光荣牌悬挂、送立功喜报等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提升优抚、抚待服务保障能力水平。三是全面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排查摸底工作,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健全统一归口管理体制,分步组织实施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专项工程,加强烈土纪念设施修缮保护和精细化管理。

6.抓好廉洁自律工作。退役军人工作服务对象特殊,工作性质敏感,涉及民生领域和民生资金,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全局性,在工作中,严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从退役军人工作的特殊定位出发,从社会发展稳定的大局考量,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职责使命相结合,严纪律、立规矩、树作风、明责任,切实转变作风,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以退役军人群体为中心,把他们的权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思想上始终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守住底线。政策要求的坚决落实到位,凡是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一律不变通执行乱作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2025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16.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81.0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5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8.6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行政工作人员减少1人,二是根据近三年资金使用情况,及财政预算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下,对“基本民生”预算更加精准,预计常年不发生支出的项目不列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581.0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81.0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1.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2.3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行政工作人员减少1人,二是根据近三年资金使用情况,及财政预算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下,对“基本民生”预算更加精准,预计常年不发生支出的项目不列入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16.0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16.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住房公积金纳入预算;项目支出48.8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5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增加;(二)是退役军人管理经费增加。因部分项目不宜公开,故此文档相关数据不一致。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如下:

(一)208(类)05(款)05 (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16.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纳。

)208(类)28(款)01 (项)行政运行2025年预算数为133.43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局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产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208(类)28(款)04 (项)拥军优属2025年预算数为24.97万元,主要用于慰问和立功受奖奖励等。

208(类)28(款)99 (项)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4.26万元,主要用于基层退役军人管理和保障社会工作服务及基层武装建设经费。

208(类)99(款)99 (项)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0.41万元,主要用于失业保险支出。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2025年预算数为3.61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 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2025年预算数为4.83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八)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2025年预算数为12.5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九)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19.0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210(类)14(款)01(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2025年预算数为12.63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十一)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25年预算数为11.24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 194.6万元,项目支48.85万元)。

(一)301工资福利支出188.26万元(基本支出188.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45.4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事业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以及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30102津贴补贴24.3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职工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改革性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30103奖金7.1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等;30107绩效工资43.1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纳;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4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58万元,主要用于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47万元,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30113 住房公积金11.24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2万元(基本支出6.34万元,项目支出25.66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2.9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30205水费基本支出0.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水费支出;30206电费基本支出0.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电费支出;30207邮电费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30211差旅费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30215会议费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疗费等;30216培训费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44万元,主要用于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30217公务接待费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30218专用材料费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4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30227委托业务费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30239其他交通费用基本支出4.14万元,项目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76万元,主要用于诉讼法、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以及离休人员特需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

(三)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63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9.63万元),30305生活补助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慰问金等;30307医疗费补助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63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报销。

(四)310资本性支出3.56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56万元),其中,31002办公设备购置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5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 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5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1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过紧日子要求和与2024年支出情况进行预算变动。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1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105人次变化原因是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过紧日子要求和与2024年支出情况进行预算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重点项目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 的支出。

2.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 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 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 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5.光荣牌: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的“光荣之家”牌子。

6.优抚对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包括伤残人员、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年满60周岁烈士子女、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县本级部门预算批复的函宁财社〔2025〕1号 ,批复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6.34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1.3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我局人员减少1人和县级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原标准工作经费3万元压减10%。因部分项目不宜公开,故此文档相关数据不一致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428.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74万元,固定资产359.6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8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0.5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82100976400111


附件【附件3.部门预算公开表2025032110523697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