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100155/20241126-00001 | 公开目录: | 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4-11-26 |
| 主题词: | 发布机构: | 宁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文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82100976401000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深入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困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落实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定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落实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实施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
8、拟定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省、市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组织落实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落实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中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中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面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宁洱县共有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4972名。有重点优抚对象1250人,其中有残疾军人及伤残人民警察55人、烈士遗属2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2人、病故军人遗属4人、在乡老复员军人36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307人、参战退役人员509人、60周岁农村退役士兵329人、60周岁烈士子女6人;非重点优抚对象出国参战民兵民工42人、军队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管理退休干部、士官及退休无军籍职工12人;企业军转干部35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6人。
1、抓党建,促引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政策要求,扎实做好党建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责任状。二是以党建引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开展。推出了党建+温暖服务的党建品牌,以“三个革命”推动服务工作开展,让退役军人感受到尊崇和荣益。三是完善制度,强化学习,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制度,全面提高党员思想素质。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主题教育的开展和本单位主责主业,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了专题理论学习,夯实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基础。四是进一步完善支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制度。定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建活动,组织全局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重点是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及双拥工作的重要论述。五是为了高标准高质量的开展好主题教育,助推各项业务中心工作发展,局党组集中学习9次,上专题党课4次,结合日常工作,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底数,理清思路,深入研究退役军人整体诉求,全面排查矛盾隐患,妥善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2、抓教育,广宣传,提升各项工作合力
一是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局党组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狠抓干部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提升,利用每周一集中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全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敏捷的党员干部队伍。二是加强基层业务培训。为夯实基层基础、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基层服务保障能力,推动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为退役军人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服务,不断提升退役军人的幸福感、获得感、荣誉感。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期全县乡镇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三是开展学先进、树典型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向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学习活动,推荐上报3名普洱市“最美军嫂”、1名普洱市“最美双拥人物”都通过市级评选并进行了广泛宣传,在“八一”期间评选出“宁洱县最美军嫂”12人,宁洱县“最美退役军人”10人,并在县及媒体和宁洱县退役军人公众号上对他们的先进事迹进行了宣传。四是维护管理好“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搭建了舆论宣传、政策宣讲、工作服务平台,编发信息70余篇。
3、加强队伍建设,完善保障体系
一是健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开展退役军人数据动态管理,及时全面了解县域内退役军人动态情况,对全县重点优抚人员和其他对象全面实现按月动态管理,2023年,共增加重点优抚对象30人,恢复1人,死亡57人,取消1人,目前共有1247人。增强权益保障工作主动性。各类优抚资金按时按要求按标准发放到位,2023年,共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15033人次,资金1197.76万元;二是帮扶解困工作走出新路。在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帮扶解困的同时,每年争取县财政资金5.3万元,用于解决普通退役军人需要帮扶解困的问题。三是开展信访矛盾问题集中化解。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涉军群体的权益维护工作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台账,逐一办理落实。
4、积极开展拥军优抚工作
贯彻落实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精神,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一是组织好“双节”慰问。2023年春节和“八一”期间,宁洱县委、县政府都组织慰问了驻宁部队,两节期间共开展省级慰问伤残军人及伤残人民警察、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60周岁烈士子女2675人次,发放慰问金31.63万元;县级慰问重点优抚对象75人,慰问金4.05万元。累计慰问重点优抚对象1386人次,慰问金15.18万元。三八”节期间,与县妇联联合慰问军嫂3名。同时,在“八一”期间还下发文件,在全县范围认真组织召开了烈属、军属、退役军人座谈会70余场次。二是健全党委议军会、军政座谈会、双拥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双拥工作会商会、党政军领导过军事日等机制,研究出台“双清单”、成员单位专题协商等制度,完善军地重大事项通报和军地应急联动,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形成了“党政军齐抓共建、横向连军地、纵向到基层”的常态化机制,确保双拥工作高效落实。三是组织为全县立功受奖的现役军人的军人家庭送立功喜报2次,发放慰问金14000元。进一步提升了军人家属光荣感、幸福感和自豪感,唤起了全县热血青年踊跃参军的热情,不断营造了“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浓厚社会氛围。四是开展优抚对象认证工作。截至2023年12月20日,共完成516名优抚对象认证;五是进一步推进光荣牌悬挂“回头看”工作,查缺补漏,完善台账,切实提高光荣牌悬挂质量, 2023年,共新增悬挂67块。六是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一站式”费用结算平台工作顺利开展。2023年,共发放优抚对象医疗救助金642人次,69.4万余元。
5、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抓住《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1月1日施行这个关键节点,在2023年1月1日至1月7日大力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周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LED显示屏、入户宣传等开展全方位宣传。2023年利用宁洱电视台坚持每天播放3条标语4期;坚持每天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全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动漫小常识6期,还利用宁洱视觉和宁洱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平台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全文的转载;各单位部门在办公场所、车站、宾馆、酒店、医院、出入城主要路口等人流交通密集地点利用LED显示屏进行标语滚动播出。全县共计播出宣传标语100余条,滚动播放宣传材料60余条;二是利用普法宣传活动、系统学习会、干部职工大会、乡镇赶集日等时机,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褒扬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并开展入户宣传,讲解各项法规政策的有关条款和基本知识。三是宁洱县法律拥军服务站正式挂牌并开展法律拥军服务。
6、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卓有成效
宁洱县有市级烈士纪念设施5处,其中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处,省级国防教育基地1处,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处;2023年1月思普革命烈士纪念馆完成展陈布展并实现免费开放,成为宁洱红色教育的新阵地,为宁洱和周边地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提供了重要平台,为宣传英烈事迹、弘扬英烈精神发挥了巨大作用, 2023年,宁洱县烈士陵园共服务祭扫群众2300余人次。为进一步提升烈士纪念设施功能作用,目前,正在申报宁洱县烈士陵园改扩建项目,项目建设总投资预计1000万元,项目已纳入云南省“十四五”项目库。目前,已完成项目前期申报材料编制上报工作。配合完成了《云南省英烈及纪念设施大典.普洱卷》(宁洱卷)编纂工作;做好褒扬纪念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7、多形式开展活动,表彰先进树典型
一是在“八一”期间开展了“市级最美拥军人物”、“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嫂”评选推荐活动。推荐并荣获市级最美拥军人物1名,最美军嫂3名,评选出县级最美退役军人10名,最美军嫂12名,发挥先进模范引领示范作用。二是举办双拥文艺活动。在“八一”期间举办了宁洱县双拥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全县共征集到文艺作品342件,其中选送参加普洱市首届双拥作品展45件,被市级选中9件。同时联合县委宣传部、县文联、文旅局等多家单位,举办了文艺进军营、军营采风、图书进军营等活动,丰富了双拥文化内涵。三是“老兵宣讲”推陈出新。结合“红色教育”、“老兵永远跟党走”、国防教育和政策宣讲进军营等活动,我局组织由参战立功受奖退役军人组成的“老兵宣讲团”,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在系统内部开展好“老兵永远跟党走”专题故事会的同时,组织宣讲团到消防、学校、部队等其他单位开展红色宣讲。2023年,共开展“老兵宣讲”进军营3次、进机关3次、进校园2次。形成了“党政军齐抓共建、横向连军地、纵向到基层”的常态化机制,确保退役军人工作高效落实,真正把暖人心、稳军心、聚民心的工作做扎实、做到位,传承红色基因,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8、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2023年6月23日,宁洱县接收2023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6人。完成选岗安置任务,人员全部按时到岗,选岗率、满意率都达到100%。2023年,新增退役军人就业任务73人。截至目前,实现就业退役士兵84人,其中,事业单位7人(其中,政府安置工作6人,招考录用1人),公益岗2人,其它用人单位5人,灵活就业28人,自主创业42人。组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政府补贴技能培训,及时审核参加学历提升退役士兵身份;组织专场招聘会,设置退役军人服务平台,提供政策法规宣讲、岗位推荐、就业创业指导等服务,及时掌握相关企业单位用工需求,联合乡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等力量为退役士兵提供就业创业机会。2023年,组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开展专场和现场招聘会6次,提供就业岗位300余个,微信推送招聘信息100余条、招聘岗位320余个; 1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到云南退役军人学院,参加《戎耀云岭.云南省2023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训期5天; 50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了“再启航’”云南省适应性网络培训。依托人社局创业贷款优惠政策宣传落实创业贷款优惠政策,支持鼓励退役军人创新创业,2023年,退役军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22户,资金345万元;退役军人享受创业补贴3万元1户。二是鼓励并支持退役军人参加培训,为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开展创业培训,培养创业意识,提高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的能力,并对创业主体法人或合伙人退役军人身份进行及时审核,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推介2名创办企业退役军人参加市级组织军创企业交流学习会,并参观普洱本地军创企业。推介2名创办公司/个体户的退役军人,参加2023年 “普洱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三是及时完成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系统2442条信息录入。
9、抓重点,攻难点,切实维护合法权益
一是认真落实好退役军人权益维护,从源头上减少矛盾隐患的发生。对全县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余人员己按现行政策按时足额发放抚恤费、生活补助、退休工资;对每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坚持政府推动、政策优先,市场导向、需求牵引,自愿选择、自主作为,社会支持、多方参与的原则,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保障退役军人在享受普惠性就业创业快持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再给予特殊优待,有力地保障了退役军人的权益,从源头上控制矛盾隐患的发生。全年,现场接待260余人次,解决合理诉求6余件。二是制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措施,实现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应帮尽帮,对帮助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按要求申报享受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等待遇。三是深入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信访维稳工作。制定下发了《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访维稳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坚持开门接访、工作日全天接访、局班子领导日带班接访、股(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轮流接访,进一步充实一线接访力量,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与公安、民政、信访、人社等相关单位召开矛盾化解联席会议,分析排查矛盾隐患,走访重点人群和重点对象,做好接访下访工作;坚持罗列清单,建立台账。在排查摸底基础上,对排查出来的矛盾问题,及时进行汇总归类,对重点人员和重点矛盾问题已纳入攻坚台账,并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工作措施和化解时限,根据上级要求开展“零报告”制度,上报信访事件摸排情况和本地矛盾纠纷舆情信息,努力把矛盾化解抓早、抓小,化解在基层,提高退役军人群体满意度。
10、抓廉洁,树形象,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退役军人工作服务对象特殊,工作性质敏感,涉及民生领域和民生资金,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全局性,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从退役军人工作的特殊定位出发,从社会发展稳定的大局考量,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职责使命相结合,从一开始就把纪律严起来、规矩立起来、作风树起来、责任扛起来,切实转变作风,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以退役军人群体为中心,把他们的权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二是思想上始终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守住底线,政策要求的坚决落实到位,凡是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一律不变通执行乱作为。三是加强财务监管,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原则,经费的开支坚持集体研究,做到票据、印章、收支明细账齐全,杜绝违纪乱支现象。四是公文运行处理中,精简文件、改进文风,从原来的文件纸质办理逐步向OA系统无纸化办理过渡。五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局职工根据各自工作岗位,制定出岗位工作风险防控等级,严防风险防控点,促进退役军人事业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和优抚安置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年末其他人员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3273308.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73308.2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9515.29元,增长1.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9515.29元,增长1.0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入2人,各项工资、绩效及各种社会保险缴费等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3273308.28元。其中:基本支出2362321.92元,占总支出的10.15%;项目支出20910986.36元,占总支出的89.8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29515.29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21875.93元,增长53.35%;项目支出减少592360.64元,下降2.7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入2人,各项工资、绩效及各种社会保险缴费等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动态变化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62321.9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93108.72元,占基本支出的97.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9213.20元,占基本支出的2.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910986.3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包括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经费、2023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经费、退休干部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经费、社会事务管理经费、加强基层退役军人管理和保障社会工作服务市级补助经费、加强基层退役军人管理和保障社会工作服务市级补助资金、9月30纪念烈士公祭日活动专项资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刘明烈士墓搬迁经费、2023年职业技能培训(第一批)经费、“八一”拥军优属会务费专项资金、强农惠农政策经费、2023年度工作经费、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73308.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29515.29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调入2人,各项工资、绩效及各种社会保险缴费等增加。二是优抚对象动态变化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100832.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96%。主要用于死亡抚恤、伤残抚恤、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士兵安置、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退役士兵管理教育、行政单位离退休、其他就业补助支出、拥军优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其他退役安置支出、其他优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67475.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2%。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行政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预存公车平台上的加油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328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328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4.6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8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支出决算为328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328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6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22.00元,下降8.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2.00元,下降8.9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接待墨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来宁洱交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来宁洱调研、迁移熊均亮烈士遗骸、端金村对接工作、市局开展退役军人事务综合督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213.20元,比上年增加271.20元,增长0.3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入2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4185092.69元,其中,流动资产68566.77元,固定资产2090457.9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026068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11002.6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32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02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2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36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5227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52270.00元。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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